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職場工作中,人員流動率大,免不了有一顆「世界那麼大,我想去看看」的心。雖然很多人嘴上說著辭職、辭職,卻一直不敢真正有所行動。真到了辭職的時候,心裡難免會發慌。怎麼優雅的跟老闆提離職呢?離職原因怎麼說呢?怎麼體面的離職呢?等等,這些都是問題,也是每個職場人士都有可能會遇到的問題。下面盯盯就做了一個優雅離職攻略大全。1、口頭辭職還是書面辭職
最好是郵件形式提交簡單的書面辭職信,然後老闆會找你約談。 因為,約老闆面談直接說,「老闆我要辭職了。」其實很尷尬。老闆沒有緩衝時間和心理準備。 最好在周五下班提交辭職信,老闆會在周末有個思想緩衝,想清楚交接安排和人員安排,那麼下周就可以和你面談,且經過兩個休息日,即便有不爽的情緒,也基本上都稀釋掉了。彼此都回歸理性後,離職談話會更加輕鬆。
書面辭職信分兩種: 第一種以郵件形式通知老闆——通知作用,沒有法律效力應 第二種以紙質形式籤字版本——落筆籤字,產生法律效力 公司HR會要求確定離職的員工手寫紙質離職信,明確最後工作日,籤字確認。這是有法律效力的證明員工主動離職的文件。也就是說,一旦員工將書面籤字版本辭職信交給HR,那麼這個員工就有權在30天後離開。
2、如何確定最後工作日 別說是初入職場的小朋友,甚至是工作有個5-6年的老員工,都一直搞不清楚如何確定最後工作日。通常來講,除了高管籤訂的勞動合同明確寫出離職通知期為60天或90天,作為普通員工,勞動合同中都會有勞動合同解除條款: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乙方就是員工,甲方就是公司。怎麼理解呢? 首先員工提出離職; 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 要書面形式告知(就是前面說的手寫籤字版離職信) 三個條件全部滿足,你就算正式提出離職了。
三十天如何理解呢? 因為平時跳槽會遇到的問題是下家非常需要你儘快到崗。比如發出offer之後十天就希望你到崗。這種情況,你只能和領導協商離職時間,領導同意你提前走,那麼就再做十天;領導不同意,最多也只能留你三十天。也就是說,一旦你書面提出離職,那就意味著三十天之內,公司一定要給你辦理離職流程。
對於辭職申請,其實並不存在公司審批通過或不通過。因為,公司沒有權利不通過你辭職。只是雙方要協商好,你需要在公司交接多少天。 極端的情況就是,領導早就看你不爽,苦於你不辭職,而你和下家說好了一個月以後入職。你提出辭職當天,領導直接通知:你當天就可以走了——從法律角度這也是合理的。那麼你就有一個月un-pay的空窗期——意味著你的社保和公積金都會斷掉。
員工需要盡到了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的義務,而公司按照實際情況可能需要員工再服務一天,三天,或最長三十天——由領導/公司決定。 所以要和領導處好關係,即便你看他就噁心,想拔腿就想跑,也千萬不要撕逼,離職期間做個NICE(耐撕)的人,做好前後銜接,只有好處,沒有壞處。
3、離職的真正原因和去向,我可以說嗎? 無論你什麼原因離開,都要儘量和領導保留最後的溫存,讓自己和領導都有面子——不要吐槽團隊,不要吐槽領導。沒個卵用。大多數情況下,你情商和智商都不如領導,估計你也不是個例外,你認為你的高明之處,可能僅僅是你的一廂情願。 當領導如沐春風的問你,「為什麼走啊?對團隊有什麼建議啊?對我有什麼建議啊?」——切記誇誇其談,把自己當成領導的私人顧問。
其實你知道的那些團隊Bug,領導都知道啊,如果你真心想要給領導提意見,謹慎、注意措辭...... 最好是簡單說明離職原因,無論是「個人生涯發展計劃」,或是「家庭因素」,給對方一個合理的說明,以示尊重,也能闡明自己離職的決心。 有智慧的真誠,別把老闆當傻子。至於你的新公司,老闆和同事都會非常好奇的,建議你也不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