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餘人組成黑社會性質組織,在武漢市江漢區、新洲區、東西湖區多處施暴牟取巨額經濟利潤,放貸、討債、報仇、打架、打砸,只要有人給夠錢,他們什麼都願意做,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3月27號上午,武漢市東西湖區人民法院依法對黃某兵等11名被告人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宣判,11名被告人因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聚眾鬥毆、非法拘禁、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等多項罪名,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至2年9個月,並處罰金。
砸車案蛛絲馬跡 警方查出涉黑組織
2017年10月26號夜裡,男子黎某文和朋友胡某、哥哥黎某仁等人準備去吃宵夜,車輛行至東西湖區沿海賽洛城小區翡麗公館旁,黎某文剛下車就看到路邊突然躥出10餘名大漢,這些人持洋鎬把等工具,惡狠狠地朝黎某文等人的車輛砸來。黎某文和胡某見狀迅速逃離現場,大漢們追趕未果,又手持洋鎬把,將黎某文的哥哥黎某仁駕駛的白色全順牌貨車車窗全部砸毀,同時致車內的黎某仁頜面部多處軟組織挫裂傷,左肱骨外上髁撕脫性骨折,經法醫鑑定為輕微傷。
案發後,東西湖區警方調查發現,原來是桂某(另案處理)同黎某文因借款糾紛產生矛盾,桂某遂指使黃某兵等一眾人等對黎某文實施報復。
鑑於案情重大,武漢市公安局成立專班偵辦,集中警力深挖徹查。市、區兩級掃黑辦督促指導,從該涉黑線索中查出了一個內部分工明確的涉黑組織。2017年11月,2018年2月,民警先後於武漢市、廣州市等地抓獲10名團夥成員,得知黃某兵外逃緬甸,2018年7月,武漢市警方聯合雲南警方,不遠千裡布下天羅地網,將黃某兵抓獲歸案。
嫌疑人黃某兵等人交代了流竄武漢市江漢、新洲、東西湖區等地實施多起暴力討債、非法拘禁、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的違法犯罪事實。
組織分工明確進入需面試
警方經深入調查,發現該涉黑組織成員達十餘人,部分是兩勞釋放人員,組織內部分工明確,形成黃某兵、張某為骨幹成員,陳某陽、李某武、餘某偉等人為參與者的塔狀結構。
黃某兵、張某負責管理和發號施令,帶領組織成員採取暴力、威脅等手段,實施具體的犯罪行為。陳某陽、李某武、餘某偉等成員接受指揮,為組織充當打手。
在長期的違法犯罪活動中,該組織形成了「服從指揮、隨叫隨到,不準吸毒、賭博、不準私自扯皮」等組織紀律和管理模式。該組織通過進入該組織需要面試、每月固定開例會,集中住宿,免費用餐,作案後慰勞獎勵等手段對組織成員進行管理。
為維繫該犯罪組織運作,該組織將所獲取的經濟利潤用於組織活動,支持組織發展,購買別克GL8商務車供組織成員使用。東西湖區常青花園租住房屋供組織成員集中住宿,支付組織成員犯罪坐牢後的生活費,支付組織成員每月日常開銷。
非法拘禁讓人有家不能歸
為快速牟利,這夥人還染指高利貸。受害人夏某雄向該組織借款250萬元,月利率5%,2015年1月至7月,夏某雄還款275萬元,遠超法律規定。
對於無力償還的借款人,黃某兵等人從不手軟。2015年7月,被告人黃某兵向武漢市新洲區居民於某收取高利貸債務,黃某兵帶領3名打手駕車前往新洲區,將於某強行帶至新洲區邾城街「某西餐廳」二樓一包房,對於某採取毆打,並限制其人身自由。當日下午6時許,於某承諾15日內歸還高利貸債務,黃某兵等人才將於某放走。
2016年11月底的一天15時許,李某武等人受指使再次找到於某,對其毆打強行帶上車,中途於某報警,調查完從派出所出來時,就被李某武等人堵住,被帶至新宏賓館一房間限制人身自由,直至次日凌晨於某趁機逃跑。
警方深入調查發現,自2010年至2017年,該組織通過在新洲汪集等地放高利貸,借債人不接受高額利息無法還款時,就指使組織成員有組織的實施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手段逼迫還款,多人被迫離開武漢,前往外地躲藏,有家不能歸。
打砸酒吧 「地下執法隊」難逃掃黑天網
該組織還充當「地下執法隊」,「業務範圍」廣,放貸、討債、報仇、打架……,「只要給得起錢,他們什麼都願意做」曾聘他們做打手的桂某交代。
