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律師高峰論壇在中國政法大學召開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5月17日 22:53 來源:
來源:法制網
5月15日晚7點,"法治中國"系列論壇暨紀念《律師法》頒布十一周年中國律師高峰論壇在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禮堂召開。此次論壇由中國青少年犯罪研究會副秘書長劉桂明律師主持。
劉桂明:
各位同學,大家晚上好。今天晚上是一個平常的夜晚,同時又是一個不平常的夜晚,可能對於各位同學來說就是一個平常的夜晚,但是我希望,在你們的眼裡把它變成不平常的夜晚。對我們律師來講,今天晚上是個不平常的夜晚,大家知道,5月15號是《律師法》頒布的那一天,今天是11周年的日子。中國律師制度從56年誕生到96年,經歷了40年的波折,終於誕生了中國第一部律師法典--《律師法》。今天我來主持法治中國的系列論壇,我們叫"鏘鏘七人行"。我先介紹一下我自己:我在中國律師界工作了11年,我與你們是同齡人,我有外表年齡、心理年齡、生理年齡、青春年齡。於是,一個並不年輕的,實際上心態很年輕的人到了團中央,共青團中央領導做了英明的決策,他們告訴對我表示懷疑的人說:"這個人也是一個年輕人"。
所以,這一次我來主持,第一我跟你們一樣都是年輕人,第二,我們主辦單位是共青團,所以不管我在中國律師雜誌,還是共青團中央工作,都可以主持這個論壇。這回我是給各位青年朋友打工。
今天我們要談一個跟青年朋友有關又無關的話題,所謂有關就在於我們任何一個人都生活在矛盾衝突的世界中,包括找男朋友、找女朋友。有一位名人說過,智慧的代價是矛盾,我們從矛盾中才能發現智慧,今天我們要談論的話題就是矛盾與衝突:你為誰當律師?
在論壇的開始我為大家介紹一下各位專家學者,首先是中國政法大學的老師,現在的主要身份是律師,也是中國律師界做刑事辯論最有知名度的田文昌老師,接下來是著名的女律師,北京易和律師所主任池英花律師。第三位是北京隆安律師事務所徐家力律師。下面是立場評議嘉賓,一位是龍衛球教授,一位是王進喜教授,另外一位是賀衛方教授。
下面回到主題,講講我們為什麼要開這個論壇,為什麼討論這個問題,為什麼請他們幾位律師、學者來討論這個題目。在做律師當中,每天都會面臨很多衝突、矛盾,比如說業務上的衝突,比如說我想做這個業務,也想做那個業務,這是一種簡單的衝突和矛盾,但是更重要的是職業角色上的衝突,比如說大家認為非常壞的一個人,我們為他辯護,社會上的很多人問我們,為什麼還為他辯護?學法律的人要學矛盾和衝突,我們經常面臨著矛盾和衝突。當一個青年律師成長的時候,他提出來,我要成為合伙人,但是體制上還無法成為合伙人,青年律師說,如果不讓我成為合伙人我就走,這時在管理上也是矛盾和衝突,經常會出現律師流動的問題。還有利益衝突的問題,比如說律師事務所大了以後,兩個律師都同時跟一個客戶發生了聯繫,這個時候必須捨棄一個,這是利益上的衝突。
一些行政訴訟案件,民告官的時候,你代表著老百姓的時候,這種矛盾衝突怎麼解決?我們最後歸結到一點,你到底為誰當律師,你是為自己當律師,為客戶當律師,為社會利益當律師,還是為國家利益當律師?這就是我們今天要討論的話題,所以當《律師法》頒布11周年的今天,我們討論這樣的話題是非常好的紀念方式。今天幾位律師每個人花幾分鐘的時間談談你們在職業中碰到怎樣的矛盾和衝突,你們是怎麼樣處理這些矛盾和衝突,你的苦惱、你的收穫,你的成就感在哪裡。
三位律師談完以後,我就告訴你們另外一個嘉賓上場,也會談一個跟今天有關的案件。接下來給大家提問的時間,我建議每個人寫條子,工作人員收一下,最後留一到兩個話筒提問的機會,基本上不是提問,是說心裡話,說崇拜誰誰的話。 現在我們進入正題,我們看看三個律師眼中,他的矛盾和衝突是什麼。
首先有請田文昌老師。
田文昌律師發言
田文昌:
