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在北京開幕,李克強總理在作政府工作報告時提出,降低工商業電價5%政策延長到今年年底。
今年2月2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下發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提出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電網企業在計收上述電力用戶(含已參與市場交易用戶)電費時,統一按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
2020年政府工作報告進一步明確,降5%電價政策將從原先的截止日期6月30日延長至今年年底。
2018、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降低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的任務均已完成。其中,2018年一般工商業電價降低10%任務目標超額完成,全國平均每千瓦時降低8分錢以上,降幅超過10%。2019年一般工商業電價比2019年初下降了10%,降低社會用電成本530億元。
2018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首次提出一般工商業電價降低10%的任務要求,主要是從降低電網環節收費和輸配電價格中挖掘潛力。隨後國家發展改革委分兩批出臺降價措施,落實降電價目標任務。國家電網經營區域內一般工商業電價從降價前的0.8060元/千瓦時降至0.7210元/千瓦時,降幅為10.6%,為一般工商業用戶年減負792億元。南方電網區域內平均降低一般工商業用戶目錄電價7.95分/千瓦時,降低相關企業用電成本223億元。
2019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提出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再降低10%的任務,此輪降價則是從「深化電力市場化改革、清理電價附加收費」中著力。
2018年4月19日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 發改價格〔2018〕500號
主要措施:全面落實已出臺的電網清費政策;推進區域電網和跨省跨區專項工程輸電價格改革;進一步規範和降低電網環節收費;臨時性降低輸配電價,將省級電網企業已核定的規劃新增輸配電投資額轉為用於計提折舊的比例由平均75%降至70%,減少本監管周期定價成本,並相應降低輸配電價。
2018年5月18日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電力行業增值稅稅率調整 相應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的通知 發改價格〔2018〕732號
主要措施:電力行業增值稅稅率由17%調整到16%後,省級電網企業含稅輸配電價水平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標準降低、期末留抵稅額一次性退返等騰出的電價空間,全部用於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
2018年7月25日
發展改革委關於利用擴大跨省區電力交易規模等措施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 發改價格〔2018〕1053號
主要措施:將擴大跨省區電力交易規模、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徵收標準降低25%、督促自備電廠承擔政策性交叉補貼等電價空間,全部用於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
各省(區、市)價格主管部門可根據當地實際,通過停徵地方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資金、擴大一般工商業用戶參與電力直接交易規模、從跨省跨區現貨市場直接購買低價電量等方式,進一步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
2018年8月18日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降低一般工商業目錄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 發改價格〔2018〕1191號
主要措施:各地採取8項降價措施及挖掘本地降價潛力後,一般工商業目錄電價降幅未達到10%的,可將省級電網經營區內首個監管周期平均電量增速超過預測電量增速帶來的降價空間用於降低一般工商業目錄電價。
各地使用以上降價空間後,一般工商業目錄電價降幅仍未達到10%的,可將省級電網經營區內2017年1月-2018年7月間因用電量增速超過預測電量增速已經產生的超收收入用於降低一般工商業目錄電價。
各地採取以上措施後,一般工商業目錄電價降幅還未達到10%的,可由電網企業通過內部調劑的方式彌補省電力公司的資金缺口,或在下一輸配電價監管周期統籌平衡,執行結果向我委報告。個別省份一般工商業目錄電價難以降低10%的,要加大清理和規範轉供電加價工作力度,切實降低一般工商業用戶電費支出。
2019年3月27日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電網企業增值稅稅率調整相應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的通知 發改價格〔2019〕559號
主要措施:電網企業增值稅稅率由16%調整為13%後,省級電網企業含稅輸配電價水平降低的空間全部用於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原則上自2019年4月1日起執行。
2019年5月15日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的通知 發改價格〔2019〕842號
主要措施:
(一)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徵收標準降低50%形成的降價空間(市場化交易電量除外),全部用於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
(二)適當延長電網企業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將電網企業固定資產平均折舊率降低0.5個百分點;增值稅稅率和固定資產平均折舊率降低後,重新核定的跨省跨區專項工程輸電價格具體見附件,專項工程降價形成的降價空間在送電省、受電省之間按照1︰1比例分配(與送電省沒有任何物理連接的點對網工程降價形成的降價空間由受電省使用)。上述措施形成的降價空間全部用於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
(三)因增值稅稅率降低到13%,省內水電企業非市場化交易電量、跨省跨區外來水電和核電企業(三代核電機組除外)非市場化交易電量形成的降價空間,全部用於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其中,之前由我委發文明確上網電價的大型水電站和核電站,其上網電價由受電省省級價格主管部門考慮增值稅稅率降低因素測算,報我委(價格司)備案後公布執行。
(四)積極擴大一般工商業用戶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的規模,通過市場機制進一步降低用電成本。
2020年2月22日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 發改價格〔2020〕258號
主要措施:此次降電價範圍為除高耗能行業用戶外的,現執行一般工商業及其它電價、大工業電價的電力用戶。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電網企業在計收上述電力用戶(含已參與市場交易用戶)電費時,統一按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