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20年度申報高級會計師(副高)職稱評審有關事項的通知
按照《市人社局關於開展2020年度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津人社辦發〔2020〕117號)文件要求,現將我市2020年度申報高級會計師(副高)職稱評審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網上申報
各業務主管部門指導推動用人單位開展職稱申報推薦工作。申報人、用人單位、業務主管部門需登錄市人社局官網,點擊職稱評審專欄進入「天津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職稱管理信息系統」,網址:http://job.hrss.tj.gov.cn/rsrc/tjwb/mainframe/logindg.html),在線進行申報、受理、審核、反饋等操作。
(一)申報人自主申報(9月14日-25日)
符合申報條件人員登錄職稱管理信息系統,按照要求在線註冊、填寫申報信息,上傳佐證材料,並對填寫和上報信息核對無誤後,在職稱管理信息系統提交用人單位審核。
上傳圖片資料時,請務必在掃描後,將圖片調正以後再上傳到職稱管理信息系統,以免影響評審結果。
1.人員基本信息:按照職稱管理信息系統要求填寫,上傳佐證材料;
2.學歷信息:按照職稱管理信息系統要求填寫,並上傳學歷證書照片;
3.資歷信息:按照職稱管理信息系統要求填寫,並上傳職稱證書照片,具備經濟師、審計師或者統計師證書的也一併上傳;
4.社會團體任職情況:如實填寫,沒有任職的填「無」;
5.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按照職稱管理信息系統要求填寫;
6.繼續教育情況:填寫近5年(2016-2020)繼續教育情況,無需上傳佐證材料;
7.業績成果情況:按照職稱管理信息系統要求填寫取得中級職稱後的主要業績成果;
8.論文情況:按照職稱管理信息系統要求填寫,並按照論文封面、論文目錄(本人論文名稱下劃線註明)、論文內容的順序上傳附件,論文(含業務工作報告)最多上傳3篇(業務工作報告必須每頁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9.著作情況:沒有可以不填;
10.專利情況:沒有可以不填;
11.獲獎情況:按照職稱管理信息系統要求填寫;
12.考核信息:填寫2015-2019年度考核結果;
13.會計信息:上傳《全國會計專業技術高級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單》。
(二)用人單位審核推薦
用人單位對照評審政策和申報要求對申報人員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成立由有關領導、技術專家或骨幹以及專業技術人員代表組成的推薦委員會(小組),以無記名投票表決的方式提出推薦意見,贊成票未超過一半的,用人單位不得推薦。
用人單位對單位推薦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公示應明確起止日期、受理部門、受理方式、聯繫人等。公示內容應包括申報人員《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申報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表》、相關佐證材料等。
公示無異議後,用人單位在職稱管理信息系統提交給業務主管部門審核。
(三)業務主管部門審核呈報(10月10日前)
業務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同意推薦後,在職職稱管理信息系統通過,系統自動呈報天津市會計(審計)系列會計專業副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委會)。
(四)評委會確認接收(10月12日-23日)
評委會對申報資格進行審核通過後,在職稱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確認接收」操作。
(五)申報注意事項
申報人員務必對填寫的信息和上傳的佐證材料進行核對,保證真實、清晰和完整後再提交審核,以免因填寫信息不準確、上傳的佐證材料不清楚、不完整等情況影響評審結果。
職稱申報中遇到相關技術問題,請撥打人社局熱線022-12333和022-83218114進行諮詢。
二、現場報送(暫定10月28日-2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報送地點:會計之家一樓報名大廳(河西區廣東路67號河西區稅務局旁)。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請根據評委會初審後分配的時間段報送材料,屆時詳見網上通知。現場報送後,同時領取「述職答辯通知書」。評審材料包括:
(一)《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一式3份,在評委會同意接收後,在職稱管理信息系統直接列印(A4紙列印,左側裝訂,不能更改內容和格式),須加蓋相關部門印章。
(二)《申報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表》一式25份,在職稱管理信息系統導出後列印(A3紙列印,也可另附頁補充內容),須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三)學歷學位證書、已取得的最高級別職稱證書、《全國會計專業技術高級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單》複印件各1份,須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四)著作論文。包括已公開發表的著作、論文原件,或者結合本單位實際撰寫的業務工作報告(每頁必須加蓋用人單位公章),著作、論文或業務工作報告最多申報3篇。
(五)學歷破格申請報告(學歷破格人員提交,須由區人社部門或委辦局(集團公司)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等呈報單位蓋章,正常申報無需提供)。
請報評人員按照上述材料的順序整理好後一併報送。
三、材料審核
評委會對收到的材料進行初審通過後,再由市人社局統一進行覆審。
四、答辯評審
經市人社局覆審通過後,由評委會組織述職答辯和評審。
五、社會公示(12月底前)
評審通過名單將在天津會計網站上公示不少於5個工作日(http://tjkj.cz.tj.gov.cn),公示結束無異議的,將報市人社局備案。
六、退回材料(2021年1月底前)
關注天津會計網站通知(http://tjkj.cz.tj.gov.cn),由業務主管部門工作人員統一領取推薦人員的申報材料和評審通過人員通知。
七、頒發證書
市人社局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啟用電子職稱證-書,不再發放紙質職稱證書,電子證書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效力。申報人在規定時間內可登錄職稱管理信息系統查詢評審結果,通過評審人員可在職稱管理信息系統直接列印電子職稱證書。請關注天津會計網站(http://tjkj.cz.tj.gov.cn)和市人社局職稱管理信息系統通知。
八、其他事項
(一)評審費
自2019年4月1日起取消職稱評審費。
(二)諮詢方式
1.微信公眾號:搜索並關注「天津會計諮詢」微信公眾號,在對話框中留言提問。
2.諮詢郵箱:gkps2020@126.com;
3.諮詢電話:財政綜合事務中心 022-23292273
市財政局會計處 022-23205772
附件:《天津市2020年度高級會計師(副高)職稱評審相關政策》
天津市會計專業職稱工作辦公室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