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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某某性侵案現驚天大反轉
9月1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通報了鮑某某涉嫌性侵未成年養女韓某某案調查結果,最終結論是兩者實際上是以收養為名義而發展的兩性關係。在通報裡我們可以了解到以下幾點信息:1、韓某某主動在網上發布求收養信息,在看到鮑某某發布的收養信息後主動聯繫並達成共識,但並沒有辦理收養手續;2、鮑某某同其父親提供了虛假出生證明和證詞,實際1997年出生,更改成2001年出生,所以和鮑某某聯繫時已經成年;3、在此之前,韓某某因感情問題多次向公安機關報案,但兩人和好後又申請撤案;4、在被「收養」期間,韓某某還和多名男性交往,和同學家人正常通訊交往,沒有被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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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某某涉嫌性侵案調查情況通報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通報鮑某某涉嫌性侵案調查情況】9月1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通報鮑某某涉嫌性侵韓某某案調查情況。經全面深入調查,現有證據不能證實鮑某某的行為構成性侵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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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某某涉嫌性侵案調查情況通報!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通報鮑某某涉嫌性侵案調查情況】9月1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通報鮑某某涉嫌性侵韓某某案調查情況。經全面深入調查,現有證據不能證實鮑某某的行為構成性侵犯罪。2020年4月以來,媒體網絡報導鮑某某性侵「養女」,引起社會極大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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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某某涉嫌性侵案,調查情況公布
9月1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通報鮑某某涉嫌性侵韓某某案調查情況。經全面深入調查,現有證據不能證實鮑某某的行為構成性侵犯罪。 一、關於鮑某某、韓某某的基本情況 被控告人鮑某某,男,1972年6月出生,離異,美國籍,原籍天津,具有中美兩國律師資格,案發前系煙臺傑瑞石油服務集團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非執行獨立董事,2019年10月14日因涉嫌強姦罪被煙臺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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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某某涉嫌性侵案調查情況公布
9月1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通報鮑某某涉嫌性侵韓某某案調查情況。經全面深入調查,現有證據不能證實鮑某某的行為構成性侵犯罪。2020年4月以來,媒體網絡報導鮑某某性侵「養女」,引起社會極大關注。山東及江蘇、北京、天津、安徽等涉案地公安機關成立專案組,商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對韓某某指控鮑某某性侵和媒體網絡反映的情況進行全面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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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某某涉嫌性侵案:不存在性侵犯罪,吊銷鮑某某律師證,驅逐出境
9月1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通報鮑某某涉嫌性侵韓某某案調查情況。經全面深入調查,現有證據不能證實鮑某某的行為構成性侵犯罪。鮑某某明知其本人和韓某某的情況都不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收養和被收養條件,且在自認為韓某某系未成年人的情況下,仍以「收養」為名與韓某某交往且與其發生性關係,嚴重違背社會倫理道德和公序良俗,應當受到社會譴責。調查中發現的鮑某某涉嫌違反律師執業管理有關法律法規情況,已移交司法行政部門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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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某某涉嫌性侵案」調查結果公布
9月1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通報鮑某某涉嫌性侵韓某某案調查情況。經全面深入調查,現有證據不能證實鮑某某的行為構成性侵犯罪。9月17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消息,2020年4月以來,媒體網絡報導鮑某某性侵「養女」,引起社會極大關注。山東及江蘇、北京、天津、安徽等涉案地公安機關成立專案組,商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對韓某某指控鮑某某性侵和媒體網絡反映的情況進行全面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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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盤「鮑某某涉嫌性侵案」時間軸!「鮑某某與『養女』案」詳情始末、處理結果,一文詳解
今天下午,聯合督導組、北京市司法局、山東省煙臺市公安局、安徽省太和縣委接連發文,通報「鮑某某涉嫌性侵案」的調查處理情況。「鮑某某涉嫌性侵案」時間軸2020年4月9日有媒體以《涉嫌性侵未成年女兒三年,揭開這位總裁父親的「畫皮」》為題發表文章,報導鮑某某涉嫌性侵未成年「養女」韓某某(文內化名為李星星)三年,在網絡上引起巨大反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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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某某涉嫌性侵養女案」調查情況公布:性侵不成立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通報鮑某某涉嫌性侵案調查情況9月1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通報鮑某某涉嫌性侵韓某某案調查情況。經全面深入調查,現有證據不能證實鮑某某的行為構成性侵犯罪。2020年4月以來,媒體網絡報導鮑某某性侵「養女」,引起社會極大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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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性侵所謂「養女」的鮑某某「冤情」終於得以昭雪
而如果是普通的強姦犯罪,自然沒法那麼「火」,鮑某某的「火」,是因為他所涉嫌強姦犯罪的對象涉嫌為未成年人。這還不算,更重要的是,這個所謂的未成年人,還是鮑某某所謂以「收養」的名義,所收養的「養女」。而就是因為這個鮑某某所涉嫌強姦犯罪的對象的特殊、多重「角色」,才讓這個本來很普通的涉嫌普通的強姦犯罪的案件「出名」了起來,鮑某某也因此「出名」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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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某某涉嫌性侵案調查結果公布:驅逐出境,吊銷執照
