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穗人員到達廣州後辦理居住登記半年以上的,可申領《廣東省居住證》。【廣州居住證網上辦理流程】
居住登記辦理
1、辦理條件
(1)在廣州市區居住三日以上的來穗流動人口,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向居住地的鎮、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申報居住登記。
(2)可不申報居住登記情形
來穗流動人口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申報居住登記:
①在穗就醫、探親、旅遊、出差的;
②在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或者普通高等學校就讀的;
③在賓館、酒店、旅店、招待所以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經營性服務場所居住,且已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旅館業住宿登記的。
2、辦理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護照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
3、辦理流程
(1)來穗人員到達廣州後,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向居住地的街道(鎮)來穗人員服務管理機構申報居住登記。
(2)對符合登記條件,並提供真實有效居住地住址的來穗人員,登記居住信息後發放「辦理居住登記回執」。
4、辦理地點
居住地鎮、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
居住證辦理
1、辦理條件
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來穗人員,可以依規定在居住地鎮、街道來穗人員服務管理機構申領《廣東省居住證》。
註:居住時間自申報居住登記之日起計算。
2、辦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
(2)本人相片(居住證相片回執),或者工作人員通過居民身份證讀取晶片相片信息;
(3)居住登記回執;
(4)居住地住址、就業或就讀等證明材料之一。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賓館旅店出具的住宿證明等,或者屋主與借住人籤訂的借住手續證明;
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3、證件有效期
居住證有效期為一年,每年需籤注一次。
4、辦理地點
居住地鎮、街道來穗人員服務管理機構。
5、辦理期限
10個工作日內發放。
居住證籤注
1、辦理條件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辦理籤注手續。
2、辦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
(2)居住證
(3)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之一
3、辦理流程
(1)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居住證和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之一,到居住地的鎮、街道(或社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機構辦理籤注手續;
(2)符合條件的,當場對居住證重新擦寫有效期限。
4、辦理地點
居住地鎮、街道(或社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機構。
5、注意事項
(1)逾期未辦理籤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
(2)補辦籤注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籤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原標題:廣州居住證辦理指南
責任編輯:鄭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