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1 03:17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點
擊藍字 關注我們
6月30日,岫巖法院集中宣判三件涉黑涉惡犯罪案件,涉及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組織賣淫罪、詐騙罪、虛假訴訟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開設賭場罪、聚眾鬥毆罪、強迫交易罪、窩藏罪等10餘個罪名,涉案人員30餘人。
劉彪、唐飛、田顏等23人涉黑犯罪案件
劉彪、唐飛、田顏等23名被告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非法拘禁、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組織賣淫、敲詐勒索、開設賭場、聚眾鬥毆、強迫交易、窩藏罪,涉案事實30餘起。
以被告人劉彪、唐飛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歷經創立、發展、穩定、壯大的過程,完全具備了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特徵,劉彪也從一名多次被打擊處理的罪犯,變成了在臺安地區有地位、有影響、有實力的「大哥級」人物。該組織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通過發放工資、日結報酬、立功獎勵、擺平事端、幫助逃避處罰等方式和手段,對組織成員進行管理和控制。該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兼具暴力性和軟暴力性,既有持械傷害、毆打他人的行為,又有利用黑惡影響力威脅、恐嚇、控制他人的行為,受害群眾多達百人。該組織在發展壯大過程中,為維護其非法利益,有組織地實施了大量違法犯罪行為,其組織成員採取暴力、脅迫等手段充當地下執法隊,在臺安地區尤其是民間借貸領域逐步形成了非法控制,對群眾形成強制威懾。
岫巖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劉彪判處有期徒刑2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22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至2年4個月不等的刑罰。
裴建軍等4人涉惡勢力犯罪案件
被告人裴建軍等4人涉惡勢力犯罪案件涉案事實30餘起。被告人裴建軍等人常年在岫巖縣區域內,多次向社會人員發放「高利貸」謀取非法利益。在催收貸款過程中,採用暴力、「軟暴力」、張貼「通緝令」、虛假訴訟、敲詐勒索、詐騙等方式方法索要欠款,逐漸形成「套路貸惡勢力」集團。岫巖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裴建軍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17萬元,其餘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至1年不等的刑罰。
潘海龍等4人涉惡勢力犯罪案件
被告人潘海龍等4名被告人犯尋釁滋事、強迫交易、虛假訴訟、幫助偽造證據罪,涉案事實7起。岫巖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潘海龍有期徒刑4年6個月,並處罰金20萬元,其餘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至1年6個月不等的刑罰。
此次集中宣判,有力震懾了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鞏固了專項鬥爭戰果,進一步營造了依法嚴厲打擊黑惡勢力犯罪的濃厚氛圍。在掃黑除惡決勝之年,岫巖法院堅決打贏這場集中攻堅戰,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的幸福感、獲得感、安全感。
掃描二維碼
原標題:《岫巖法院集中宣判三件涉黑涉惡犯罪案件》
閱讀原文
特別聲明
本文為澎湃號作者或機構在澎湃新聞上傳並發布,僅代表該作者或機構觀點,不代表澎湃新聞的觀點或立場,澎湃新聞僅提供信息發布平臺。申請澎湃號請用電腦訪問http://renzheng.thepap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