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童癖遇到假幼女」鮑毓明性侵案迎來大反轉

2020-09-21 高能少女


                   

5個月前引爆輿論的「上市公司高管性侵養女」一案,在昨天再次引發熱議。

                  

                  

昨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通報了鮑某某涉嫌性侵韓某某案調查情況:

                  

現有證據不能證實鮑某某的行為構成性侵犯罪。

                  

                  

1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發布通告稱,經全面深入調查,現有證據不能證實鮑某某對韓某某(李星星)的行為構成性侵犯罪。

                  

                  

文字很長,少女為大家梳理了幾個重要的點:

                  

1. 李星星年齡造假:戶籍登記日期為2001年8月,而實際出生日期為1997年10月;(最關鍵的是鮑並不知道她的真實年齡)

                  


                  

2. 兩人以「收養」名義開始交往發展為兩性關係,不符合收養條件,未辦理手續。而這一切,李星星母親是知曉的;

                                    

3. 兩人共同居住生活150多天,交往期間,李星星人身自由,正常上學,不存在被控制情況;

                  

                  

4. 交往過程中,兩人一旦出現矛盾,李星星便報案控告鮑,但關係和好又否認報警或撤案,循環往復;

                  

5. 兩人交往期間,李星星在報警的同時,以交朋友為名跟其他男性交往;

                  

6. 山東煙臺警方對李星星的報案依法處置,不存在不作為、慢作為的問題。(只是在接聽電話時態度生硬、不夠文明)

                  

以上六點是我們從官方通報中得知的信息,看完這個,大家應該很明了了。

                  

                  

                  

此案塵埃落定,卻有了一個讓所有人都想不到的結果。

                  

但是令人欣慰的是,壞人受到了懲罰:鮑毓明被吊銷中國律師執照,驅逐出境。

                  

聳人聽聞的消息曝出——引起全社會廣泛關注討論,甚至激烈批評——事實真相反轉,眾人大呼上當。

包括鮑毓明事件以及前段時間的梁穎羅冠軍事件在內,許多輿論場上熱點事件的發展都遵循了這一套路。

但反轉之後,鮑毓明「洗白」了嗎?當然不能。

鮑毓明是本案裡唯一沒有反轉的角色。

通報裡措辭很嚴謹:

鮑某某自認為韓某某未成年,仍以收養為名與她交往且發生性關係,嚴重違背社會倫理道德和公序良俗,應該受社會譴責。

雖然我國沒有主觀入刑的先例,但在他的需求裡,就是一個4、50歲的中年老男人想和一個14歲的未成年少女發生關係。

所以才會在網上積極發帖尋覓獵物,美其名曰,收養女孩。

所以才會處心積慮地鑽法律空子,在他自己認為的14歲+1天的時候,正式下手。

李星星如果真是14歲,那他就是純壞。

被李星星一家耍了,那他便是又壞又蠢。

鮑毓明雖然在法律上被宣告無罪,但是其在道德上也是有罪的,當他把一個自己以為14歲的小姑娘帶回家實現自己的養成計劃的時候,他已經很是喪心病狂了。


小姑娘可以不懂事,但是四十多歲的成年人不可以。

鮑毓明毫無疑問是骯髒的,無論他怎麼洗白自己,他都是一個變態的渣男。


一樁荒唐事,這麼可能有贏家啊?

少女不禁想起之前轟動一時的廣東哮喘女童「假吐血」事件。

家長控訴班主任在知道孩子有哮喘的情況下,體罰她,導致孩子劇烈咳嗽,乾嘔,呼吸困難, 吐了一校服的血,

後來經檢查出現了神經受損等嚴重情況,高燒40度半個月。

這些鮮血淋漓、令人膽戰心驚的圖片在當時引起了很大的轟動。光留言就有三十多萬條,轉發更是達到上百萬條。

最後的真相卻是:吐血是假,血跡是家長用化妝品和水偽造的。

恕我直言,像李星星和「羅冠軍案」梁穎這樣善於利用媒體達到自己目的的女性,我一點好感都沒有。

少女最擔憂的是以後真正的受害人,該怎麼辦?

她們的謊言帶來了嚴重的惡果,讓那些真正需要援助和發聲的受害女孩,從此可能都要背上「撒謊精」的汙名。

她們利用大眾的良知和熱血,去欺騙炒作、公報私仇,斷掉的,是其他女性的後路。

這個世界上,還存在著真實的被販賣,被性侵,被壓榨的未滿14歲的非法送養女孩、wu山童養媳們。

以後她們再有求助,只會有更多女騙子、仙人跳、價格沒談攏的言論,把真正的受害人從裡到外凌遲一遍。

李星星固然是一場荒唐,但也讓我們發覺了地下「送養」產業鏈的冰山一角,

讓我們驚覺有未成年人被父母當做性資源進行交易,讓我們感知到這個世界還有很多很多女孩在受苦。

我們要做的,是輿論監督,是引起關注,只有形成足夠大的聲浪和壓力,真相才有水落石出的可能。

一份通報也許解決不了這麼多的問題,但是至少,灰暗的世界被一束陽光照亮了。

韓某某的故事其實是個悲劇,但一個悲劇的發生,不應該止於看熱鬧,我們更應該思考,如何避免更多的悲劇誕生。

下次有這樣的事情出來,還需要整個社會的監督,但我們也要多深思熟慮,多向權威部門求證。

人間自有公道,整個社會就是一個個巨大齒輪運轉形成的,而那些自行作惡的人,最終將會消弭在齒輪的運轉之中。

羅冠軍事件、鮑毓明事件之後,很多人說有被打臉,然而少女並不覺得。

輿論本身就不能替代司法,它只是法律的一個很好的補充,它只是通過大聲的吶喊,喚醒公權力引起重視、啟動調查、接近真相。

另外,很多人覺得當自己站在石頭面前,為弱小的雞蛋發聲,為正義發聲時,卻發現這個「弱者」並不值得同情,而自己的善良也被消費殆盡。

於是,我們鬱悶,我們憤怒,甚至發誓,下次再也不站隊。

其實,大可不必。

因為正是有了我們振聾發聵的吶喊,才慢慢的推動事情一步步接近真相。而這,正是推動這個社會進步的力量。

下次,我依然會選擇發聲,希望你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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