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中午,據香港媒體有關報導,香港女明星於文鳳討要周星馳市場價值約7000萬港元的豪宅別墅及投資基金佣金案件於今天開庭審判,在這次案件審理中,2位當事人仍未在場,均合理安排辯護律師開展起訴辯駁,除此之外,周星馳親姐姐周文姬也於本次遞交口供。
據了解,在案審全過程中,於文鳳這方面覺得,當初於文鳳除開是周星馳的女朋友外,也是周星馳的項目投資和物業管理諮詢顧問,彼此儘管沒有籤署合同,但周星馳也曾有口頭協議,讓她從自身的項目投資盈利中提取10%佣金,因而,於文鳳這方面辯護律師覺得周星馳有義務執行協議書。
於文鳳辯護律師表明,周星馳那時候認可把精力全都資金投入影視製作,項目投資及公司的管理事項,因而,周星馳那時候也把工作交到了親姐姐周文姬及職工解決,除此之外,於文鳳辯護律師也提交了二零零二年至二零一零年期內,周星馳曾項目投資峰頂豪宅別墅「天比高」、大埔「比華利山」等以內的3個企業與五個停車位、及其基金投資盈利的相關資料,證實了那時候的獨特情況。
但是,周星馳的親姐姐周文姬在本次開庭審理聽庭時提上的口供內容也強調,侄子周星馳雖為明星的公眾人物,但十分重視私人信息,乃至對親姐姐也非常少談及他與於文鳳的感情,她也表明,於文鳳那時候儘管在周星馳身旁,但通常緊緊一起看樓的最好同伴罷了。
除此之外,於文鳳其次提出質疑當初曾在周文姬手裡取得過擁金,周文姬覺得得出說白了「擁金」只不過是出自於情意,但是這也受到於文鳳這方面強調,另一方曾就擁金額度明確提出「殺價」,假若是出自於情意,不敢相信周文姬一方會這般執著於額度。
簡單點來說,就現階段的情況看來,周星馳和於文鳳彼此各執一言,依照半個月的案審時間看來,相距裁定結果公布顯而易見尚還需用一些日子,對于于文鳳,也是有信息指她明天或親自出庭宣判,來看,實際行情怎樣,也需看於文鳳以後是不是也有大量的內容和材料出示了。
實際上談起周星馳與於文鳳中間的小故事,也算作一場填滿追憶的舊事了。
當初,於文鳳還緊緊緊緊圍繞在周星馳身旁的一位一般觀眾,包含周星馳本身桃色新聞連續不斷,也終歸沒有於文鳳的影子和有關報導。
但在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周星馳忽然被新聞媒體拍下在銅鑼灣與於文鳳在一起的相片,她「正品女朋友」的真實身份才得到露出水面。
自此,周星馳與於文鳳的情感平穩漲跌,與朱茵和藍潔瑛等的桃色新聞也陸續降低,特別是在二零零九年,有新聞媒體爆料稱周星馳早已攜於文鳳見了父母,兩個人不但好事將近,包含女性還出任周星馳企業的財務會計崗位,由此可見兩個人的關聯之親密接觸。
但是,誰也想不到的是,兩個人剛傳好事將近僅一年便傳來了提出分手信息,值得一提的是,分手後的兩個人也是第一時間就翻了臉,一年後,於文鳳也是把周星馳告上法院,就會計這方面強調周星馳拖欠擁金總金額達到7000萬港元,一轉眼,曾戀愛13年的戀人,僅是請律師打官司迄今都早已超出了八年。
說真話,周星馳與於文鳳中間的小故事淪為變成如此農田,可能也是許多 觀眾都未曾想起的,但總的來說,周星馳當初為什麼挑選於文鳳,又為何而提出分手,一樣也是很多人一直迷惑不解的事兒。
自然,這事過去這些年,到底說白了的真相是什麼實際上也早就沒有探討的必需。
但就於文鳳討要周星馳7000萬這件事情而言,無論這在其中是不是疑點重重,但周星馳即然那時候給來到女性這類服務承諾,現如今給自己的服務承諾買單,這也是意料之中。
一樣,周星馳作為電影圈巨頭,不論是知名度還是信譽都早已保持了很多年,假若由于于文鳳這小小7000萬而再一次造成 名聲受到危害,這怎麼計算,貌似都並非一筆划得來的交易吧?總而言之,也期待不論是周星馳還是於文鳳,都能依據真實情況來考量個人所得和所失,要是無愧於心,堅信不論是粉絲還是觀眾,都是會為了更好地公平而表示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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