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廣西市場監督管理局、廣西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廣西工業和信息化廳、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聯合發布了《關於進一步規範廣西區轉供電環節收費行為確保降低工商業電價紅利傳導至終端用戶告知書》。
在工商業電價降價和優惠政策方面,文件明確:
(一)2018年自治區價格主管部門分3次下調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單一制)銷售電價,分別是自2018年5月1日起每千瓦時降低5.15分;自2018年7月1日起每千瓦時降低2.95分;自2018年7月1日起電壓等級不滿1千伏的銷售電價每千瓦時再降低0.08分。
(二)2019年自治區價格主管部門分2次下調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單一制)銷售電價,分別是自2019年4月1日起每千瓦時降低2.82分;自2019年7月1日起每千瓦時降低4.55分。下調後電壓等級不滿1千伏的銷售電價為0.6620元/千瓦時,1-10千伏的銷售電價為0.6478元/千瓦時,35千伏的銷售電價為0.6328元/千瓦時。
(三)2020年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價格。根據國家部署,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電網企業在計收除高耗能行業用戶外,執行一般工商業及其它電價、大工業電價的電力用戶電費時,統一按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
具體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