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吉號」沉於東海海域後,事故相關公司伊朗國家石油公司(NIOC)和韓華道達爾石化貿易公司(Hanwha Total Petrochemical,下稱韓華道達爾)的責任認定,成為後期環境恢復索賠問題解決的關鍵。
「桑吉號」的船東是伊朗光輝海運有限公司(BRIGHT SHIPPING LIMITED),事發當時正由伊朗國家油運公司(NITC)運營管理,韓華道達爾為其租賃方。1月6日事發當天,「桑吉號」載著13.6萬噸來自伊朗南帕爾斯氣田的凝析油(Condensate oil),駛往韓華道達爾在韓國的煉廠。
此次「桑吉號」油輪事故涉及到溢油。於2008年11月21日起生效的《2001年燃油汙染損害民事責任國際公約》(下稱燃油公約),將成為「桑吉號」油輪事故責任裁定和環境索賠的主要依據。
燃油公約的索賠範圍僅限於因溢油引致的直接損失、為恢復環境實際採取或將要採取的合理恢復措施的費用、預防措施的費用以及因採取預防措施而造成的新的滅失或損害。
燃油公約規定,船東對燃油汙染負嚴格責任,但船東對完全由於不可抗力、第三方故意行為、政府過錯和受害人過錯造成的損害免責。如果此次「桑吉號」事故與船員失誤有較大關係,船東伊朗光輝海運有限公司可以相應地減輕自己的責任。在多艘船舶造成汙染損害的情況下,對於無法區分開來的損害,由這些船舶的船東負連帶的嚴格責任。
除船東外,燃油公約的責任人還包括光船租船人、船舶經營人和船舶管理人。受害者還可直接向責任保險的保險人提出索賠。
光船租船是指船舶所有人將船舶出租給承租人使用一定期限,但船舶所有人提供的是空船,承租人要自己任命船長、配備船員,負責船員的給養和船舶(經營管理所需的一切費用)。即船舶所有人在租期內除了收取租金外,不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在此次運輸中,韓華道達爾並非光船租船。據俄羅斯通訊社報導,「桑吉號」上的32名船員是伊朗國家油運公司的員工,目前已全部遇難。
近一年以來,全球四大石油化工公司之一的道達爾公司(Total),正加大對中東市場天然氣田的投入,以獲得的凝析油投入於亞洲市場尤其是韓國的煉油領域。
1月14日,界面新聞記者針對「桑吉號」責任認定事情聯繫道達爾,截至發稿時還未收到回復。
作為全球首家重返伊朗的國際石油公司,去年7月3日,道達爾和伊朗國家石油公司籤署合同,共同開發全南帕爾斯氣田11期項目,該項目由道達爾運營。南帕爾斯氣田是全球最大的天然氣田。
凝析油又稱天然汽油,是指從凝析氣田或者油田伴生天然氣凝析出來的液相組分。中東是凝析油最主要的生產基地之一,除伊朗外,道達爾與全球天然氣最大生產商——卡達也有合作。2017年2月20日,道達爾與卡達合作開展拉斯拉凡2號凝析油煉油廠,截至目前,雙方的合作涉及勘探與生產、液化天然氣、煉油與石油化工以及潤滑油營銷四大方面。
與此同時,道達爾在不斷擴大在韓國的煉油產能。2017年4月12日,韓華道達爾石化宣布投資4.5億美元對位於韓國大山的煉油和石化一體化工廠進行擴能,並於當年12月再次投資3億美元擴充該平臺。凝析油是煉油最主要材料之一。
韓華道達爾是韓華集團和道達爾集團以50:50比例組成的法韓合資公司,兩者的合作與韓國三星集團的戰略調整有關。2014年12月,三星集團決定將旗下石油化工和軍工產業領域四家子公司——三星綜合化學、三星道達爾、三星商業設備以及三星泰勒斯出售給韓華集團,總額為106億元。韓華道達爾石化貿易公司是原三星綜合化學和道達爾的組成,併購於2015年年初完成。
韓華道達爾在韓國忠清南道瑞山市大山石化園區內建成了由18個工廠單位組成的能源石油綜合製造廠,包括廣泛用於日常生活的化工產品以及汽油、柴油、航空油、燃料油、LPG等能源產品,是韓國化工企業中唯一擁有石油化工廠核心設備NCC(石腦油裂解設施)、精煉設備CPU(冷凝物分解設備)與芳香烴工廠(BTX生產設備)的石油化工企業。該公司擁有1100名員工,總裁兼CEO為Son Seog-won在北京和上海設有銷售辦事處。
與「桑吉號」對撞的「長峰水晶」輪隸屬浙江溫嶺長峰海運有限公司,船長225米,載糧食6.4萬噸,船上21人全部為中國籍,截至發稿時該公司未對此事表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