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貸」如何防範,有什麼特徵?職業放貸、高利貸如何避免?小區電梯廣告、外牆廣告收入歸誰?高空拋物傷人咋辦?衝動離婚怎麼辦?夫妻共同債務如何認定?脅迫老父親訂立遺囑是否會喪失繼承權?侄子能否代位繼承叔叔的財產?帶著對這些問題的思考,9月11日下午,無錫中院《民法典》宣講團成員、環保庭庭長王作化前往錫山區東亭街道,為街道工作人員作了一場主題為《民法典與我們的生活》的民法典專題講座。
王作化簡要介紹了民法典編纂歷程、體系、重要意義、基本原則、亮點特色等。隨後重點圍繞借款合同糾紛、物業糾紛、婚姻家庭糾紛等內容,結合一些典型案例、社會熱點問題,以案釋法、深入淺出,進行了生動精彩的講解。
「民法典將『禁止高利放貸』『借款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明確寫入法條,這是從法律層面上對禁止高利放貸首次予以明確,充分表明國家維護金融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權益的決心。」王作化介紹。
由於現代生活質量的提高,人們對居住環境也有了較大的要求,居住環境不僅包括居民住房中的單獨環境,還包括住房所在小區的整體環境。民法典首次對物業服務合同在基本法中予以「正名」,合同編單列一章節規定了物業服務合同。民法典中關於「物業服務」的直接規定橫跨物權編、合同編、侵權責任編,通過法律來保障居民擁有健康、舒適、便利、安全的居住環境。
「國家更加重視家庭建設,希冀家庭和諧穩定。」王作化說,民法典將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寫入婚姻家庭編的總則,其宗旨是使在市場經濟環境下的家庭,依然能保持最大限度的穩定與和諧,讓每個人都生活在完整和美的家庭中。
民法典即將走進你我生活,在經濟社會方方面面發揮基礎性和全局性作用。民法典把對人身權、人格權的保護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有利於滿足新時代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民法典為我們的一生保駕護航,是「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是「百姓過日子的法律」,將進一步提升民眾的安全感,促進社會公平正義,讓人民生活更美好。
參會人員表示,無錫中院本次民法典宣講層次分明、內容豐富、案例多樣、通俗易懂,讓這部充滿「煙火氣」的民法典真正走進了人們的生活,對推動街道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和提高社會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也有很好的促進作用。
當日上午,無錫中院宣講團成員、知產庭副庭長張浩和宣講團成員、金融庭副庭長沈君在蘇南碩放國際機場為機場集團的員工做了民法典宣講報告。
「它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張浩介紹了《民法典》編纂的重大意義。在對《民法典》體系概況進行簡要闡述的基礎上,張浩著重闡述了《民法典》合同編的精神,「從合同編整體來看,它關注了社會民生、回應社會熱點,突出意思自治、遵循合同約定優先,繼承與創新並行、吸納了司法解釋的精華。」張浩在分析特許經營合同概念、特徵及主要內容的基礎上闡明了商業特許經營合同與《民法典》既有共性又有特殊性的關係,並分析了審理特許經營合同糾紛案件中應遵循的《民法典》合同編通則的相關規定,以及特許經營合同適用的特殊裁判規則如特許人違反管理性強制規定不影響特許經營合同效力、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被特許人「冷靜期」內的單方解除權、特許經營合同被撤銷或無效的法律後果等。
沈君則將大家帶入了《民法典》擔保制度領域,通過重點內容新舊法條對比,講解了民法典時代擔保領域發生的重大變革。「保證合同制度中,對從屬性的堅守、保證期間的強制適用、保證人抗辯權的擴充都是為了平衡債權人、保證人的利益。」「在優化營商環境的政策目標之下,《民法典》完善了動產擔保交易相關規則,最具革命性的變化之一是形成了由一般規則和特別規則共同構成的有限順位規則體系。」沈君提綱挈領的總結了《民法典》擔保制度領域立法理念的重大革新和亮點內容,並在具體條款對比中進行一一剖析,加深了大家對立法變革的理解和體會。
該次宣講緊扣《民法典》主題,並輔之以生動的案例,向大家展示了特許經營合同、保證合同等方面的案例。隨著市場經濟活動的豐富,合同對人們生產經營及生活消費產生的影響也會越來越大,掌握這方面的法律知識也是十分必要的。機場集團的幹部、員工均表示受益匪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