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春亮案被害者家屬發聲:請求由異地有關部門負責調查瀆職問題

2020-09-03 海報新聞客戶端

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文露漪 報導

近日,在江西省樂安縣山碭鎮接連犯下兩起命案的曾春亮落網。8月29日,針對樂安警方在此案中是否瀆職,被害者家屬康樂瑩告訴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目前被害者家屬請求由異地有關部門負責調查。

從7月22日康家人首次報警至8月8日曾春亮首次入室殺人,當地不少人看到曾春亮自由地出入餐館等公共場所。「8月8日前我們沒看到抓捕曾春亮的通知,也沒有警察來找我們詢問曾的行蹤。」當地一位熟悉曾春亮的旅館老闆告訴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我們認為,樂安警方處理曾春亮問題上存在瀆職情況。」被害者家屬康樂瑩表示,如果樂安警方在康家報警後及時對曾春亮採取強制措施,後面兩起兇殺案就不會發生。

8月18日,有媒體報導稱,撫州市紀委監委、撫州市檢察院、江西省公安廳相繼派人員進駐樂安,針對曾春亮案件中警方是否存在瀆職等疑問展開調查。然而,作為報警人和被害人,康家人表示,目前沒有任何紀檢部門的人聯繫他們了解報案情況,也未收到任何回復。

康樂瑩回憶,8月23日,辦案民警曾拿來一份樂安縣公安局出具的立案通知書讓康家人籤字。記者看到,這份立案通知書寫著:熊小美家被非法入侵一案,經查,我局認為符合立案條件,現已偵查立案。因為落款日期為7月24日,早已過去多日,康家人拒絕籤字。

8月23日,康家人收到立案通知書

「我們請求撫州市紀檢部門迴避對樂安公安瀆職問題的調查,轉由異地有關部門負責調查瀆職問題。」康樂瑩說。

康樂瑩告訴記者,8月27日下午,辦案民警向康樂瑩透露了曾春亮交代的殺人動機主要是報復康家7月22日報警。

「7月22日我們向山碭派出所報警後,當地居民沒有看到任何關於抓捕曾春亮的通知,曾春亮不知從哪裡知道我們報警了?」康樂瑩提出了質疑,「他在犯案後潛逃了多日,被抓時鬍子颳得乾乾淨淨,嘴巴上沾著米粒,我們懷疑這段時間有人收留包庇他。」

儘管曾春亮已被抓獲,但康家人基本都離開老房子到了南昌——一是為了方便照顧重傷的外甥;二是父母在房子裡死於非命,他們也都需要一段時間接受。康樂瑩介紹,「目前外甥在南昌大學一附院治療,目前情況已好轉,小外甥能進食,雖然不能說話,對我們的語言溝通反應很慢,但是會聽一些簡單的東西並作出反饋,我們已經很激動了。」

目前,該案件仍在偵查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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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個案件受害者家屬最新發聲
    8月16日,江西省撫州市樂安縣系列殺人案件犯罪嫌疑人曾春亮在樂安縣山碭鎮航橋村附近被警方圍捕抓獲。9月9日,康女士再次告訴記者,當天她和其他家屬來到豐城市公安局,就相關情況進行了交流,「警方告訴我們,曾春亮的案件已經偵破了。
  • 「曾春亮兇殺案」受害者家屬要求追究瀆職責任,申請父母和外甥的受害賠償金,有關部門已介入調查瀆職問題
    >>受害者家屬3個訴求:重視孩子的治療、追究有關人員瀆職行為、依法給予賠償金雖然兇手抓住了但我們前期報警沒有及時處理導致兩死一傷,有關部門必須依法處理相關人員瀆職行為;第三,我們要向有關部門提出,因為有關方面瀆職導致父母和外甥受害的賠償金及對家屬的精神撫慰金,「多少錢都換不回我父母的命,這是一定的,只希望法律給我們一個交代,因為《國家賠償法》明確規定『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有本法規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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