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翔其人。圖|受訪者提供
醫生勸病人注意飲食和其家屬產生肢體衝突被刑拘三日?日前,這樣一則消息被曝出。
8月25日,在接受瀟湘晨報記者採訪的時候,安徽含山縣人民醫院醫生王翔稱,事發3月30日早上,他在常規查房的時候發現病人在吃油膩食物,出於對病人身體的關心,他囑咐病人不能食用此類食物。
後病人的兒子俞某發現母親情緒低落,因此事和王翔發生衝突。
王翔稱,那天早上他找到病房,「我問誰找我,他就說他找我,語氣比較衝,我跟他解釋,解釋了他也不聽,就開始辱罵我,我就跟他說,我說你不要罵人,然後他就動手推我。」
在雙方相互推搡中,王翔和俞某雙雙受傷,俞某眼睛下方被打了幾下,王翔左膝蓋骨折。
△行政處罰決定書。圖|受訪者提供
4月26日,含山縣公安局對王翔開出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書顯示,經查明:2020年3月30日上午9時許,俞某來到含山縣人民醫院住院部11樓12室探望母親,母親說早上王翔醫生來病室說其血糖高注意飲食問題而情緒低落,俞某為此在該病室內與王翔發生爭執並互相推搡在一起,後王翔先後用拳頭打在俞某眼睛下方一、二下子,俞某用腳踢在王翔的左膝蓋處,致王翔身體失去平衡跌坐在病室的一把椅子上,後經確診王翔的左膝蓋骨折。綜上所述,王翔的行為已構成毆打他人,根據相關規定,對王翔做出行政拘留三日的處罰。
王翔對這個結果不服,提出複議。
△行政複議決定書。 圖|受訪者提供
6月28日,馬鞍山市公安局開出行政複議決定書,行政複議決定書顯示,「本案現有證據可以證實,申請人與俞某因俞某母親住院期間飲食和治療問題發生爭執,雙方相互推搡,申請人在此過程中率先用拳頭擊打俞某眼部,該行為並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正當防衛的情形。」
最終,馬鞍山市公安局做出決定:維持被申請人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即維持對王翔行政拘留三日的處罰決定。
王翔對此有異議,他認為自己和俞某之間的行為,「我在工作場所,我是醫生,我在工作,患者家屬找我麻煩,這應該屬於醫鬧。如果你對這個醫生的治療有什麼意見,你可以投訴,你何必在病房裡和我發生這種衝突。」
為此,王翔一紙訴狀將含山縣公安局和馬鞍山市公安局告上法院,請求撤銷對自己的行政拘留處罰,恢復名譽。
瀟湘晨報記者為此聯繫含山縣公安局,未獲得有效回應。
針對醫生王翔一事,北京富力律師事務所主任殷清利律師認為,評價該醫生的行為是否為正當防衛,首先在證據上是否能夠證實病人的兒子俞某系先行對醫生進行了肢體毆打等不法侵害行為。對此有監控錄像的話,調取監控判明;如果沒有監控視頻的話,要看病房內的證人所述情況。
對方如果先行進行肢體毆打,那麼該醫生在此情況下實施的反擊自然應當是正當防衛。如果雙方均顯現出積極性、無節制性,那麼雙方行為可能會被認定為互毆。
殷清利律師還提到,在目前偵查機關辦理類似案件中,往往會從傷情出發,以此傷情為基礎追究對方的侵害責任。在現行司法實務中,司法機關應當摒棄此種辦案理念,真正從客觀證據出發,從正當防衛的立法本意出發,依法、公平處理相關案件。本案的警方即是從雙方均有傷情出發,作出互相拘留的決定。但該決定是否恰當,現有材料難以作出有效評價。
對話當事人王翔
【1】提醒病人注意飲食產生矛盾
瀟湘晨報:現在事情解決了嗎?
王翔:我申請了行政複議,市公安局也是維持原判,不給我撤銷行政拘留,我已提起行政訴訟,過幾天開庭。
瀟湘晨報:那天早上發生了什麼?
王翔:3月30號那天早上我常規查房,發現俞某的母親在吃早餐,吃的是安徽這邊的特色食物乾絲,裡面有很多的麻油。她母親有糖尿病、高血壓、心臟病,我說你老人家吃東西要注意,如果你血糖控制不好的話,對你治療效果差,而且也有生命危險。
瀟湘晨報:那時候他母親是什麼反應?
王翔:她母親當時也沒什麼反應,可能心裡聽得不舒服吧。
瀟湘晨報:你說話的語氣是怎樣的?
