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還沒有進人大學前,很多同學或許就早已聽說關於學分制各種各樣的版本:「只要修滿學校規定的學分,就可以提前畢業啦。」「大學裡不必考試,只要你把自己的學分修滿了,就萬事0K!」「學生的成績再也不需要由老師來主觀認定了,什麼都由學分說了算。」一上說法是否正確呢,到底什麼是學分制呢?下面將給同學們做個較為詳細的解讀。學分制起源於18世紀末德國首創的選課制。我國正式推行學分制的標誌則是1918年蔡元培先生在北京大學實行的「選科制」。著名的西南聯合大學,其課程設置參照當時的哈佛大學,也採用學分制。
目前,學分制已是許多高校教學管理的一種模式。學分制是與學年制對應的教學管理制度。學年制是以學年為計量單位衡量學生學業完成情況的教學管理制度。學分制則是把規定的畢業最低總學分作為衡量學生學習量和畢業標準的一種教學 管理制度。學分制經過100多年的發展,已經發展為以下幾種比較成熟的類型:學年學分制,既有學年限制的特徵,又有完全學分制的特徵。它既保留了學年制計劃性強、專業分類嚴密完整的特性,又具有學分制的某些長處,比如,在對課程的選修方面,給予學生在一定 範圍內的自由度等。完全學分制,是一種把必須取得的畢業總學分作為畢業標準的一種教學管理制度,它要求按照培養目標和教學計劃中各門課程及教學環節的學時量,確定每門課程的學分,設置必修課和選修課,規定各類課程的比例,以及準予學生畢業的最低總學分。
績點學分制,是在學分制基礎上產生的種能用以 顯示學生每門課程的學習成績的質量,以及學年和畢業總成績質量的教學管理制度,其計算公式為:學分績點=學分x績點。加權學分制,也是在學分制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能用以顯示學生對某些重點課程的學習質量,以區分學生專業水平高低的教學管理制度,附加學分制是在要求學生修滿教學計劃規定的最低學分外,還應修滿課外附加學分才能畢業的一種教學管理制度。一般來說,課外附加學分可根據學生參加學科競賽與學術活動、思想品德與社會工作、文體活動與公益活動的情況來評定。
學分制充分體現了「以人為本」的教育思想,尊重同學們選課、選教師、選修學計劃的自由,有利於培養同學們的個性,充分發揮各自的潛能。在學分制教學體制下,學校就像一個教育大超市,裡面的「課程商品」琳琅滿目,而學生就是顧客,是上帝。上什麼課,學生自己選;想聽哪位老師的課,學生自己挑;什麼時候上課和做實驗,學生自己定。把傳統的應試教學顛覆,讓同學們實現「選我所愛,愛我所選」。大家可以自己選擇是攻讀一個學位或兩個學位,提前畢業還是推後畢業,是否跨專業、跨系科選修課程等等。
學分的計算一般以每一學期的每周授課時數、實驗和實習時數以及課外指定自習時數為學分的計算依據,根據各門課程的不同要求給予不同的學分,並規定各種專業課程的不同的學分總數,作為學生華業的總學分。每一學年和學期修習的學分並不平均分配,以四年制大學為例,一、二年級主要修習基礎課程,每學期規定修習課程的學分較多。三、四年級修習專門課程,每學期規定修習課程的學分較少。當然,每一個學校和專業所制定的方案也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