謝謝大家,謝謝主持人。來到這個禮堂有很多感觸,因為我已經好久沒有來這個禮堂了。今天來到這裡,我就想起了一件往事,一件很難忘懷的往事,我想起了在1984年的時候,在這個禮堂,舉辦了一場中國政法大學空前的,也可以說是絕後的最輝煌的文藝演出,就是在這個臺上,我親自指揮了一場管弦樂伴奏的混聲大合唱,非常難忘的。可惜的是,從那以後,中國政法大學再也沒有搞過一次出彩的節目,這是遺憾。我看到你們這些年輕人,我就想到,政法大學今後還應當更加活躍,年輕人應當是多才多藝的。只有這樣,你們的思維才能豐富,你們的眼界才能更寬廣,你們的工作和學習才能夠富有創造力,千萬別搞成書呆子,那是沒有發展的。所以希望以後我還能看到這樣的場景,還能勾起我更美好的回憶。
今天的題目,劉桂明生來就是為挑起矛盾而存在的,在文革期間就叫挑逗群眾鬥群眾。但是,問題在於剛才他談到這些範圍當中,矛盾確實存在,如果他不挑的話,爆發的會更晚,問題就更大,所以某種意義上挑起矛盾的人也不一定都是壞人,早點挑起來了,早點解決,大家早點心裡明白。特別是談到矛盾的時候,我的體會就非常深。比如說,你們可以查一下網絡,現在網上還有一件文章,題目叫《中國四大腐敗幫兇律師》,我還是之首。拋開我不說,我希望大家思考一下,律師能不能成為腐敗幫兇,這個命題能否成立,這是最關鍵的問題。如果說律師可以成為腐敗幫兇的話,那是不是可以認為律師制度應當取消,因為他不是指某一個人,既然律師可以成為腐敗的幫兇,那麼為什麼要設立律師制度?中央政法委開一個座談會,請我參加,研究主題是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問題,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貫徹當中,律師的關係和作用,我也提出這樣的問題,如果說律師可以成為腐敗幫兇的話,那麼就意味著律師只能在反腐敗的行動中充當反面作用,不可能是積極的作用。
那麼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認識?網上還有這樣的文章,說十幾年前政法大學我的學生,說了一番難以琢磨心裡不是滋味的話:十幾年前我是您的學生,您是我心中的偶像,是我崇拜的導師,我聽了您多少課,您是我心中為之奮鬥的崇高目標,您給我講了那麼多,做了那麼多,又代表被害人推翻了大丘莊的惡霸禹作敏,你是正義的化身,公眾的代表,可是我萬萬沒有想到,十幾年後的今天,你竟然成了腐敗分子和黑社會頭目的幫兇,我受到了欺騙,我被欺騙了這麼多年。我為你是我的老師而感到恥辱。我不知道這個人真的假的是我的學生,現在真假都難分了,我希望是假的,假得無所謂,要真是的話,慚愧的是我,怎麼能教出這樣的學生呢!
我給學生講課的時候,曾經開玩笑說,我從來不怕學生超過我,如果學生超過了我,那還是我厲害,因為我教的學生超過了我,我不更高嗎?可是我教的學生走了這樣的路,產生了這樣的想法,我不更悲哀嗎? 無獨有偶,我在北京大學給研究生院搞講座的時候,北大的研究生不只一個人提出來,田律師,請問你,當你給腐敗分子、黑社會辯護的時候,你的良知哪裡去了?這是北大法學院的學生。所以要說矛盾和衝突,這種矛盾和衝突是最根本的,最核心的,最可怕的。為什麼呢?因為連律師幹什麼的?他的基本定位問題都被扭曲了,那麼律師還怎麼幹呢?律師制度還如何維繫呢?本來律師的設立,主要是代表私權力的角度出發,對公權力的一種制約,它是任何一個社會,一個國家法治建設和法治活動當中不可缺少的一個環節,它是維繫法律的手段,也是維護正義的.律師本身不代表什麼,但是他所追求的,所維繫的仍然是正義,通過特殊的方式來維繫。
我要大家思考的是,代表正義和追求正義是不是一回事?很多媒體,很多人把我打扮成正義的化身、包青天,就使很多人對律師這種職業產生了誤解,多少人找我,給我寫信.有一個人雙目失明人找到政法大學的院子裡住了四個月,人家一來,就說我找田教授的,很多研究生給他送飯、送衣服,就住了四個月,有人說我不管,我管得了嗎! 還有一次,我離開政法大學以後,山東上訪30多歲的女的,在我樓梯旁堵著門口,堵了兩天兩夜,跟他談了兩個小時,說的話也不懂,就兩句話,一句話田教授救救我,第二句話,我聽人家說了,公檢法都歸你管。我當時怎麼說也不行,後來一問,沒大事,300塊錢的糾紛,我說這樣我給你300塊錢行不行,不行,就得你給我伸張正義。就在我門外面蜷縮著,飯也不吃,真是死在那,我怎麼交代。我實在沒辦法報110,警察來了,2點鐘我剛轉身要回家,警察給我打電話,說上車就砸車、撞頭,說田教授來了我就不鬧,我陪著到派出所,又和人家說了半天,警察還問我你跟他什麼關係,我說了半天才解釋清楚。
