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非法代開發票是違法行為,買賣雙方都要為其違法行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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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代開發票公司開發票,只需支付所開發票金額1%至2%的費用(比正常稅率低好幾倍),而且開具的發票能夠通過稅務部門的審核。當前,代開發票已經形成了龐大的黑色利益鏈條,導致了嚴重的偷稅、逃稅和漏稅,在各方得益的背後是國家利益的損失。
代開發票者手中的「發票」從何而來?為何能夠躲避稅務部門的審查而能夠正常走帳?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記者郭躍華
現象:
代開發票行為時常發生
鄭州市民趙先生經常會在私家車的車窗夾縫中看到「代開發票」之類的名片,有些名片上還寫有「保真」的字樣。
「一次,我試著給一家代開發票的工作人員打電話,對方稱只需收取兩個點的稅費,就可以開具發票。這比起正常的稅費,明顯太低了,肯定存在問題。」趙先生說。
在鄭州某廣告傳媒公司工作的劉先生告訴記者,給客戶開發票,如果按照正規途徑,需要上繳10個點左右的稅款,而通過代開發票公司,只需要一兩個點的稅。劉先生說,因為業務需要,他會找代開發票公司的人開發票。
「開始還懷疑是假發票,但第一次收到發票後,材質和印刷與真發票似乎一樣,而且客戶也能夠正常走帳。」劉先生說,這樣能省下不少開發票的稅費。
記者聯繫上一名自稱是河南遠航稅務代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說需要開一張兩萬元的廣告發票,該工作人員說需要收取兩個點的費用。
「是正規機打發票,絕對保真。」該工作人員電話裡承諾,可以走帳後再付款。
記者聯繫上多家所謂的代開發票公司,接觸後發現,他們的交易非常隱蔽,不會與客戶見面。他們要求客戶通過手機或者網絡將開發票的公司名稱和數額等相關信息傳過去,然後通過郵寄的方式將發票寄到客戶手中,客戶再通過銀行卡轉帳。
收費方面,一兩萬元面額的發票一般收取兩個點的費用,如果幾十萬元的大額發票可以優惠到1.5甚至1個點。
驗證:
官網查詢代開的發票能正常走帳
在新鄉做生意的李女士經常與一家代開發票公司合作,由於稅點比正規渠道的發票低好幾倍,這讓李女士嘗到了一些甜頭。
比正常繳稅低得多的發票是不是真發票?記者從李女士那裡拿到一張代開發票公司開具的機打發票,通過河南省地方稅務局網站進行查詢和驗證。
記者將發票代碼、發票號碼按照要求輸入系統後,真的可以查到相關內容,而且顯示的信息也與發票上的內容相符。這不得不讓人懷疑代開發票者開的是真發票,而且是計入稅控系統的機打發票。
「我身邊的一些生意人不知道從哪裡開的發票,很多都不管用,遭到合作單位退票,但我在這家公司開的發票還沒有出過事,都能正常走帳,躲過稅務部門的審核。」李女士說。
記者採訪的情況也表明,代開發票公司幾乎能夠開出商企發票、廣告發票、服務發票、運輸發票、道路交通發票、租賃發票、建築發票、餐飲發票、醫療發票、機動車銷售發票等。代開發票者開具的發票也確實能夠最終走帳,並且通過稅務部門的審核。
調查:
超低成本的「真發票」從何而來?
