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帖稱偶然機會下破解廣東省電力一局醫院體檢中心的工作郵箱,發現裡面大量郵件為醫院違規為一些企業員工體檢中暗查B肝,並將結果發給企業。對此院方表示:體檢中心早已明令禁止進行B肝檢查,網帖內容懷疑是競爭對手陷害。
該帖發出引起軒然大波,昨日上午中國B肝維權第一人雷闖和一些志願者來到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局實名舉報。目前黃埔區衛生局已接受舉報,並表示將展開調查。
網帖曝光醫院違規
網帖最早發布的地方為肝膽相照論壇,該論壇為B肝患者和關心人士聚集的社區網站。12月11日,一名註冊ID為「電力一局」在論壇發帖。稱「偶然的情況發現電力一局醫院一位姓李的體檢醫生的郵箱lixiuhua0@ 126.com,密碼居然是體檢科電話號碼。打開來一看,發現有好多單位廠家,而這些廠家單位大多都和醫院勾結,在招工中暗中做(B肝)兩對半的體檢。」
不少網友看到帖子後打開郵箱,發現「裡面有數十頁的郵件,都是發給各個知名企業的員工體檢報告,不少還是入職體檢報告。」網友黃先生回憶。
他說這些體檢報告中幾乎都有B肝項目檢查項,並有相應的結果。郵件的接收方的用戶名均為一些知名企業。不少網友看到後在郵箱中留言進行抗議,郵箱密碼隨後被更改。不過有一些網友在密碼更改前把這些郵件資料拷貝或者截屏留作證據。
在雷闖從郵箱拷貝的小部分體檢報告中,南都記者粗略一看,上面有捷普、璨宇光學公司等十多家企業,涉及人數過千人。這些體檢報告均為excel文檔,上面均註明了體檢時間,最近一次發給企業的體檢報告為12月12日,一共發給4家企業。南都記者同時看到這些體檢報告中有詳細的個人信息。體檢項目欄中除國家規定的一些例行體檢項目外,有B肝檢查這一項,上面並有相關結果記錄。檢查異常上面會用紅色字體註明。
更讓人吃驚的是,對於有體檢者因被查出是B肝病毒攜帶者而不合格的,一些回饋給企業的郵件上都會註明「體檢結果無需公司告知本人,將由醫院親自向體檢者解釋」。
公益人士實名舉報
「這種行為太可怕,不僅僅是B肝歧視,更是向企業洩露個人隱私。」雷闖氣憤地說,他是中國第一位拿到從事食品行業健康證的B肝病毒攜帶者。
在論壇看到帖子內容後,他在網上發帖希望和其他網友一起能查清事實,用實際行動不再讓這種違規行為發生。不少網友對此進行響應,隨後雷闖坐車從深圳趕來廣州。
昨日上午11時20分,他和五六位志願者一起來到黃埔區衛生局,身穿綠色B肝反歧視背心的雷闖向工作人員實名提交舉報材料。
在遞交舉報材料後,雷闖又來到廣東省電力一局醫院門口進行行為藝術表演。他從綠化帶中搬來一個2天前花60元買來的馬桶,然後戴上面膜脫下外褲坐在馬桶上,手裡同時舉著一張大字條,上面寫著「請不要將禁查B肝規定當手紙」。整個行為持續近半個小時,引起不少路人的圍觀。
回應
體檢中心:「從去年開始已不進行B肝檢查」
「我們不可能有這種行為,你看這都貼滿了禁止B肝檢查的貼紙,而且已經貼了很久,字條的字體都發白了。」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廣東省電力一局醫院體檢中心主任陳賴長指著體檢中心門口的一處貼紙說。
對於雷闖所舉報的情況,陳賴長表示,這位姓李的醫生確實為體檢中心工作人員,但體檢中心不存在暗中進行B肝檢查的行為,更不可能將相關信息發給企業。
陳賴長表示,從去年開始,醫院體檢中心已經不受理B肝體檢項目,除非有人提出申請。但從今年2月10號開始,我們連申請都予以拒絕。「從程序上來說,我們現在根本接觸不到B肝的體檢信息」。
他說,按照醫院規定,市民要求B肝檢查,工作人員會明確予以拒絕。如果確實有需要,市民可以去門診部門提交申請,然後到檢驗科進行抽血檢查。
陳賴長同時提到,體檢中心對體檢人員的資料保密有嚴格規定。所有的體檢結果醫院都會用保密信封裝好,而且必須要由本人憑證來取。「保密信封都用膠水粘好,如果員工私自拆封,信封會損壞有痕跡。」
陳賴長說,目前體檢中心每個月有近萬人進行體檢,大部分體檢費用為35元或者50元。「而B肝檢查成本價就40元,我們根本沒有做這個檢查」。
對於網帖上所稱的消息來源為體檢中心郵箱被破解情況,在中午的採訪中,陳賴長表示自己不知情,猜測為競爭對手所為。「經常有人打電話給我們,假稱希望進行B肝檢查,故意設套給我們鑽,我們不同意,他們還鬧」。
在下午接受媒體的採訪中,當事人李醫生在電話中表示,同名同姓的人很多,肯定不是她,隨後掛掉電話。
不過隨後陳賴長表示:因為工作關係,體檢中心有一個工作郵箱,體檢中心30多個員工都知道,是126的郵箱,用戶名正是lixiuhua0,用於一些企業給他們發體檢名單,然後他們會給企業發相應的體檢流程、體檢時間以及體檢安排等情況,但現在三四個月沒用了。
律師說法
暗查B肝既違規
又侵犯隱私權
廣東平等機會促進工作組法律顧問劉建華就該事件接受南都記者採訪表示,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和衛生部今年2月10日下發的《關於進一步規範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B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若有醫院暗查B肝並通報企業,首先違反了《通知》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各級醫療衛生機構不得在入學、就業體檢中提供B肝項目檢測服務「除非是極個別特殊職業,如接觸化學藥品等會導致B肝惡化的職業外,其他職業的入職和福利體檢均不得進行B肝項目檢測」,劉建華解釋道。
另外,他指出這種做法侵犯了受檢對象的隱私權。《通知》第二項規定:有關檢測B肝項目的檢測體檢報告應密封,由受檢者自行拆閱;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閱他人的體檢報告。
他同時提到,《通知》第三項第三款和第四款分別規定了醫療單位和用人單位違法進行B肝項目檢測的責任。但目前B肝項目檢測仍未完全停止。
劉建華說,廣州一家公益機構曾對市內三家大型醫院進行調查,發現今年3月至10月,B肝項目檢測,只比去年同期下降了30%,「這是B肝項目檢查成本低、利潤高,且違法成本低導致的」。
(實習編輯:鄒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