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玩手機時聲音太大,引起同事不滿。遼寧本溪男子趙某就兇殘地拿起螺絲刀,連刺同事徐某頭部三四下,導致徐某十天後因顱腦嚴重損傷死亡。2020年12月,趙某因故意殺人罪被判刑十年。
1989年出生的趙晨佐是遼寧本溪人。本溪滿族自治縣太子河林場生產股股員。
2019年9月2日上午9時許,在本溪滿族自治縣太子河林場四樓生產股辦公室內,因趙晨佐在自己辦公桌旁看手機時發出聲音,其同事徐某讓其小點聲,雙方發生不愉快,趙晨佐從自己辦公室內拿出一把十字花型螺絲刀,走到徐某身邊,右手持螺絲刀扎向徐某前額部一下,坐在徐某對面的劉某過來拉拽趙晨佐的左臂,這時趙晨佐又朝徐某頭面部扎了兩三下,被李某等同事拉開。徐某被送醫搶救,但在2019年9月12日經搶救無效死亡。經鑑定:徐某系被他人用一端為十字花型的長條狀鈍性物體刺入頭部致重度顱腦損傷而死亡。案發後,趙晨佐主動投案。
案發後,趙某親屬賠償了徐某親屬的損失,獲得諒解。
本溪滿族自治縣法院一審此案,認定趙晨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趙某不服上訴,稱自己未與被害人爭吵,作案時其犯病了,其未想殺人,不應認定其故意殺人。趙某的律師稱,趙晨佐案發時處於發病狀態,主觀上只是想教訓被害人,並非殺害被害人;醫治不當是導致被害人死亡的重要原因,原判量刑過重。
本溪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認為,趙晨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上系自首,可以從輕處罰。系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可以從輕處罰。近日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