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記者從自治區教育廳獲悉,2018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申報即將開展。其中,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及訪問學者(含博士後)項目將於1月5日起報名。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藝術類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將於3月20日起報名。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將於4月21日起報名,國際組織實習項目從1月1日起報名。
據介紹,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堅持「個人申請、專家評審、擇優錄取、籤約派出、違約賠償」的選派管理辦法,「211工程」建設高校負責受理本校人員的申請,其他人員的申請由自治區教育廳受理,國家留學基金委負責各項目的評審、錄取、派出和管理。資助內容一般為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資助期限內的獎學金,對部分人員可提供學費資助。
各項目選派辦法
(一)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及訪問學者(含博士後)項目
申請人須為國內高等學校、企業事業單位、行政機關、科研機構的正式工作人員,原則上應主持或參與研究項目、課題。申請時須提交擬留學單位的正式邀請函,外語水平未達到條件者,如系所在單位重點推薦也可申請,但須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語水平的證明。報名時間為2018年1月5日至15日,申請人應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報名,並於1月15日前將紙質申請材料提交至受理機構。
1.高級研究學者:留學期限3-6個月,申請時年齡不超過55周歲(1962年1月5日以後出生)。教學科研人員應為教授或博士生導師,還應至少具備以下條件之一:①國家重點實驗室、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骨幹。②兩院院士、「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傑出人才或領軍人才入選者、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其他國家級人才計劃入選者。③中央國家機關、地方行政管理部門、國有大中型企業高級行政管理人員,須具有或相當於副司局級(含副司局級)以上行政職務。
2.訪問學者:留學期限3-12個月,申請時年齡不超過50周歲(1967年1月5日以後出生),本科畢業後應有5年以上工作經歷,碩士畢業後應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對博士畢業的申請人無工作年限要求。博士後:留學期限6-24個月,申請時年齡不超過40歲(1977年1月5日以後出生),應為國內高等學校或科研單位具有博士學位、具體從事教學或科研工作的優秀在職青年教師或科研人員。
(二)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
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面向全國公開選拔,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面向全國各博士學位授予單位選拔。申請時年齡不超過35歲(1982年3月20日以後出生),並已獲留學單位出具的入學通知書或國外導師出具的正式邀請信,外語合格條件詳見網站。網上報名時間3月20日-4月5日,申請人應於4月5日前將申請材料提交至受理機構。
1.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
國內高校或科研機構優秀在讀碩士生、應屆本科畢業生、在讀博士一年級學生。在讀碩士生、博士生應具備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應屆本科畢業生應達到校內免試直升研究生水平。國內企業、事業單位、行政機關、科研機構的正式工作人員,應在工作崗位取得較突出成績、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留學期限36-48個月。
2.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
國內高校全日制優秀在讀博士研究生。申請時應已獲擬留學單位或國外導師出具的正式邀請信以及國內外導師共同制定的聯合培養計劃,留學期限6-24個月。
(三)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
留學期限12-24個月,重點面向行政機關、事業單位、高等職業院校在職人員選拔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面向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生選拔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面向高等學校在讀碩士生選拔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選派學科專業和外語合格條件詳見國家留學基金委網站。申請時年齡不超過45歲(1972年3月20日以後出生),並已獲擬留學單位出具的入學通知書或邀請信。網上報名時間為3月20日-4月5日,應於4月5日前將申請材料提交至受理機構。
(四)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
1、選派計劃
項目面向具有本科招生資格的高校實施,留學人員通過所在學校與國外知名大學、機構的合作渠道進行選派。留學期限為3-12個月,申請人須為全日制在讀二年級(含)以上本科生。申請時須提交擬留學單位的入學通知書或正式邀請函。
2、立項辦法
已與國外建有實質性本科生交流合作的高校可向國家留學基金委申請加入項目,國家留學基金委評審並確定各校項目及選派計劃。項目實施院校須於規定時間在網上提交項目申請書,並將單位公函等材料提交至國家留學基金委。
3、人員選拔辦法
各校根據國家留學基金委確定的資助項目組織選拔申報,第一批網上報名時間為4月21日-5月5日,第二批9月20-30日,並將申請材料提交至國家留學基金委。
(五)藝術類人才培養特別項目
面向設有藝術類專業的大學、師範院校和各級藝術表演團體選拔,選派對象為優秀中青年藝術工作者、高校從事藝術教育的教師和藝術類專業在校學生,申請時應提交擬留學單位出具的入學通知書或邀請信。俄羅斯藝術類項目申請時無需提交俄方邀請信和俄語水平合格證明,錄取後由國家留學基金委安排國外留學單位和俄語強化培訓。網上報名時間3月20日-4月5日,並於4月5日前將申請材料提交至受理機構。
1.訪問學者:留學期限3-12個月,申請人應為各單位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較大發展潛力的優秀中青年骨幹教師或藝術工作者,申請時年齡不超過50歲(1967年3月20日以後出生)。博士後研究:留學期限6-24個月,申請人年齡不超過40歲(1977年3月20日以後出生)。
2.博士研究生:留學期限36-48個月,申請時應具有碩士學位,或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在讀碩士生、博士一年級學生,年齡不超過35歲(1982年3月20日以後出生)。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留學期限6-24個月,申請時應為高校全日制在讀博士研究生。
3.碩士研究生:留學期限12-24個月,申請時年齡不超過35歲,具有學士學位或應屆本科畢業生。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留學期限3-12個月,申請人應為國內高校全日制在讀碩士研究生。
4.本科插班生:留學期限3-12個月,申請人應為就讀院校的優秀二、三年級本科生。
(六)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
選派高校,特別是教育部國別與區域研究培育基礎高校研究人員帶課題出國研修或攻讀博士學位,加強國別和區域特別是「一帶一路」涉及國家研究。選派擬作為國別區域問題研究後備人才培養的應屆本科、碩士畢業生攻讀博士學位或聯合培養。網上報名時間3月20-30日,選派類別為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後)、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聯合培養博士生、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聯合培養碩士生、本科生和本科插班生。
(七)國際組織實習項目
支持普通高校學生到國際組織實習,資助對象為高校與有關國際組織開展合作進行選派的學生及自行聯繫獲得實習崗位的學生,資助期限3-12個月。網上報名時間為:第一批1月1日-30日、第二批4月1日-30日、第三批7月1日-30日、第四批10月1日-30日。(記者 周一青)
編輯:王瑩|責編:李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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