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修改巡迴論壇第六場 :
「國有公司治理改革與公司法修改」
2018年全國人大將公司法修改列入立法規劃,2019年全國人大法工委正式啟動了公司法修改的立法工作。為了動員和組織全國商法和公司法學界踴躍參與公司法修改的立法研究,為公司法修改提供理論支持和對策建議,2020年1月,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決定於2020年1月至10月在全國範圍內舉辦「公司法修改巡迴論壇」,就本輪公司法修改中的一系列重要制度和重大問題展開專題性高端研討。2020年1月至10月之間,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已舉辦五場論壇,聚焦於公司治理與公司法修改專題。第六場論壇「國有公司治理改革與公司法修改」將於2020年10月25日在河南文豐律師事務所多功能廳舉辦。
主辦: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
承辦:河南省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 鄭州大學法學院
協辦:河南文豐律師事務所
時間:2020年10月25日14:00—17:00
網絡平臺:有章閱讀
會議連結:
http://www.qukanvideo.com/cloud/h5/1603168631569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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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辭(14:00 - 14:10)
寧金成
鄭州大學法學院教授
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河南省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會長
朱 丹
河南文豐律師事務所主任
研討主題一:
國有公司治理的現狀、問題與成因
(14:10—15:25)
寧金成
鄭州大學法學院教授
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河南省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會長
範 健
南京大學教授
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周友蘇
四川省社會科學院教授
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徐強勝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
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河南省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
李保甫
北京漢坤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原高院和中院資深法官
河南省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王登巍
河南文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河南省律師協會副會長
河南省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樊 濤
河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理事
河南省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王華偉
河南瀛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河南省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
嶽 冰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副教授
河南省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秘書長
張 彬
鄭州大學法學院講師
河南省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
茶歇:15:25–15:35
研討主題二:
國有公司治理改革與公司法修改
(15:35—16:50)
徐強勝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
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河南省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
範 健
南京大學教授
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周友蘇
四川省社會科學院教授
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寧金成
鄭州大學法學院教授
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河南省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會長
李保甫
北京漢坤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原高院和中院資深法官
河南省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王登巍
河南文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河南省律師協會副會長
河南省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樊 濤
河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理事
河南省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張景峰
河南科技大學教授
河南省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黃 琨
河南薈智源策律師事務所主任
河南省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王長華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講師
河南省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
會議總結:(16:50 - 17:00)
寧金成
鄭州大學法學院教授
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河南省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會長
公司法巡迴論壇主題信息:
1.清華大學法學院
公司資本制度與公司法修改:公司資本維持VS.償債能力測試
2.中國政法大學
公司治理制度的改革與公司法修改
3.西南政法大學
公司治理中的股東與利益相關者權益保護與公司法修改
4.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
公司治理中的高管義務與責任與公司法修改
5.華東政法大學
公司決議及其法律效力與公司法修改
6.鄭州大學法學院
國有公司治理改革與公司法修改
7.北京大學法學院
公司法的強制性、任意性與公司法修改
8.武漢大學法學院
股東與股權制度的改革完善與公司法修改
9.吉林大學法學院
公司利潤分配、股份回購制度的發展完善與公司法修改
10.南京大學法學院
公司股權轉讓、公司收購制度的發展完善與公司法修改
11.中山大學法學院
公司解散、清算制度的發展完善與公司法修改
12.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境外公司法的改革與發展趨勢
本巡迴論壇將採取嘉賓互動交流演講的方式進行,每場研討設主持人1人,演講嘉賓3-5人,以主題演講、提問回答、對話切磋、多輪互動的形式,由各位嘉賓同臺交流。演講嘉賓將邀請在相關專題領域富有研究、具有較高學術影響的商法學者學者擔任。
本巡迴論壇於2020年9月3日恢復舉行,每場研討的具體專題和時間將在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網站和相關公眾號上適時公布。
本巡迴論壇將與《法治日報》《中國法律評論》合作,每場論壇的嘉賓演講和發言內容將整理成簡要書面文稿,在《法治日報》專欄、《中國法律評論》公眾號發表。
如現場參會,需取得河南省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