這樣的事例很多,說明什麼?說明對律師和律師制度的誤解,正因為有這樣的誤解產生了很多矛盾,以至於說律師是壞人,以至於對律師橫眉冷對,甚至有的時候連殺心都有。這是很不正常的。 那麼實際上應當如何呢?其實,律師和法治本來不應當是矛盾的,本來是和諧的整體,可是就因為我剛才說的種種原因,把本是和諧的一個整體變成了充滿矛盾和敵對的關係,這個問題如果不解決,中國的法治不可能向前發展,中國的律師制度不可能向前發展,中國的律師作用不可能得到發揮,而如果中國律師的作用被遏制了,中國律師制度被曲解了,中國的法治必然要受到影響。沒有律師就沒有法治,如果把律師和法治對立起來,真正受到破壞的是法治。
劉桂明:
謝謝田老師,謝謝田律師,謝謝田大師。田老師告訴我們,時時有矛盾,處處有衝突,是好人與幫兇的衝突,是魔鬼與天使的矛盾,是高與低矛盾,好與壞的矛盾,這就是我們作為先天不足的中國律師制度,律師與法治的矛盾,這個矛盾衝突給我們的職業,給我們的管理,給我們的利益到底帶來什麼樣的衝突,接下來請池英花律師談談。
池英花律師
池英花:
謝謝桂明給我這樣一次機會,我今天坐在這裡非常感動,在《律師法》頒布11周年的紀念日裡,政法大學的莘莘學子們在這裡搞這樣的論談我非常感動。第二我非常感慨,這樣的論壇竟然不是我們律師辦的。 我在88年的時候離開了法官的位置做律師,為什麼呢?可能跟今天的話題也有一些關係,我在為誰做律師呢?我當時是為了生存,因為當時的法官確實很窮,大家都很窮。生活起來也很困難,這是我離開法官隊伍的第一個原因。
很多律師感覺到自己沒有尊嚴,不想做律師,但是我做法官的時候,從來沒覺得自己有什麼尊嚴,因為我從來不能按照我的想法做案子,我經常會受到種種心理上、心靈上的打擊,所以我覺得很痛苦,我決定就離開了法官隊伍。離開法官隊伍之後,我到大興安嶺辦了大興安嶺的火災案子,我很榮幸地碰到了張思之先生,我們兩個就合作了這個案子,在辯護的過程中,我覺得我非常榮幸的,一開始就接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德性的教育,確實對我今後從事律師職業生涯帶來了一生的益處。
我為了這個而做律師,做得怎麼樣呢?可能因為我的個性還比較適合做律師,我感覺做得還不錯。就是生活的問題,生存的問題,脫貧致富的問題,在大家所期待的時間內都解決了,好像是比較成功。但是在這個過程中,我總以為,我心裡還缺少一種期待,或者說一種理想,一種理念,就是我感覺到,心裡很空。我在2000年的時候,我創建的易和律師事務所,在之前的很長一段時間,我對律師這個行業,心裡總有一種說不清楚的感覺,我在法庭出庭的時候,跟律師的交流過程中,發現很多的律師,特別是青年律師,處在非常茫然的狀態,特別是很多優秀的學生,非常優秀的人才,都不願意做律師,覺得做律師很難受。
究竟是為什麼?我想了很久,我覺得我們律師這個行業出了問題,所以我一直在呼籲早期做律師的成功律師,我說我們可以不可以為我們的律師事業,為我們法治化的進程,為我們的青年律師,為我們的律師後代做一些有益事情的平臺,一個律所。我籌劃了很久,我在95年之後一直設想這個事,但是始終都沒有能夠實現,因為大家也知道,在我們律師行業裡,多數都是各自為政,大家的主要追求,好像就一個字:錢。我覺得無論是政府,無論是導師,還是老百姓,還是學子們,想做律師的,不想做律師的,喜歡律師的,討厭律師的,好像都離不開錢。只要是律師,就跟錢的關係非常密切,這好像是一個發財致富的捷徑。很多人也是抱著這樣的夢想,不做法官,不做導師,來做律師。很多人又是經過一段時間的寂寞之後又決定放棄做律師,也是因為錢的問題不做律師。我不知道大家同意不同意我這個觀點。
