青鋒
浙江諸暨的侯阿姨在路邊撿了一隻雞,本以為可以下鍋美餐一頓,不料想警察找上門來,不僅沒有享受到雞的美味,還倒賠了雞主人3000元。這代價就在於侯阿姨對雞的種類分不清,將寵物雞當成了肉雞。
現實中有人將狗當寵物,將鳥視為寵物的,但很少見有人將雞當作寵物養。但少見不能就認為沒有。這不,諸暨的李女士今年3月5日就花2000元買了一隻雞當寵物養。一個多月了,她一直將雞放在自家開的小吃店裡,到侯阿姨遇到這隻雞,該雞已經長到3斤重。因此,在路邊看到這隻雞時,侯阿姨應該想都不會多想,把李女士養的這隻雞當成了可以食用的肉雞。
事實上,李女士花2000元買的雞不是一般的肉雞,而是中原鬥雞。據有關資料記載,中原鬥雞屬觀賞型雞種。原產於黃淮平原一帶的豫東、皖北、魯西南地區。和一般家養的雞不同,中原鬥雞雞冠小呈肉瘤狀,肉髯已不明顯。而且,中原鬥雞外觀漂亮、長相規整,遺傳穩定,鬥性頑強、打腿快、準、狠,打鬥極富有觀賞性。據說,目前市場售價在每斤3000元。也就是說,侯阿姨撿到並宰殺的雞價值9000元!
有關資料還表明,中原鬥雞好鬥,出殼不久就開始打鬥,一般在20天齡和2月齡屬於打鬥高峰期,俗稱:燥窩。正因為其有燥窩習性,一般來說,中原鬥雞難養,打鬥傷殘比例高。成年公雞大多性情暴烈,常常打鬥至死也不服輸。李女士買來一個多月,將中原鬥雞養到3斤重已屬不易。其為何會讓自己的寵物雞跑到大街上了呢?
俗話說,人有三急三迷,誰都難免有犯迷糊的時候。4月25日晚上,開小吃店的李女士關門時,忘記把自己養的寵物雞中原鬥雞趕回窩裡。鬥雞跑到了大街上,恰遇路過的侯阿姨等兩人,兩人看雞沒人管,就將雞抓住,讓侯阿姨抱回了家裡。
看到自己養的寵物鬥雞丟失,李女士忙查看自己的監控,併到派出所報警。當警方查到雞是侯阿姨抱走,並趕到侯阿姨家時,為時已晚。侯阿姨正準備將褪了毛的雞下鍋。最終,在警方的調解下,侯阿姨賠償李女士3000元,事情才被了結。哪承想,本以為撿了便宜可以美餐一頓的侯阿姨,卻付出了3000元的代價。
這個事情警示人們,對於生活中常見的東西,不能糊裡糊塗就去享用。一定要提高自己的知識,增加辨識度,比如對肉雞和寵物雞要分清。不然,像侯阿姨一樣,一隻雞就賠人3000元,估計不少人腸子都要悔青。同時,青鋒認為,道不拾遺這個傳統美德,還應成為現代人的道德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