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投資理財之前要把「家底」先摸清,每個人、每個家庭的收入分配在不同階段應該有不同的側重。
所謂「4321 法則」是我們常說的家庭收入配置法,將40%的收入用於房產和其他方面投資,30%用於家庭生活開支,20%用於銀行存款以備應急之需,最後10%用於保險 。在不少理財師給出的家庭理財建議中,我們總能尋覓到「4321 法則」的身影,但這種資產配置法真的百試百靈嗎?
案例
最近收到了一封有意思的讀者來信。小胡是社會新鮮人,剛剛工作不到1 年時間,月收入3700 元。他告訴我們,當他在銀行辦理業務時,理財經理建議他根據「4321 法則」來進行財務規劃,建議他每月的開支不高於1100 元,並且建議他購買保險,年保費可在4000 元左右。這讓他很困惑。
因為本來收入就不高,房租要花費800 元,再加上飲食、購物,每月花銷至少2500 元,怎麼算都沒法控制在1100 元以內。再說保險,我不是不想買,可是現在連積蓄都沒有,哪還有心思買保險,一年花4000 元買保險,對我來說太多了些。「小胡不明白,這」4321 法則聽來很有道理,怎麼到自己身上就不對了呢?
點評
資產配置要因人而異
做數學題有標準答案,可理財卻不同。硬要給收入配置定個「統一標準」,結果只會是「穿著汗衫戴棉帽」——不合適。
儘管「4321 法則」被普遍用於理財規劃中,但千篇一律的建議並不科學。每個家庭的實際情況各有不同,在人生的不同階段也會有不同的需求,在配置時應當因人而異,有的放矢。現在很多理財師在做理財規劃時,都會直接套用「4321 法則」來給出建議,這樣做其實忽視了不同家庭間的差異,最終效果可能並不理想。
舉個簡單的例子,假如有家庭年收入100 萬元,資產積累(包括房產、金融資產等)數千萬元,那麼根據「4321 法則」,他們需要把收入的20%即20 萬元放在銀行做存款以備不時之需,而每年要花費10 萬元保費購買保險,可是這樣的安排顯然不合理。
對高收入家庭來說,雖然需要準備應急儲備金,金額可能也不低,但佔收入的比重無需20%那麼多。同時,在保險規劃時,也要根據家庭實際情況考慮。我們常說,保險是為了堵住財務漏洞,如果你已有的資產完全可以覆蓋身故、疾病、養老帶來的隱憂,那就無需花太多保費了。
反之,對剛剛踏入社會的年輕人來說,三四千元的月收入中僅僅只能花費30%作為日常開支顯然不夠,單是房租這一項開支可能就佔到收入的20% ~40% 。而這一階段,要求其花10%的收入買保險就有些強人所難。
又比如退休一族已經過了人生的「高峰期」,從追求財富步入享受財富的階段,這種時候退休收入和積蓄大部分用於日常生活、旅遊醫療開支等方面,若要把40%的收入用於投資,可能會違背老年人求穩的心理。而買保險方面,由於年齡偏大,費率相對較高,也未必合適。況且,保險為的是防範財務風險,既然已經退休,收入降低,資產也已有一定積累,風險可能造成的財務危機概率較低,投保的意義自然不如中年時那麼大。
實際上,「4321 法則」是給了大家一個理財的指引和參考,以投資、消費、存款、保障來構建收放自如的收入分配方法。每個家庭在不同階段,各項的比例應該是浮動的,生搬硬套不可取。
(責任編輯:DF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