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9 17:41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近日,葫蘆島市南票區人民法院對段某龍等10人涉黑惡勢力犯罪當庭作出一審宣判,該案作為中央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督導組的督辦案件,同時也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把持基層政權的典型案件。
案件回顧
作為督辦案件,南票法院高度重視,即刻抽調精兵強將組成審判團隊依法對此案進行審理。面對疫情的不利影響,緊緊依靠黨委領導,密切同公安局、檢察院、看守所和疫情防控部門進行溝通協調,形成多部門相配合的安全保衛格局。為庭審的順利開展,奠定了良好的前期基礎。
經一審查明,段某龍早年即有犯罪前科,刑滿釋放後,於1994年至2001年間,通過網羅劉某明(在逃)等十餘名兩勞釋解、社會閒散人員以強買強賣、毆打他人強迫交易、尋釁滋事等方式壟斷當地海鮮市場及地方高速及高鐵施工石料供應權,形成了以段某龍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
為了攫取更大的經濟利益,段某龍於2004至2007年間通過矇騙選民、拉票賄選、隱瞞違法犯罪前科事實,擔任村黨支部書記兼主任,當選綏中縣人大代表。
快審快判、打準打實
歷經40餘小時的庭審結束後,合議庭認真研判、分析案情、逐一評析辯護人意見、考慮控辯雙方意見,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共同至王家村調查取證,邀請檢察長列席審委會,組織與公安機關、公訴機關進行會商。
段某龍等人為非作歹,稱霸一方,全面操縱、把持基層政權,欺壓、殘害百姓,其行為嚴重破壞了當地正常的經濟秩序、社會秩序、生活秩序,影響極其惡劣。根據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及證據、各被告人在本案中所處的地位、作用,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對段某龍及同案的被告人分別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非法佔用農用地罪、敲詐勒索罪、職務侵佔罪、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十年不等的刑罰。
打財斷血,除惡務盡
段某龍犯罪組織通過多年違法犯罪聚斂財富,擁有多套房產及土地,購買百餘萬元的保險,並為組織成員發放工資、購買手錶、手機等福利;為徹底剷除黑惡勢力犯罪的經濟基礎,南票法院對涉黑涉惡案件充分適用財產刑,對首要分子段某龍及積極參加者均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一般成員並處相應罰金;責令被告人段某龍人退賠王家村村民委員會人民幣24萬餘元;同時對已查封、凍結、扣押的價值達千萬餘元產權清晰的涉案財產,判決依法予以沒收,對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其他違法犯罪所得,依法繼續追繳,有力摧毀了該黑惡勢力經濟基礎。
南票法院於同日對張某朋等四人涉惡勢力集團案亦進行當庭宣判,該案於立案至審判用時僅18日。
上述涉黑惡案件的集中宣判,有效震懾黑惡勢力犯罪,彰顯了南票法院始終堅持黨對審判工作的絕對領導和堅決打贏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信心與決心。南票法院將緊緊圍繞「六清行動」工作目標,充分發揮「雲上法庭」、「視頻連線」等信息化作用,順利審結2020年受理的3起涉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至此南票法院已審結5個涉惡勢力團夥犯罪、1個涉惡勢力集團犯罪,1個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共計審結涉黑惡案件14件44人
來源:南票區人民法院
原標題:《葫蘆島南票法院重拳出擊 集中宣判涉黑惡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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