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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納稅申報期限再延長!
紅網時刻嶽陽4月1日訊(通訊員 黎牧)3月31日,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嶽陽市稅務局獲悉,為進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業復工復產,便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事宜, 2020年4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再次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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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納稅申報期限時間表 5月納稅申報期限延長到何時?
「國家稅務總局」公眾號4月29日發布《關於明確2020年5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稱,統籌考慮疫情影響和「五一」假期安排,對於按月申報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5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延長至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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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延長2020年12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關於延長2020年12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各市稅務局,江北、江南產業集中區稅務局,省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經國家稅務總局同意,安徽省稅務局將於12月1日開展財產和行為稅合併納稅申報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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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納稅申報期限延長!
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關於延長2020年12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各市稅務局,江北、江南產業集中區稅務局,省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經國家稅務總局同意,安徽省稅務局將於12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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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延長2020年3月納稅申報期限
國家稅務總局:延長2020年3月納稅申報期限 瀋陽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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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延長2020年3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延長2020年3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稅總函〔2020〕37號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局內各單位:為進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便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事宜,稅務總局決定延長2020年3月份納稅申報期限,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對按月申報的納稅人,在全國範圍內將納稅申報期限由3月16日延長至3月23日;對3月23日仍處於疫情防控一級響應的地區,可再適當延長納稅申報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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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總局:4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延長至4月24日
4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延長至4月24日記者3月31日獲悉,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關於延長2020年4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決定將4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延長至4月24日。據介紹,為進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業復工復產,便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辦理納稅申報事宜,稅務總局決定延長2020年4月份納稅申報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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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納稅申報時間延長到什麼時候
2020年4月納稅申報時間延長到什麼時候? 由4月20日延長至4月24日。 【延長通知】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延長2020年4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稅總函〔2020〕55號 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局內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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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進一步延長2020年2月份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
關於進一步延長2020年2月份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2020-02-18 15 : 02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局內各單位:為進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業復工復產,便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統籌辦理納稅申報事項,稅務總局決定再次延長2020年2月份納稅申報期限,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對按月申報的納稅人,除湖北省外,納稅申報期限進一步延至2月28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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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總局:進一步延長2020年2月份納稅申報期限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原標題:關於進一步延長2020年2月份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 稅總函〔2020〕27號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局內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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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於延長2020年4月申報納稅期限的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於延長2020年4月申報納稅期限的通告 2020-04-07 16:41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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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納稅申報延長到哪天
2020年5月份納稅申報延長到哪天? 答:5月份納稅申報延長到5月22日。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明確2020年5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稅總函〔2020〕73號 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局內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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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關於延長2020年2月申報納稅期限的通告》
關於延長2020年2月申報納稅期限的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通告 2020年第3號 為貫徹落實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政府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總體部署,進一步保障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健康,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優化納稅繳費服務配合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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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納稅申報截止日期是幾月幾日
2020年4月納稅申報截止日期:2020年4月24日(湖北省可視情況適當延長) 4月納稅申報期限延長通知: 2020年3月30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延長2020年4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為進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業復工復產,便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事宜,稅務總局決定延長2020年4月份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按月申報、按季申報的納稅人,在全國範圍內將納稅申報期限由4月20日延長至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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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納稅申報期限延長 納稅申報期限延長至什麼時候
記者1月31日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為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的稅費服務工作,我國依法將2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延長至2月24日,並進一步拓展網上辦稅的覆蓋面。 為納稅人、繳費人服務的一線場所,也是稅務部門防控疫情的第一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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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納稅申報期限延長至24日
楚天都市報4月13日訊(記者周萍英)13日下午4點,湖北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召開第72場新聞發布會,介紹湖北省落實支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各項稅費優惠政策、助力復工復產的相關工作情況,並回答記者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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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延長2020年2月份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明確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延長2020年2月份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稅總函〔2020〕27號>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局內各單位:為進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業復工復產,便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統籌辦理納稅申報事項,稅務總局決定再次延長2020年2月份納稅申報期限,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對按月申報的納稅人,除湖北省外,納稅申報期限進一步延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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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份申報納稅期限再延長至2月28日
四川新聞網成都2月18日訊(記者 戴璐嶺)2月18日,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獲悉,根據疫情防控工作情況,為便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統籌做好申報納稅工作,國家稅務總局決定,除湖北省外,全國範圍內2月份申報納稅期限在此前已延至2月24日的基礎上,再次延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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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份申報納稅期限再延長至2月28日
詳情根據疫情防控工作情況,為便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統籌做好申報納稅工作,國家稅務總局決定,除湖北省外,全國範圍內2月份申報納稅期限在此前已延至2月24日的基礎上,再次延長至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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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納稅申報截止時間 申報期限延長至5月22日
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明確2020年5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統籌考慮疫情影響和「五一」假期安排,對於按月申報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5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延長至5月22日。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受疫情影響,在2020年5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內辦理申報仍有困難的,可以依法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延期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