採訪中,與代開發票公司有過合作的人都不明白為什麼能以這麼低的稅點開出「真發票」來,很多人都猜測肯定是存在偷稅、逃稅或漏稅的行為,否則,沒有人會做賠本的買賣。
省地稅局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稅務局不可能委託任何公司或個人代開發票,從事該生意屬違法行為。
那麼,代開發票公司手中的「真發票」從何而來?記者在採訪中得到了一些答案。
我省某傳媒公司的會計孔先生告訴記者,現實中,有些公司因政策等原因繳納的稅點較低,這樣便可以為他人代開發票,從中賺取差價。比如,正常情況下是10%的稅,公司實際繳國家是5%,代開收取8%,自己可以賺3%的差價。
採訪中,省國稅局的賈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如果一些個人或者公司代開的發票能夠通過網上查詢,並且通過稅務部門審核的話,很有可能是真票假開。也就是說,在沒有業務來往的情況下,一些在稅務局取得正規發票的公司給他人代開發票,從而賺取差價。比如一家商貿公司(一般納
稅人)進了100萬元的貨物,賣出去80萬元已開具發票,20萬元不需要開發票,那麼這多出的20萬元發票違法替別人開,得到的手續費裝入自己的口袋。這是典型的虛開發票行為。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代開發票公司會註冊很多公司,從稅務部門領取真的發票,通過開票軟體存在的漏洞,可以開「大頭小尾」的發票,然後將發票賣出去,從而賺取差價。比如,甲為乙代開20萬元發票,收取對方3%的手續費(6000元),甲通過軟體漏洞,只需要按照10%的稅率對其中的1萬元納稅(1000元),可以賺取5000元的差額。
一位稅務部門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一些不法分子註冊公司領取正規發票,並且開具發票後,以發票被盜為由到稅務局報失。這樣既得到了買票人的購票費,同時也不用繳納任何稅金,只是等過一段時間後,買票人會發現購買的是被報失的發票。
儘管代開發票者收取的服務費不高,但由於成本低廉,在業務數量較大的情況下,可以牟取暴利。
分析:
巨大需求市場催生黑色利益鏈條
代開發票市場「紅火」的背後是巨大的現實需求,一些不法分子為了利益不惜鋌而走險。
上文中提到的廣告傳媒公司劉先生告訴記者,現在很多公司都避稅。比如公司做成了一單100萬元的生意,給客戶開完發票後,再找代開發票公司開一張面值為90萬元(2%費用)的發票,相抵之後,公司只需要為10萬元(10%左右稅率)繳納稅款,從而偷逃大部分應繳的稅款。
在鄭州某商貿公司上班的小王告訴記者,公司如果業績好,會給員
工發年終獎,但是需要自己解
決發票的問題,一些同事便會找到代開公司開
發票。
小王還告訴記者,為了提高業績,公司會給客戶送禮品,這些錢都需要發票衝帳,因此也需要開發票。
在鄭州市花園路某商場上班的趙女士說,公司店面裝修時,為了省錢把活包給了一小包工頭,價格雖然便宜,但沒有發票,公司也沒法入帳。最後,公司找到代開發票的公司幫忙,才得以入帳
很多公司為了利潤最大化,都會在納稅上做文章,除了不得不繳納的稅費外,能逃便逃,能避則避,一些有經驗的財會人員都掌握為企業逃稅的方法。有些小團體或其企業直接從代開發票處開發票,當然,最高2%的費率無疑具有極大的吸引力。
律師:
買方和賣方都屬違法行為
記者諮詢了12366的工作人員得知,發票只能是誰買誰用,不能為別人代開,代開發票的行為屬違法行為。稅務部門如果發現,要視情節給予處罰。
「法律明確禁止代開發票行為,並有相應的處罰措施。」河南新動力律師事務所律師朱廣曉說,2010年12月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轉借、轉讓、代開發票;未經稅務機關批准,不得拆本使用發票;不得自行擴大專業發票使用範圍。禁止倒買倒賣發票、發票監製章和發票防偽專用品。第三十八條規定,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是私自印製、偽造、變造、非法取得或者廢止的發票而受讓、開具、存放、攜帶、郵寄、運輸的,由稅務機關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從法律的規定來看,非法代開發票是一種違法行為,無論是買方還是賣方都要為自己的違法行為負責。」朱廣曉說,《刑法》明確規定:偽造或者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兩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量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購買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兩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
朱廣曉還說,在《刑法修正案(八)》中還增設了「虛開普通發票罪」,虛開普通發票,如果情節嚴重的,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兩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建議:
提高買方違法成本,堵塞納稅漏洞
代開發票猖獗的背後,是數字龐大的財稅流失,是國家利益的損失。如果任由其發展,不但會繼續造成國家財稅損失,還可能使人們形成對國家有關監管部門的不信任等。
鄭州市惠濟區檢察院檢察官李曉盟說,為何大量「真發票」能夠通過代開發票公司流入市場?首先是相關部門監管不到位,存在漏洞,不能夠對企業
開出的發票進行全程跟蹤,導致「大頭小尾」等違規發票流入市場。其次是對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不夠,雖然代開發票的現象比較普遍,但是發現並查處的卻非常少,而且法律規定對買方的處罰較輕,導致違法成本較低,因此才會肆無忌憚。
「分析代開發票猖獗的原因,也不排除不法分子與個別行政人員勾結。」
李曉盟指出,想要減少和消除代開發票行為,不能單純依靠打擊違法開具發票一方,還應當從整治買方入手。此外,制度上規範發票開具行為,公開已開具發票查詢內容,加大違規代開發票的查處力度,增加違規代開成本,加強對各個納稅環節的監管等,才能讓代開發票者失去市場。(本版圖片均為資料圖,採訪線索提供王憶冰)
(河南法制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