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東縣的趙女士想給弟弟買一套房,她的一個朋友正好認識一個人,這個人自稱和開發商比較熟,能得到優惠,這讓趙女士挺高興的。可讓趙女士沒想到的是,這個人竟然拿著她的購房款跑了。
趙女士朋友介紹的這個人姓計,第一次見面,趙女士對計某印象很好,這個人看上去不差錢,因為計某開著豪車,言談舉止也十分得體,再加上是朋友介紹的,所以就特別信任這個人。隨後計某和趙女士一起去看了樓盤,售樓部給了不少優惠,趙女士當下就付了20萬元首付款,這筆錢是的的確確的付給了售樓部,買到的房子也正是趙女士看上的。過了幾天,到了交第二筆首付款的時候,計某說這筆錢需要他來付,因為只有他付錢人家才會給面子。趙女士想都沒想就將錢交給了計某,過了一會兒,計某從售樓部出來,也沒有給趙女士任何收據,等趙女士問起時,他說等下周一才能拿到。趙女士聽後也沒有放在心上,等到周一,趙女士去拿收據的時候卻被售樓部告知當天根本就沒收到這筆錢,而且計某也已經聯繫不上了。
趙女士趕緊報了警,警方很快查清了計某的身份,隨後計某在一出租屋內被抓獲。經查,計某今年28歲,肥東人,無業。到案後計某供述,詐騙的19萬元已經在半個月內被他揮霍完了。這19萬元很大一部分被計某購買了奢侈品,光給女朋友買的一個包就花了2萬元。計某在審訊室中說:「平時接觸的朋友層次比較高,而且女人跟女人之間也有攀比心,我不想讓女朋友丟面子,不得不打腫臉充胖子。」
其實這個計某已經結婚還有了孩子,但他同時還交往著3個女朋友。他說他女朋友開的是奔馳,他的老婆開的也是奔馳,為了顯擺自己有錢,曾經一天連續換著4輛奔馳車開。3個女朋友加上他的老婆,這4個人都是高消費,很快他就入不敷出,為了自己的「人設」不崩塌,這才打起了趙女士購房款的主意。
在監獄中,計某表示自己現在沒錢,但為了取得張女士的原諒,他還是想儘快將錢還上。他表示家裡人會給我想辦法的,計某口中的家裡人其實指的是他的父親,計某的父親今年已經59歲,獨自一人在貴州打工,得知兒子出事後趕緊坐飛機趕回來。計某的父親說起自己的兒子也是一臉無奈,他說:「因為我常年在貴州打工,孩子是跟著爺爺奶奶長大的,沒有得到良好的教育,到現在也管不了了。」
為了取得受害人的諒解,計某的父親東拼西湊,湊足了19萬退還給受害人,並上門向受害人道歉。當計某得知父親湊錢為他還上錢後,他也有了悔意,他表示出獄後會好好幹,好好掙錢還帳,也要為自己的孩子做個好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