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濰坊·海報新聞3月15日訊近日,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0年第一批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例公告》,其中,永和食品(中國)股份有限公司違反《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五)項等規定,被處罰款30萬元。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公告如下:
永和食品(中國)股份有限公司廣告違法案
當事人在微信公眾號中發布了題為「這杯國飲,果斷贊了!」的廣告宣傳,含有「永和豆漿的產品作為國禮走進各國駐華大使館」的內容。經查實,當事人在非正式場合向個別使館工作人員贈送其產品,贈送行為和產品均未經政府授權,與廣告宣稱嚴重不符。當事人上述廣告混淆概念誤導受眾。
上述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五)項等規定,市場監管部門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等規定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並處罰款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