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戶端12月8日電 7日,唐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發布《唐山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稿》提出,預售項目未按期交付或存在不能按期交付風險的,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部門應書面通知監管銀行暫停撥付監管帳戶內的全部商品房預售資金。
《徵求意見稿》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部門應書面通知監管銀行暫停撥付監管帳戶內的全部商品房預售資金,並啟動應急措施,協調相關部門監督監管帳戶內資金的使用:
(一)房地產開發企業存在拖欠工程款、農民工工資情況;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影響工程建設的;
(三)預售項目存在嚴重質量問題或發生質量事故的;
(四)預售項目未按期交付或存在不能按期交付風險的;
(五)其他違反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的行為。
《徵求意見稿》規定,重點監管資金以工程建設進度作為編制依據,每筆資金分節點按比例提取。重點監管資金提取節點及比例分別為:
(一)監管項目工程建成層數達到規劃設計層數四分之一申請用款的,提取數額不超過重點監管額度總額的25%;
(二)監管項目建成層數達到規劃設計層數三分之一申請用款的,提取數額累計不超過重點監管額度總額的35%;
(三)監管項目建成層數達到規劃設計總層數的一半申請用款的,提取數額累計不超過重點監管額度總額的60%;
(四)監管項目建成層數達到規劃設計總層數四分之三申請用款的,提取數額累計不超過重點監管額度總額的70%;
(五)監管項目結構封頂申請用款的,提取數額累計不超過重點監管額度總額的80%;
(六)監管項目在質量監管機構監督下通過六方主體(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圖審機構)驗收後申請用款的,提取數額累計不超過重點監管額度總額的90%;
(七)監管項目通過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後申請用款的,提取數額累計不超過重點監管額度總額的95%;
(八)除被動式超低能耗商品房項目外,監管項目辦理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後,全額提取剩餘的重點監管資金。採用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築技術建造的商品房項目,在房屋竣工交付滿兩年後,以套為單位全額提取留存的重點監管資金。
專家:客觀上有助於緩解相關房企資金壓力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認為,唐山此次《徵求意見稿》是對原2015年版本的修訂,其中在重點監管資金提取方面做了放鬆性的調整,這和唐山今年9月份調控以來房企的資金狀況或有關係。此類政策客觀上有助於緩解相關房企的資金壓力。
嚴躍進指出,《徵求意見稿》中,重點監管資金提取的節點明顯增多。根據2015年的政策,其規定了五個節點,即工程建設層達到規劃設計層數三分之一、工程建設層數達到規劃設計層數一半、主體結構封頂、竣工驗收、完成初始登記五個環節。而此次新政策顯示,至少出現了八個節點,包括工程建成層數達到四分之一、三分之一、一半、四分之三、封頂、六方驗收、竣工驗收、初始登記。這說明房企對於提取資金的急迫程度在提高,所以在工程施工到25%的時候,就可申請提取資金,這有助於緩解房企資金壓力。
嚴躍進還稱,《徵求意見稿》規定,可提金額比例提高。若根據2015年的政策,實際上在類似工程施工比例為三分之一時,只能提取30%的資金。而本次《徵求意見稿》中,監管項目建成層數達到規劃設計層數三分之一申請用款的,提取數額累計不超過重點監管額度總額的35%。換句話說,相同的工程施工情況下,可以申請提取的重點監管資金更多了,這顯然是有助於緩解房企資金壓力的。這也說明近期政策調控下房企回籠資金的速度和規模或在減少,所以預售資金監管政策面臨修改和優化的地方。(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