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信哲在比賽現場 |
搜狐娛樂訊 最近,一檔名為《隱藏的歌手》的模唱類音樂節目在觀眾中引發了熱議,節目邀請經典歌手與音質與其極為相似的模仿者「隱藏」在門後,一同唱歌,不少觀眾對這些真假難辨的聲音所折服,節目流傳到網絡後,也引發了「全民猜歌手」的話題。
然而近日,有媒體指稱,《隱藏的歌手》「抄襲」了韓國一檔名為《Hidden Singer》的綜藝節目。記者就此採訪了《隱藏的歌手》節目組宣傳負責人及法律界專業人士。對方均表示,「《隱藏的歌手》無論從節目的內核、模式、流程還是在註冊商標層面,都是貨真價實的原創,不存在任何抄襲嫌疑。」
節目組:《隱藏的歌手》為本土原創綜藝 節目版權歸四臺所有
記者採訪了《隱藏的歌手》宣傳負責人陳曉曉,她表示:「《隱藏的歌手》由上海娛樂頻道、深圳都市頻道、北京文藝頻道、廣州綜合頻道四個頻道聯合製作、聯合播出、聯合招商。本著『誰投資誰擁有版權』的原則,節目的版權為上海廣播電視臺、北京廣播電視臺、深圳廣電集團、廣州廣播電視臺四臺廣告部共有。節目在內核、模式、設計、還是商標註冊層面都是本土原創,不存在抄襲之嫌。」同時,陳曉曉強調,節目由上海廣播電視臺的節目製作團隊承制。周日晚在北上廣深等13家電視臺首播後,隔周周五深夜在東方衛視精編重播,與東方衛視沒有任何關係。
陳曉曉介紹,《隱藏的歌手》節目的內核是「星素」結合的都市情感音樂綜藝節目,「節目『去遊戲化』,強調素人視角和明星產生的共鳴。」在結構上,《隱藏的歌手》和韓國《Hidden Singer》期數不同,總共11期,並不設置總決賽。同時節目也不設置主持人,而是由專業歌手化身「星探」,為觀眾尋找模唱歌手。
在節目的設計和包裝層面,陳曉曉回應:「節目的包裝及Logo都是原創製作,舞美設計、色調和裝置方面都與韓國《Hidden Singer》完全不同。」在註冊商標層面,「隱藏歌手」已申請商標註冊,但並未強注「Hidden Singer」的名稱:「節目沒有對《Hidden Singer》節目構成任何任何惡意的版權侵犯。」
專家:模仿類綜藝韓方難持「獨有性」版權「抄襲」難界定
業內人士指出,國內綜藝從早期開始就已盛行歌唱類的模仿比賽,近年來,類似於《隱藏的歌手》這樣含有推理、競猜環節的綜藝節目也不勝枚舉,從中很難看出韓國的模仿類歌唱綜藝具有專屬的壟斷性。既然《隱藏的歌手》在模式、內容、名稱、設計等層面都為本土原創,在法律層面是否構成侵權呢?記者就此採訪了上海華誠律師事務所朱晶晶律師。對方表示,僅從韓國JTBC電視臺提供的截圖來看,並不能認定《隱藏的歌手》在著作權上構成侵權。
朱律師介紹,像小說、音樂、歌曲、歌詞等具體作品,在法律上擁有判定是否侵權的條件,而綜藝節目本身是許多「作品」的集合,指稱著作權侵權不能一概而論。朱律師表示:「如果節目臺本、商標、拍攝等出現完全雷同,那麼可以說存在侵權嫌疑。但是,綜藝節目模式是綜藝節目創意、流程、規則、技術規定、主持風格等多種元素的綜合體。節目模式屬於思想範疇,不受著作權法保護。」
新模式:「真假難辨」引全民「懷舊潮」 音樂傳遞正能量
據介紹,《隱藏的歌手》在國內是一檔全新的歌唱類綜藝模式,每期節目將邀請一位經典流行歌手作為原唱嘉賓,節目中,原唱明星和5位「模唱素人」一同置身於門後歌唱,觀眾只能憑相似度極高的聲音來分辨孰真孰假,只聽聲音看不見臉,意味著明星也有可能會被素人淘汰。這樣的設置增加了節目的懸念感和吸引力。
《隱藏的歌手》已在上海娛樂頻道、深圳都市頻道、北京文藝頻道、廣州綜合頻道以及9家地面頻道播出了三期,包括費玉清、張信哲、李玟等大牌歌手參與節目,收視率一路飄紅。觀眾、網友反響良好,很多網友發微博稱讚節目「溫馨感人」、「充滿正能量」。節目組表示,後續錄製正在緊鑼密鼓地籌備中,包括張韶涵、周蕙、品冠、趙傳等歌手將參加錄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