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於2015年實施「全面兩孩」政策,2016年和2017年二孩和多孩生育比例有所提高,但二孩政策效應的釋放空間已經不大,目前生育水平已降到了政策實施前水平,如果不採取措施,預期未來的生育數量會保持持續下降趨勢。社會因素已經逐漸取代政策因素,成為限制生育水平和生育行為的決定性因素。日前,針對這一問題記者專題採訪了西安交通大學人口與發展研究所姜保全教授和郭玉博士。
根據你們研究的結果,我國產假制度現狀如何?有哪些問題?
姜保全、郭玉
為維護女職工生育期間的合法權益,2012年國務院頒布實施了《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草案)》,草案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98天的產假。在此基礎上,各地方政府又有所延長,如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江蘇、浙江、湖北等地的產假規定為128天,寧夏、吉林等省區的產假規定達158天,黑龍江、甘肅等地產假總天數為180天,海南和河南職工最多可享190天產假,而廣東女職工順產可享受共178天產假,剖宮產可享受208天產假。完善女性產假等生育配套政策對提升女性的生育意願、保護女性生育權利、促進母嬰健康有重要意義。
但在產假制度實施階段發現尚存以下問題——
● 產假時間相對較短,與女性預期有差距。根據2019年全國人口與家庭動態監測調查數據,女性平均實際休產假天數為134.5天,平均希望休產假天數為193.6天,實休產假天數與希望休天數仍有較大差距,無法滿足女性照料和養育嬰幼兒的需求。
● 產假和產假期間的福利待遇難以保障。我國《社會保險法》規定「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但並未明確規定標準是「實際工資」還是「基本工資」,導致用人單位為了減小成本將「基本工資」作為發放標準,女性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遠低於原始工資。
● 產假的保障人群範圍有限。目前,我國僅為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等單位的女性提供產假,靈活就業人員和失業人員未被納入保障範圍。
● 企業承擔巨大的經濟成本,產假制度難以落實。當前的產假制度使企業既要承擔女性產假期間的工資成本,又要承擔保留女性崗位的替代成本,為了規避這些成本就無法保證產假制度的落實,最終導致女性權益受損。
關於女性產假的相關規定各個國家存在差異,「全面兩孩」政策下我國有哪些可以借鑑的國際經驗?
姜保全、郭玉
世界上許多國家的生育政策已經從最初的保護性轉向了鼓勵性和福利性,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 產假時間較長。國際勞工組織關於帶薪產假的最新標準為《產婦保護公約》,規定最低帶薪產假為14周。
● 保障範圍較廣。如德國現行法律規定,所有受僱的女性都享有產假。許多國家也逐漸將非正規形式就業的女性納入產假保障範圍,如巴西(農民、家庭傭工)。
● 工資福利待遇穩定。如在德國、韓國、新加坡、法國、荷蘭、紐西蘭,所有女性在產假期間都有權享有產假津貼,津貼標準為女職工產假前三個月平均淨工資的100%。
● 父親享有育兒假。日本女職工可以在孩子出生前休假6周,出生後休假8周。此外,父母中的一方還可以選擇休一年的無薪育兒假,如果是父母輪流休育兒假,還可以多延長2個月。
● 政府承擔相應責任。韓國規定了120天產假期間的補貼支付分配,其中75天的補貼由企業主支付,45天由政府僱傭中心承擔。
你們有什麼好的政策建議?
姜保全、郭玉
● 完善立法,明確規範。
首先,可考慮進一步延長產假。2012年頒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將法定產假期限由原來的90天延長至98天,雖然達到了國際勞工組織建議的不低於14周的最低標準,各地方政府在此基礎上也有所延長,但各省產假時長差異較大(最短128天,最長190天),且整體而言對比國外的帶薪產假標準我國尚處於偏低行列,可考慮進一步延長。
其次,按照上年度平均「實際工資」發放生育津貼,並設置發放津貼下限。「實際工資」將獎金、各類津貼、補助納入補貼標準,保障了女性在產假期間的收入水平不會與產前落差較大,為養育嬰幼兒提供了資金保障。
再次,實現產假保障全民覆蓋。將靈活就業者、失業女性和農村女性等弱勢群體,通過結合個人繳費、政府補貼、定額補助、社會救助等多元籌資方式將其納入覆蓋和受益的範圍。
最後,賦予男性育兒休假權利,通過多元化的機制設計鼓勵男性休假、承擔家庭責任。
● 加強政府參與,合理分擔成本。
目前我國生育保險實質仍為用人單位責任制,由社會全體用人單位承擔女性產假的成本,這導致用人單位實際的經濟負擔很大。政府可合理下調生育保險費用的繳納標準,或由國家和地方承擔一部分生育保險費用的繳納,形成國家、企業和家庭的三級聯動,建立企業友好型的生育配套政策。
● 保障女性就業,穩定工作崗位。
一方面,對於積極配合國家生育政策的企業給予優惠。例如對於積極招收女性職工和妥善落實女性職工休產假的企業,可以減少三金的繳納、減免稅收、在參與國家項目招標時予以加分等。另一方面,鼓勵女性休產假期間在家辦公。鼓勵女性在家辦公,避免了女性由於生育與工作和社會脫離,也減少了產假期間企業保留崗位付出的隱性成本。
姜全保
西安交通大學人口與發展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導師。研究方向為人口分析與公共政策、生育、性別。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重點項目和政府部門課題多項。出版《性別失衡與婚姻擠壓》,即將出版《低生育水平與人口發展》。
郭玉
西安交通大學人口與發展研究所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為人口分析與公共政策,老年健康。
來源:《中國婦女報》
作者:中國婦女報·中國婦女網記者 黨柏峰
原標題:《「 『全面兩孩』政策應以多元化機制設計鼓勵男性休假」西安交大專家這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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