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2月22日電 浙江大學地方歷史文書編纂與研究中心、浙江省龍泉市檔案局整理編選的《龍泉司法檔案選編》第二輯(一九一二 — 一九二七)全四十四冊,八開布面精裝,2014年9月由中華書局出版。《龍泉司法檔案選編》收入浙江龍泉地區所藏晚清至民國時期司法檔案,2012年獲得國家出版基金支持,成為國家出版基金重大項目。日前,浙江大學與中華書局聯合舉辦出版座談會,來自香港中文大學、北京大學、社科院、政法大學、中山大學、華中科技大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專家學者,暢談這一晚清民國檔案文獻整理的重大成果,探討文書整理與法制史、社會史研究的重要課題。
龍泉司法檔案是繼巴縣檔案、南部縣衙檔案、臺灣淡新檔案、寶坻檔案、黃巖檔案之後,歷史時期檔案文獻的又一次重大發現。這批檔案是建國後從龍泉原地方法院完整接收而來的,現保存於浙江省龍泉市檔案館,共計一萬七千餘卷,八十八萬頁,時間上自鹹豐元年,下至民國三十八年,記錄的訴訟案件超過兩萬個,是目前所知民國時期保存最完整、數量最大的地方司法檔案。
龍泉司法檔案為研究中國司法從傳統到近代的演變,包括制度、程序、法理、實踐等各方面的過渡和銜接,以及法律與社會變遷之關係,近代浙南地方經濟民生、政治軍事、宗族組織、婚姻形態、社會問題等各個方面,提供了極為豐富的第一手資料。相較於其他民國地方司法檔案,其完整性、系統性、豐富性是空前的,它對於民國基層社會和司法實踐的翔實記錄,是中國法制史、社會史、區域史研究的珍貴檔案史料,具有獨特的學術價值。
龍泉司法檔案卷帙浩繁,且排列無序,難以簡單影印出版。浙江大學地方歷史文書編纂與研究中心將這批檔案重新整理,從全部案件中選取典型案例,以歷史時間為序,分輯整理影印,名為《龍泉司法檔案選編》。遴選案例的基本原則,兼顧案件類型及訴訟過程的典型性、文書保存的完整性和案情的史料價值。每一案例均由案件名稱、內容提要、檔案索引、圖錄四部分組成。這種整理出版方式,既非單純影印,又非全部錄文,而是依據龍泉司法檔案的實際情況,做有一定深度的選編整理。整理之後,以案件為核心,以時間為脈絡,清晰地歸聚串聯起散布於不同卷宗中的各類文書,有利於研究者閱讀和使用。
第一輯(晚清時期)收錄龍泉市檔案館所藏晚清司法檔案,上自鹹豐元年(一1851),下至宣統三年(1911),其中部分案件訴訟延續至民國初年。為了儘可能完整地展現案件全貌,也收錄了這些案件民國初年的檔案。共計二十八個案件,涉及九十八個卷宗,六百二十八件文書(不計附件)。第一輯全兩冊,2012年8月由中華書局出版。
第二輯(一九一二 — 一九二七)收錄龍泉市檔案館所藏民國元年(1912)至民國十六年(1927)地方司法檔案,依選編標準逐年遴選民、刑訴訟案件共一百八十例,涉及近六百個卷宗,約一萬一千件文書。
《龍泉司法檔案選編》第一輯、第二輯作為國家出版基金重大項目順利出版後,不僅為第三、四、五輯的整理出版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也為學界樹立了檔案文獻整理出版的典範範式,並勢必帶動以龍泉司法檔案為核心的制度史、法制史、社會史以及文書文獻學的研究走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