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刑事審判專業委員會討論決定:
不核准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以故 意殺人罪、強姦罪判處被告人王書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裁定;
撤銷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第二審裁定和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發回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6種熱議:
1、一頭霧水!不能說的稍明白點麼?
其實就是要查明,張某乙(應該是聶樹斌案)到底是誰殺的。
說明白就是這案子的真兇是誰,現在還不知道。聶被疑罪從無,但人已被槍斃,王因為冒領兇手,多活 了好幾年。
2、聶樹斌平反幾年了,說好的追責呢?
所以現在的意思就是查清楚了再追責啊,你不能說人家冤枉了聶樹斌,你就不需要證據就不需要依法處理了,那你和那幫冤枉人的混蛋有什麼區別?
3、他是幾起殺人案的真兇,不能因為這一件就不斃吧。
一個人犯了數起殺人案,結果就因為有一件他非要冒認,無法確定到底是不是他殺的,結果就這樣一直沒法判決了?
等調查清楚,是他殺的,槍斃。不是他殺得也槍斃。關鍵是調查清楚。
王書金的律師,真是厲害,讓王書金多活了好多年!
4、我不知道他們自己彆扭不,沒罪的人在墳前念無罪判決,有罪的人老而不死。
5、如果最終裁定不予認定被告人王書金涉嫌實施強姦、殺害被害人張某乙的犯罪事實的話,聶書斌案就不能算是真正意義上平反。
6、這案件的本質是王書金是否構成立功,是否為聶樹斌洗清了冤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