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聲明中我們可以看到,有問題的水餃批次分別是20181111H(500克)、20181129H(500克)、20190113H(1000克)。時間從2018年11月11日-2019年1月13日,時間跨度接近3個月。說明豬瘟水餃早在2018年年末就已出現在市場上,若非這次的食品檢查,豬瘟水餃還會在市場上存在多久?
傳染源
在應急措施中有提到「公司有完整的食品安全生產和溯源體系」。為何在有完整的食品安全生產體系還會出現問題水餃,食品的供給商提供給食品加工公司後,是否有做進一步的檢測檢驗,為何檢測後還會出現食品安全問題。溯源體系能夠查到所有的供給源頭,供給源的食品合格問題又是誰來檢測,誰來把關?
食品安全
聲明中多次提到「公司所用豬肉均來自優質合規供應商,對每一批次的原料豬肉都有溯源系統」。既然是來自優質合規的供應商,是否這次事件就與三全食品毫無關係呢?一直在強調有溯源系統,是否在供應商提供「合格」的豬肉後,自己不會再進行進一步的檢測,既然有完整的食品安全生產體系,為什麼會在供應商最重要的環節出現問題,最重要的環節已經出現問題,那何來完整的食品安全生產體系?
「合格
小編想說:曾有專家說,豬瘟不傳染人,豬瘟對人沒有傷害作用。但是!要注意的是,人接觸過有豬瘟的豬或者豬肉後,會傳染給沒有豬瘟的豬。豬瘟在豬身上的表現,各位有目共睹,帶來的經濟損失就不是豬瘟不傳染人那麼簡單了。
食品安全出現問題,供應商有責任,加工商更有責任,食品加工後,是否經過檢驗。難道豬瘟不會傳染人,就打上「合格」的標籤進行出售嗎?是因為疏忽打上的標籤,還是因為「不會傳染人」的利益太大,打上了「合格」的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