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家是最小國,國是千萬家」,國家(政府)和家庭(人民)是不可分割的。人民有愛國的義務,國家有保護人民的責任。因此,家庭問題就是社會問題,也是國家問題!當一個家庭出現無法解決的困難時,社會和國家有沒有幫助這個家庭的義務和責任?!
最近,一則奇葩法案訴訟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
一對靠低保生活的夫妻,生完二胎後,因為兩人的身體和經濟情況,沒有能力撫養孩子,於是便想讓自己22歲的大女兒來養。但女兒對此表示強烈反對,夫妻倆便以此為由把自己的親生女兒告上了法庭。最終法院判父母勝訴,大女兒作為姐姐要撫養弟弟。
對於一個剛畢業的女大學生來說,撫養2歲的弟弟無疑給生活帶來沉重負擔。本是青春自由的年紀,無端的壓力必然讓人生變的痛苦不堪。
此情此景,社會看到的是,一個窮困的家庭和一個無助的女孩。
國家除了法律之外還有道德,面對這樣的家庭,社會和國家應該做點什麼?
從家庭角度,兄姐幫助父母照顧未成年弟妹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但從國家角度,社會以及政府扶助貧困家庭也是最基本的責任。
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幫助廣大貧困家庭是黨和政府的基本職能。目前,國家強大了、社會富裕了,幫助那些最貧困家庭度過困難完全是力所能及的事。
一對失去勞動力靠低保生活的夫妻(完全喪失經濟能力)和一個22歲剛畢業的女孩(經濟能力最多只解決自身生活)以及一個2歲未成年的男孩,像這樣的家庭難道不該得到社會及國家的救助嗎?
從家庭角度,父母將女兒告上法庭,最終法院判父母勝訴。
若從社會角度,假設這對夫婦將「社會與國家」告上法庭要求撫養2歲的孩子,法院當如何判決?
最後,由衷的希望國家和社會給這種貧困家庭一些力所能及的幫助!
結語:真正以人民為核心的國家才是人民的國家,真實為百姓牟利的政府才是開明的政府,講道德樹人性的法律才是公正的法律,互愛互助的社會才是強大的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