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總局:4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延長至4月24日

2020-12-14 新浪財經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

原標題:速看!4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延長至4月24日

記者3月31日獲悉,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關於延長2020年4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決定將4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延長至4月24日。

據介紹,為進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業復工復產,便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辦理納稅申報事宜,稅務總局決定延長2020年4月份納稅申報期限。

稅務總局方面表示,對按月申報、按季申報的納稅人,在全國範圍內將納稅申報期限由4月20日延長至4月24日;湖北省可以視情況再適當延長,具體適用範圍和截止日期由湖北省稅務局依法明確。

此外,納稅人受疫情影響,在2020年4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內辦理申報仍有困難的,可以依法向稅務機關申請繼續辦理延期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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