王翔:我跟她說老人家,你吃這些東西血糖控制不好,這個對你身體都有影響的。我當醫生也當了20多年了,怎麼可能衝老人家,語氣肯定是很平穩的。
瀟湘晨報:然後呢?
王翔:然後他母親就告訴他兒子了,他兒子來找我,那時候我不在,後來同事告訴我,說有人找你,我就去病房問誰找我,他就說他找我,語氣比較衝,了解了事情原委之後我就跟他解釋,解釋了也不聽,就開始辱罵我,我就跟他說,我說你不要罵人,然後他就動手推我。
瀟湘晨報:市公安局的行政複議決定書上顯示你先動手打了俞某。
王翔:是對方,多次辱罵,多次推搡,我們才產生衝突的。推搡中我們抱到一起,摔倒的時候就打到他了。
【2】左膝蓋骨折
瀟湘晨報:有監控視頻嗎?
王翔:沒有監控,那裡面是病房,沒有裝監控。
瀟湘晨報:你們受了什麼傷?
王翔:他眼睛下方受傷,我左膝蓋骨折。
瀟湘晨報:報警了嗎?
王翔:當時民警也來了,他帶著執法儀把我們當事人喊到辦公室,問誰先動手的,然後俞某說我先動手。我說不對,是你先罵我,我多次和你說不要罵人,後來你推了我好幾次,我們才發生衝突的。
當時民警帶著執法儀,很正義很嚴肅的,站在俞某面前用手指推一下他,說這個就叫先動手,然後他還說,現在是疫情期間,要不是疫情期間,我直接就可以把你抓起來。
瀟湘晨報:後來呢?
王翔:我們不是受傷了嗎,後來就住院治療,再後來公安局把我喊過去,說要給我做傷情鑑定,我帶著傷就去了,去了之後說我們是互毆,把我定為毆打他人,行政拘留三天,把對方定為故意傷害,行政拘留七天,說我們這屬於民事糾紛。
瀟湘晨報:知道警方給你開出了行政處罰決定書的時候是什麼反應?
王翔:我當時還沒有出院,我那一個禮拜睡都睡不好,怎麼把我變成一個嫌疑人了是吧?心裡肯定很難過。
瀟湘晨報:你認可這種結果嗎?
王翔:我肯定不認可啊,這怎麼屬於民事糾紛呢?我作為醫生,關心你的父母的飲食,這是合理的,對吧?我身體受了傷,我心也受了傷。公安機關說我還手了就算鬥毆,我想反問他,如果他執法過程中和人推了,這算襲警還是鬥毆?這也是為什麼我要實名制在網上公開這件事的原因,我也給相關部門寫了信。
【3】市公安局維持原判
瀟湘晨報:你怎麼看待你和俞某之間的行為?
王翔:按照大家正常的想法,打架鬥毆那是社會上的,肯定是有目的性的對吧?街上打架鬥毆那種,不是有句話叫,打贏了坐牢,打輸了住院嗎?
但是我是在工作場所,我是醫生,我在工作,患者家屬找我麻煩,這應該屬於醫鬧。如果你對這個醫生的治療有什麼意見,你可以投訴,你何必在病房裡和我發生這種衝突。
瀟湘晨報:這對你的影響是什麼?
王翔:這對我的名譽造成了影響,對我的考核也有影響。
瀟湘晨報:你不服可以申請複議。
王翔:我申請了,市公安局的複議決定書是維持原判,沒有撤銷對我的行政處罰。
瀟湘晨報:所以?
王翔:我提起訴訟,把縣公安局和市公安局都告了,請求撤回對我的行政處罰,恢復名譽。
【4】擔心父母受到影響
瀟湘晨報:你告的是公安局,和俞某之間的糾紛解決清楚了嗎?
王翔:民事賠償這塊沒有談,具體結果聽公安局的。
瀟湘晨報:你和俞某後來還有接觸嗎?
王翔:第二天俞某的姐姐來病房裡和我道歉,我接受了,我說我不需要你弟弟賠償,畢竟他是下崗職工,我還可以申請工傷。但是不知道為什麼一轉身她就在外面說我打她弟弟。
瀟湘晨報:她為什麼這麼做?
王翔:不知道。
瀟湘晨報:你現在有什麼顧慮?
王翔:我最擔心的是就是家庭啊,我的父母他們都70多歲了,怕對他們有影響,所以一開始都瞞著父母啊,前天晚上我思前想後終於想通了,和我父母聊了一會兒,都說了,我心裡也好受一點了。
瀟湘晨報記者 溫豔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