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呂佳蓉報導近日,湖南省益陽市紀委監委公開通報,為四名受到不實舉報的紀檢監察幹部澄清正名,其中就有益陽市紀委監委駐市自然資源與規劃局紀檢組長龍志剛。
此前,益陽市紀委監委信訪室收到一封網絡舉報信,舉報的是前些年的事兒。信中稱「龍志剛在2018年中秋節、國慶節期間收受益陽市旺發碎石加工有限公司老闆劉某禮金15萬元,允許其非法生產砂石」。
收受錢財,為企業行方便。作為監督執紀者本應嚴肅查處這種行為,怎能執紀違紀?這個舉報屬實嗎?
舉報直指紀檢監察幹部,信訪室將舉報信轉到了幹部監督室。依照程序,幹部監督室將這一情況呈報給了分管領導,領導高度重視,責令其組成調查組展開調查。
調查是從龍志剛個人情況入手的。履歷顯示,龍志剛曾任職於益陽市政協,2015年任益陽市環保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2017年任市紀委監委駐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紀檢監察組組長。任職情況確實與舉報內容相符。
翻看其廉政檔案能夠發現,工作多年,龍志剛的口碑不錯,平時確實督促過主體部門落實惠企政策,但並未違紀,沒有收受企業紅包禮金的行為。
由於是網絡匿名舉報,無法聯繫到舉報人,調查組決定尋找舉報信中提到的企業老闆劉某進一步核實情況。
據劉某介紹,他經營的赫山區衡龍橋鎮馬頸壩橋旺發碎石加工公司於2011年成立,2018年5月更名為益陽市旺發碎石加工公司,調查時公司正在安裝設備,等待驗收。
「公司還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正在進行專家評審,評審通過後還需要在赫山區水務部門辦理水土保持、供水等手續。」
「辦理手續是否需要通過國土部門呢?」
「我們公司屬於工業用地,在2011年成立時就已經得到國土部門的用地許可了。2016年之前公司進行砂石開採,2018年註冊的這家公司主要開展碎石加工,並不需要經過國土部門辦理手續。」
考慮到龍志剛曾在環保局任職,調查組懷疑會不會龍志剛在之前工作中為劉某違規「照顧」,或是利用環保局的人脈關係幫助過他呢?
「你是否熟悉市環保局和赫山區環保局的工作人員?」調查組進一步問。
「不熟悉。之前公司雖然進行河道開採,但沒有開展砂石分類,屬於河道疏浚,根據政府規定可以免環評,所以沒有跟環保局的工作人員打過交道。」
按劉某所說,他前後經營的兩家公司都與龍志剛的工作無交集,而他個人也不認識龍志剛,甚至連名字都沒聽說過。
劉某的話可信嗎?
在與劉某談話前,調查組已走訪過相關部門,了解了相關規定和該公司目前的情況。兩相印證,可以確定他的話是可信的。另外,調查組還電話聯繫了公司的其他股東,均表示不認識龍志剛。
那麼,作為被舉報人,龍志剛又是如何說的呢?
調查組找到龍志剛本人,請他實事求是地向組織說明情況。龍志剛表示,他仔細回憶了自己的工作生活,並翻閱了所有的工作日誌。就個人而言,他並不認識劉某和益陽市旺發碎石加工公司的其他股東;工作上來說,劉某公司所在的衡龍橋鎮也並不屬於他進行環保督查和接收信訪件的範圍,確實沒有任何交往。
益陽市紀委監委幹部監督室四級調研員陳海雯說,「關於龍志剛的舉報反映的情況在時間和具體行為上都是比較明確的,我們根據相關線索做了大量調查工作,沒有發現龍志剛存在貪汙受賄、違反廉潔紀律等問題,認為舉報不屬實。」
調查清楚後,益陽市紀委監委幹部監督室通過網站和微信公眾號發布了《對紀檢監察幹部不實舉報予以澄清正名通報》,並通過內部文件下發至各區縣(市)紀委監委,為龍志剛澄清正名。
「得知自己被舉報時,內心很震驚,很有壓力,現在都釋然了,組織還是調查清楚了。」龍志剛說。現在,他正專心投入到一起問責案件的辦理中。
陳海雯介紹說,「一年內我們能收到一二十件關於紀檢監察幹部的舉報,多數不屬實。雖說受到不實舉報後,他們該怎麼幹工作還是怎麼幹,但在思想上不免會有壓力。我們要做的就是堅持實事求是,做到是非分明,及時為受到不實舉報的紀檢監察幹部澄清正名。前不久出臺的《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關於為受到失實檢舉控告紀檢監察幹部予以澄清正名的實施意見》,將會給紀檢監察幹部更好的保護。」(鳴謝:益陽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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