千呼萬喚始出來,今天,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通報鮑某某涉嫌性侵韓某某案調查情況。經全面深入調查,現有證據不能證實鮑某某的行為構成性侵犯罪。1、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通報鮑某某涉嫌性侵案調查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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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鮑某某涉嫌性侵養女案:不要讓自己的大腦成了虛假信息跑馬場
今天,最高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發布通報,鮑某某涉嫌性侵養女案有了權威結論,核心是如下三點:1、女方韓某某「李星星」並非未成年人,實際生於1997年,見鮑某某時已年滿18周歲。2、兩人實際同居,現有證據不能證實鮑某某的行為構成性侵犯罪。3、鮑某某明知不符合「收養」條件,自認為韓某某是未成年,仍以「收養」為名與她交往且發生性關係,嚴重違背社會倫理道德和公序良俗,應當受社會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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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童癖遇到假幼女」鮑毓明性侵案迎來大反轉
5個月前引爆輿論的「上市公司高管性侵養女」一案,在昨天再次引發熱議。 昨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通報了鮑某某涉嫌性侵韓某某案調查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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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某某涉嫌性侵案調查情況通報(全文)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通報鮑某某涉嫌性侵案調查情況9月1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通報鮑某某涉嫌性侵韓某某案調查情況。經全面深入調查,現有證據不能證實鮑某某的行為構成性侵犯罪。2020年4月以來,媒體網絡報導鮑某某性侵「養女」,引起社會極大關注。山東及江蘇、北京、天津、安徽等涉案地公安機關成立專案組,商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對韓某某指控鮑某某性侵和媒體網絡反映的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組成聯合督導組,對徹查該案工作進行全程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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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某某涉嫌性侵案最新進展:現有證據不構成性侵犯罪
中新網9月17日電 據最高檢網站消息,9月1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通報鮑某某涉嫌性侵韓某某案調查情況。經全面深入調查,現有證據不能證實鮑某某的行為構成性侵犯罪。2020年4月以來,媒體網絡報導鮑某某性侵「養女」,引起社會極大關注。山東及江蘇、北京、天津、安徽等涉案地公安機關成立專案組,商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對韓某某指控鮑某某性侵和媒體網絡反映的情況進行全面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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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性侵養女案:鮑某某吊銷律師執業證書,驅逐出境
9月1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通報鮑某某涉嫌性侵韓某某案調查情況。經全面深入調查,現有證據不能證實鮑某某的行為構成性侵犯罪。 2020年4月以來,媒體網絡報導鮑某某性侵「養女」,引起社會極大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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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性侵養女案:鮑某某吊銷律師執業證書,驅逐出境!
9月1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通報鮑某某涉嫌性侵韓某某案調查情況經全面深入調查,現有證據不能證實鮑某某的行為構成性侵犯罪。2020年4月以來,媒體網絡報導鮑某某性侵「養女」,引起社會極大關注。山東及江蘇、北京、天津、安徽等涉案地公安機關成立專案組,商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對韓某某指控鮑某某性侵和媒體網絡反映的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組成聯合督導組,對徹查該案工作進行全程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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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評丨「鮑某某涉性侵案」蓋棺定論,「口水戰」該結束了
鮑某某涉嫌性侵案迎來蓋棺定論。9月1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通報鮑某某涉嫌性侵韓某某案調查情況。經全面深入調查,現有證據不能證實鮑某某的行為構成性侵犯罪。被指涉性侵的一方是企業高管、律師,「受害人」則是「養女」、「未成年少女」。此案自今年4月曝光後,就引發社會的極大關注。大量真假難辨的聊天記錄、音頻,也加劇了外界對案件的各種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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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門通報鮑某某案!三大關鍵詞看這場「性侵疑雲」
鮑某某 資料圖9月17日,最高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通報鮑某某涉嫌性侵案調查情況:現有證據不能證實鮑某某的行為構成性侵犯罪。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通報鮑某某涉嫌性侵案調查情況9月1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通報鮑某某涉嫌性侵韓某某案調查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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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性侵鮑某某被驅逐出境十年不得來中國,女孩涉嫌犯罪
important}9月1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通報鮑某某涉嫌性侵韓某某案調查情況。經全面深入調查,現有證據不能證實鮑某某的行為構成性侵犯罪。但是對於韓某某以及他的父親具體怎麼處置我們還沒有看到,如果細究通報中的很多細節,會發現韓某某和她父親的行為可能也會涉嫌違法,比如韓某某和她的父親提供了虛假的出生證明和證人證言,然後申請修改了出生日期,像他們這樣的行為是否涉嫌違法甚至是犯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