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學員退轉學駕校10個工作日內退費,煙臺出臺駕培新規
1月30日,記者從煙臺市物價局獲悉,當日市物價局和市交通運輸局聯合召開規範駕校培訓服務收費 行為推進會,組織市區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學習機動車培訓服務政策新規,並啟動全市機動車培訓 服務收費行為專項整治和規範工作。
記者從會上獲悉,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收費標準於2016年6月放開後,全市「12358價格舉報電話」受 理舉報投訴245件,同比上升56%。針對投訴舉報反映的問題,市物價局和市交通運輸局於2017年底聯 合印發《煙臺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服務收費行為規範》,新規範共有十七條,對教學與考試操作規程 、協議服務內容、收費標準和退(轉)學等培訓事項等做了相關規定。
「學員退(轉)學的,應憑相關的發票或收據,按規定由培訓機構扣除相關費用後,為學員辦理退 學退費手續,應退費用10個工作日內如數退還。」會上,市物價局工作人員介紹了新規範的內容。
新規範提到,培訓機構在收費場所的醒目位置對本機構所有服務(含代收費)項目進行收費公示, 公示內容為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收費標準、收費依據等。培訓機構招收機動車駕駛學員,必須與學 員籤訂協議,明確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收費標準、代收費等事項,自覺接受監督。培訓機構需要統 一組織赴異地參加考試的,交通費由雙方在協議中約定具體收費標準。
需要注意的是,學員退(轉)學的,應憑相關的發票或收據,由培訓機構扣除相關費用後,為學員 辦理退學退費手續,應退費用10個工作日內如數退還。培訓機構為學員配發的國家統一規定的培訓教 材和計時IC卡,依據《協議》約定按定價或購買價扣除,沒有約定的不得扣除。完成入學註冊登記, 尚未實施培訓,學員要求退(轉)學的,培訓機構可扣除一定的費用,並在協議中約定;約定的費用 不得超出為學員辦理入學註冊登記的實際費用。沒有約定的,學員退學時不得扣除。中途退(轉)學的 ,培訓機構扣除入學註冊登記費用之後,還可以按照《駕駛培訓教學日誌》、計時IC卡記錄的培訓學 時扣除相應的培訓費。培訓機構不得以學員丟失票據為由拒絕辦理。
據悉,新規範自2018年3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截至2021年2月28日。
為保證駕培質量,明確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和學員的責任,新規範還要求從3月1日起,全市駕培機 構使用統一的《駕駛員培訓教學服務收費協議》。煙臺市物價局和市交通運輸管理局將加大監管力度 ,對協議籤訂不完整、強制服務亂收費、退學轉學扣費多、學時制培訓不落實等違規問題加大處罰力 度,對社會影響大的違法案件,記入企業誠信檔案,並通過新聞媒體曝光。
案例分析
駕校擴大收費範圍,被罰款5000元
據煙臺市價格監督檢查局副局長於永志介紹,2016年6月至2017年12月,煙臺市價格舉報中心受理駕 培行業舉報245件。分析這些來件,需要全市駕駛員培訓機構著重整改4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整改收費公示不規範的問題。有的駕校公示的收費項目不全,有的駕校收費標準不明確,有的 駕校收費公示不顯目。二是整改學、教雙方協議方面的問題。主要表現是協議內容簡單、甲乙雙方的 責任不清、雙方共同責任不明確,有協議之外收費問題。三是整改退學轉學名目雜扣費多的問題。主 要是學員退(轉)學的,駕培機構不願為學員辦理退學退費手續,不願如數退還應退費用。四是整改 強制服務亂收費的問題。主要是學員考試不合格要求繼續培訓的,沒有本著學員自願的原則,根據學 員的特殊培訓需求與其籤訂《特需服務協議》協商確定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
市價監局於永志副局長還在會上介紹了幾個相關案例,2017年,畢姓學員在某駕校交費3500元參加 C1培訓,課目一考試未過,其他項目未學要求退學,駕校扣費800元。經查,該駕校與當事人協議中沒 有約定違約責任事項,煙臺市物價局責令駕校退還多收費用400元,對明碼標價不規範行為進行整改。 2016年,周姓學員在某駕校交費3900元參加C1培訓,後又被要求交納考試費300元、指紋費100元、打 卡費100元、場地適應費150元,這些在協議裡都是沒有的。該駕校違反明碼標價規定,擴大收費範圍 提高收費標準,屬於不正當價格行為,煙臺市物價局責令其立即整改,退還多收費用並對駕校處以5000元的罰款。
齊魯晚報 齊魯壹點 記者 梁瑩瑩 通訊員 志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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