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試點已開始!根據上海財政部2019年高級會計師評審工作通知得知,有註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證書的同學,只要滿足相關條件,就可以在上海地區免於高級會計職稱考試,直接參加高會評審!以下是通知全文,大家可仔細查看哦!
關於開展上海市2019年度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委、辦、局、控股(集團)公司,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上海市會計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價辦法(試行)》(滬人〔2005〕187號,以下簡稱《評價辦法》)有關規定,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現就本市2019年度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評審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
本市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評審組織機構為「上海市會計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市會計高評委」),下設「上海市會計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會計高評辦」)。市會計高評辦設在上海市財政局會計處。
二、申報範圍
具有本市戶籍(含持有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或近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滿12個月),具有中級會計師任職資格,並在本市企事業單位中受聘相應職務(崗位),擬聘任高級會計師職務(崗位)的在職人員。當年度達到退休年齡或已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不受理申報(按規定已辦理延長離退休手續的除外,申報時需提供延長離退休審批表)。
三、申報方法
2019年度上海市會計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申報的主要流程包括:網上申報、資格審核、網上繳費和提交紙質材料等環節。
(一)網上申報
1.登錄路徑。申報人員登錄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信息公開—職稱專家—上海市職稱服務系統,可在當前頁查詢當年度相關評審通知。在「登錄頁」下載《申報人操作手冊》。
2.申報時間。網上申報自2019年7月1日開始,至7月15日截止。
3.申報要求。進入職稱服務系統後,申報人員應根據操作提示及幫助,點擊所要申報的「關於開展上海市2019年度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如實註冊用戶信息,並按照要求填寫基本資料、上傳規定的申報材料。申報材料填寫及有關證明資料上傳完成後,應確認無誤再提交。申報人員應確保上傳附件不含病毒,否則可能導致材料上傳不完整而影響評審。
4.主送論文要求。申報人員在「上海市職稱服務系統」並上傳申報材料後,還應於7月1日至7月15日期間登錄上海財政網(http://www.czj.sh.gov.cn)「2019年上海市高級會計師評審論文申報系統」上傳主送論文(主送論文必須與「上海市職稱服務系統」上傳的論文一致,且須是Word文檔並與所提交的紙質文檔完全相同)。市會計高評辦將委託相關專業機構統一檢測論文,並在2019年7月18日至23日期間通過手機簡訊向申報人員反饋論文檢測結果。對未按要求上傳論文或者論文檢測未通過的,將不予受理。
(二)資格審核和繳費
1.資格審核。市會計高評辦工作人員將對申報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對通過審核的申報人員分配受理號,並通知申報人員支付評審費用。由於需要逐一審核、陸續分配受理號,請申報人員在提交材料後至2019年8月20日期間,通過「上海市職稱服務系統」中的「評審進程查看」功能及時了解工作進程,一般不採用電話通知,也不要反覆撥打電話諮詢。
2.網上繳費。統一採用網上付費方式,收費標準為受理費每人100元,評審費每人800元。
(三)提交紙質材料
網上申報經審核通過並繳費成功後,申報人員應向市會計高評辦提交書面紙質材料及相關證書原件。
1.需要遞交的書面材料包括:
(1)《申報高級會計師材料目錄》1份(貼於自備材料袋外,可在網上申報界面中「相關表格」欄目下載列印);
(2)《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定申報表》3份(紙型A4,可在網上「生成申報表」欄目自動生成);
(3)受理憑證1份(在網上繳費成功後,可下載列印);
(4)二寸照片2張。
2.需要查驗原件的材料包括:
(1)送審論文或著作(2或3篇);
(2)學歷、專業技術資格、中國註冊會計師證書(非執業會員證書)、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等證明材料,外語水平材料、計算機水平材料及其他相關書面證明材料。
3.按規定完成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證明材料。
4.2019年8月26日至8月30日期間,申報人員憑網上下載的受理號至上海市會計學會(地址:中山西路2230號一號樓1315室)提交書面申報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受理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聯繫電話:64386502。
四、評審安排
市會計高評委將根據《評價辦法》規定,按程序組織開展評審。其中,2019年10月19日至11月3日期間將擇期進行面試答辯(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屆時未參加面試答辯的,視同放棄本次評審,將不予辦理補面試答辯,所繳費用不予退回。
五、相關說明
(一)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財政部《關於深化會計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8號)的精神,為減少重複評價,減輕會計人員負擔,打通會計職稱制度與相關職業資格間的專業能力互認通道,本市試點允許考試取得註冊會計師資格且累計註冊執業滿10年的註冊會計師執業會員和非執業會員(申報時其會員關係應當屬於上海市註冊會計師協會),已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中級證書的,可免於參加全國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按照本市高級會計師職稱評審要求和程序直接申報高級會計師評審。
(二)市會計高評辦將利用本市社保系統等查驗、比對申報信息的準確性和真實性。凡弄虛作假,存在虛報、謊報、瞞報情況的,一經查實,將取消申報資格,並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三)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不再作為申報評審的前置條件,職稱外語和計算機考試合格證書為非必須提供的材料。申報人員如有能反映自身外語和計算機水平的相關證書等材料(近5年內取得),可自願隨申報材料一併提交。
(四)中央和國務院各部委設在本市的直屬單位的相關人員,需委託地方評審的,應由具有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權限的上級單位出具書面委託函,委託市會計高評委評審。
(五)事業單位申報人員應根據本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設置情況,按崗位缺額進行申報。
(六)2018年度評審未通過且2019年度無突出業績和重大貢獻的,本次申報不予受理。
諮詢電話: 63185009,54679568轉17116、17041分機。
特此通知。
附件:申報高級會計師材料目錄
上海市財政局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