2017年4月25日晚,無業人員「虎子」、「小武」在江漢區西北湖一酒吧消費,因酒吧保安要求檢查其隨身物品發生爭執。「虎子」隨即打電話喊人幫忙,當晚11時許,該組織成員張某受指使,帶著7名組織成員等人來到酒吧,當晚酒吧門口聚集二三十人拿著鋼管、洋鎬把,衝進酒吧尋找涉事保安未果後,用鋼管和洋鎬把在酒吧大肆打砸,將音響設備、顯示屏、筆記本電腦、玻璃房、桌椅等物品砸壞,現場十分混亂,酒吧其他客人紛紛往外逃,酒吧經濟損失嚴重。
2017年10月,居民葉某力因懷疑其停放在小區內的車輛被其他業主刮劃,遂通過他人聯繫該組織成員劉某,被告人劉某邀約李某武、陳某陽等10餘人,至該小區門口聚眾造勢鬥狠、示威。
有時組織成員還會一言不合聚眾鬥毆。2016年8月26日晚,被告人張某、周某等人去KTV唱歌,因爭搶陪侍小姐,周某與對方朱某等人發生糾紛,後約定鬥毆,張某等人持啤酒瓶、朱某等人持洋鎬把,在KTV大廳內雙方發生打鬥,朱某在追打過程中倒地受傷。
骨幹成員被判刑11年6個月
3月27日上午,東西湖區人民法院進行一審宣判,法院審理查明,2012年以來,該組織採取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共實施尋釁滋事4起、故意傷害2起、聚眾鬥毆1起、故意毀壞財物1起、非法拘禁2起、非法侵入住宅1起,致2人輕傷、3人輕微傷,財產損失嚴重。
法院認為,黃某兵等11名被告人形成較為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眾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固定,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獲取經濟利益,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暴力、威脅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其行為均已構成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最終,黃某兵等11名被告人因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等多項罪名,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至2年9個月,並處罰金。此次判決中,黃某兵、張某、李某武、餘某偉4名被告人的刑期均達有期徒刑10年及以上。11名被告人當場全部服從判決。
以重點地區行業為突破口 縱深推進掃黑除惡
為縱深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今年全市公安機關將以重點地區、行業、領域為突破口,迅速啟動新一輪打擊攻勢,武漢市將在線索核查、案件偵辦、科技支撐、宣傳發動、打「傘」破「網」等重點環節上出實招、動真格。
在涉及基層政權領域,重點打擊侵蝕基層政權、幹擾新型城鎮化建設、欺壓殘害百姓的鄉霸、村霸等農村黑惡勢力;在金融領域,重點打擊操控「金融亂象」,以及惡意競標、暴力圍標、暴力討債、搶佔市場,充當「地下出警隊」的黑惡勢;在民生領域,重點打擊在農貿市場、車站碼頭、旅遊景區、中介行業,欺行霸市、強迫交易、敲詐勒索、強收保護費的「行霸」,及醫院周邊「號販子」、職業「醫鬧」中的黑惡勢力;在建築、物流領域,重點打擊強攬工程、非法佔地等「磚砂石霸」、「工程霸」,以及採取暴力手段壟斷運輸、寄遞、物流行業的黑惡勢力;在網絡領域,重點打擊利用網絡從事敲詐勒索、強迫交易、尋釁滋事、「槍爆刀」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在涉校領域,重點打擊以學生為侵害對象的黑惡勢力,如「校園貸」、「套路貸」等違法犯罪;在傳銷領域,重點打擊採取暴力威脅手段,有組織、長期從事傳銷活動的黑惡勢力;在「黃賭毒」領域,重點打擊有組織經營、操縱「黃賭毒」違法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在環保生態領域,重點打擊汙染、破壞資源違法犯罪中的黑惡勢力。
(來源:平安武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