到了2000年的時候,我找了一些年輕的律師,應當說跟我做律師行業的資歷、收入,大家所追求的東西,差距比較大的年輕律師一起創辦了易和律師事務所,我把我的股份,把我的全部資源平分給了年輕的合伙人。我到現在為止,這些合伙人所有的股權都是一樣的,最年輕的合伙人是28歲,也就是說從案源上,各個方面差距都跟我很大。我們很多老的律師都覺得我有病,精神不正常,做這個究竟是為什麼?我說給大家聽,看看大家能不能接受,因為我在外面到處說,很多人表示不相信。我做易和律師事務所是想實現三個目標,大家聽了以後也會覺得我有病。第一,我想以我們的服務推動中國法治化的進程,第二,以我們的誠信樹立中國律師的形象,第三,以我們的平臺培養我們的青年律師。
很多人覺得誇張了,吹牛了、忽悠了,覺得你太吹了,就是一個易和小小的平臺,怎麼能推動中國法治化的進程呢!甚至我曾經在招聘青年律師的時候,我跟一個青年律師談話的過程中,我們這個青年律師當時就是淚流滿面,他說我很久沒聽說過還有這樣的事,我太感動了,有點受不了了,是一個男孩子。但是我給他講了以後,他接受了。確實我們做不了太大的事情,但是我們的產品,我們律所做了一個產品,就是給所有經商的客戶做常年的法律顧問,主要是給公司做各種規章制度,公司的全部制度由我們來做,公司的全部文件由我們來做,中國所有的法務由我們來做。我們認為用這樣的產品給這些商家,讓他們習慣用法律制度來管理自己的公司,如果不用法治的方式來管理這樣的群體,肯定是不配套的。如果我們踏踏實實地給每一個客戶能夠做這樣服務的話,我相信我們還是有一定推動力的。這是我們的設想。
我們這樣的一個產品,在我們律師事務所推廣應該是非常好的,也是很受客戶的歡迎,我們律所能夠在比較短的時間內發展比較迅速,而且比較良性,我們不用給任何人回扣,我們只要為我們的客戶服務好,我們每年就有比較好的回報。我們律所所有的律師,案源是不愁的,工作量是不愁的,我們的青年律師是用不著滿大街地找案源,完成好手頭的工作就可以了。 為了適應這樣的需求,我們就製作了專業分工體系,每一個律師只做一個專業,這樣的話,每一個客戶無論有什麼樣的需求,都會由我們的專業律師做。雖然我們的律師不是非常有經驗,但是因為只做一個專業,所以做得還是相對比較好。我們用這樣的理念做刑事案子、做民商的案子也做得比較。
第二個目標,就是用我們的誠信來樹立中國律師的形象,我們中國律師的形象是什麼呢?人民幣加美元,但是在我確立了這樣一個產品之後,我們必須要求建立一個誠信系統,我們必須用最好的服務,高質量的服務來完成我們的產品,所以,我認為,當我們用這樣的產品,用我們這樣高質量的服務,我覺得我們新的律師形象就能夠樹立起來。這也是我們第二大目標。
第三個目標,我們的律所為我們的年輕律師提供了一個無限生機的平臺,我們律所的任何人都可以一直上升到合伙人,並且我對我們的合伙人年齡有要求,當合伙人到60歲時是強制退休,必須把股權轉讓給年輕律師。對於年輕律師的培訓是每周一次,我們開了易和夜校,我們以案例分析報告的形式,結合理論、結合案例,每天培訓我們的年輕律師,我們試圖讓我們的年輕律師迅速地成長。
我們去年一年,我們有27個年輕律師工資級別都得到了提升,我們全所的主幹律師在短時間內都可以買到車子,我們會給他們補助,我們會給年輕的律師很多便利的條件。現在既然讓我談矛盾,我給你們發出一聲嘆息,幾乎把我的這種理想給打破了,那是在五一前一個月的時候,我辛辛苦苦培養的一個骨幹律師,突然間提出來要走,我三年的培養,確實解決了衣食住行的問題,他一年的收入也比較豐厚,短時間內也解決了脫貧致富的問題,業務水平也大大提高,突然間提出要走,太出乎我的預料了。我覺得我們三大目標這麼神聖,說放棄就放棄,究竟是為什麼?我不能接受。 我問他為什麼的時候,他說我的覺悟的確達不到所裡的要求,我現在太需要自由,不受所裡規章制度的要求。第二有人拉我出去做合伙人,我有可能做主任,我覺得這個誘惑力,我真的低檔不住,我知道我對不起易和所。
責編:張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