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我不是藥神》上映的首日,可以看到,院線給予了高度的支持,全國過半的排片量都給了這部電影,而觀眾的反應也很積極,全國75%的票房都是這部電影提供的。我們很欣慰能夠看到中國也拍出了這類「高分韓國電影」,同時更欣慰國家和社會對這類電影的支持。
其實《我不是藥神》並非空中閣樓,它也是有著故事原型的,所以所謂的抄襲《達拉斯買家俱樂部》純屬無稽之談,即使說雙方有相似的地方,那也是偶然。今天,就來和大家一起聊一聊《我不是藥神》的故事原型以及電影背後的故事。
這件事發生在2013年的後半年,原型人物叫陸勇,他的生平比電影講的更加傳奇,而且他也不是一個窮苦老百姓,相反,陸勇生於江蘇無錫市的一個殷實之家,而且他勤勤懇懇地創業,兩年時間創辦的紡織廠效益頗豐,但就在這個時候他本人卻遇上了一件天大的難事 —— 他得了電影中所說的白血病。
這種病分為三個階段,慢性期、加速期和急變期,在慢性期間可以通過一系列的特效藥來延緩病發,而電影中的格列衛就是其中的一種,這種藥在中國當時的售價大約在3萬元左右一瓶,普通家庭根本吃不起,而現實中的陸勇勉強可以吃得起,但是總這樣也不是辦法,所以他尋遍天下名醫,偶然得知了印度也有這種藥,並且印度的「格列衛」與瑞士的「格列衛」 價格相差了七八倍。
就這樣,服用過印度「格列寧」的陸勇將這個消息分享在了患者群中,但是很多患者因為不熟悉英語等原因根本無法買藥,就找上陸勇希望能夠幫忙買藥,於是「代購」就成了陸勇的副職,但電影中為了製造衝突,一開始就將陸勇寫成了那個倒賣特效藥牟取暴利的黑商,現實中的陸勇並沒有這麼做。
因為前面已經說了,陸勇家底還是比較厚實的,而且本身也有產業,根本沒必要倒賣藥物牟利,況且,買藥的都是一些沒錢吃正牌藥的窮人,於是,現實中的陸勇幫助了成百上千的患者買「冒牌藥」穩定了病情,十年間他也成為了國內「慢粒細胞白血病」的圈內名人,被尊稱為「藥神」。
但是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在2013年的時候,陸勇被抓了,被提起公訴的他一度面臨十年的牢獄之災,但就在這個時候,一封有三百多名病友籤名的聯名求情信被遞交到了法院,法院最終決定撤訴,陸勇被無罪釋放。並且在陸勇案後,國家出臺了一則新的法律,稱「銷售少量未經批准進口的國外、境外藥品,沒有造成他人傷害後果或者延誤診治,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其實看完《我不是藥神》後你很難界定電影中真正的反派到底是誰,販藥救人陸勇、白血病患者群體、開發新藥的藥企,這三者在電影中呈現出了一種特殊的矛盾體,在生命和法律呈現對立面的時候,你真的很難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