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法善治寫擔當
審理行政複議案件數百件,參與起草、審查、修改地方法規、政府規章60部,審核把關規範性文件200餘件, 撰寫法學理論文章20餘篇……在20多年的職業生涯中,馬明晶立足新疆地方立法主業,用執著與堅守,通過一次又一次生動的立法實踐,對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作出了完美詮釋,也用一串串的數據,實現著自己的人生價值和追求目標。
行政複議案件審查確保公平公正
馬明晶自1995年起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工作,1995年至2005年,她從事行政複議案件審理工作。
「立法以典民則祥,離法而治則不祥。」
始終秉承這一理念,面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行政複議申請,她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全面審查案情,認真閱卷審理,對被申請的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適當性審查,並依法作出複議決定,確保公平公正。
在審理案件過程中,她發現行政機關在執法過程中一般均適用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而對地方性法規及政府規章適用甚少。這一現象,引發了她對政府立法工作很多的思考:
如何在法的制定上更好地解決社會焦點問題?
如何在立法體例的設計上更好地處理好權利和義務的關係?
如何在法的結構上更好地安排章節條款?
如何在立法的文字表述上更加準確嚴密?
帶著這些思考,2005年,她由一名適用法律具體辦案者,轉任地方立法工作人員,傾心於立法工作。
開門立法啃下重要立法「硬骨頭」
民有所呼,法有所應。
2016年4月18日晨,烏魯木齊市徠遠賓館二樓多功能廳,《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物業管理條例(草案)》立法聽證會舉行。
在這一條例的立法過程中,她傾注了不少的心血。她和同事們先後組織召開了20餘次立法座談會、論證會,聽取業主、物業服務企業、行政管理部門及社區管委會等多方面的意見,了解真實情況。針對小區停車位的分配和使用,維修資金的啟動,物業管理區域劃分等焦點難點問題,她與各方利益相關者反覆溝通,認真推敲,嘴說破了,道理也講通了,最終「矛盾焦點問題」被設計成保護人民群眾利益的諸多條款。
她說:「在我們開展的各項地方立法工作中,經常會針對某一個問題,召開多次會議進行協商,幾乎每次都是政府部門妥協,群眾利益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尊重。」
補短板、填空白,她先後參與起草、審查修改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環境保護條例、消防條例等近60部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啃下一塊塊重要立法「硬骨頭」。
嚴把關口給「問題規範性文件」亮紅燈
「一段時間裡,感覺無論吃飯、走路,甚至睡覺,腦子裡都塞滿了規範性文件。有時半夜醒來,突然想到了正在審查的某項文件中的一處表述不規範,就趕緊爬起來拿筆記下來。」馬明晶笑著說。
2005年至今,她先後對200餘件涉及產權保護、對外開放、軍民融合、鄉村振興戰略、旅遊文化產業發展的規範性文件,從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法律角度審核把關、提出修改意見。
她說,針對規範性文件中的每一處結構、每一個字詞甚至標點符號,都可能會是經過精心考慮的。個別字句的修改,都需要字斟句酌,反覆研究,力求用最準確、最嚴密的措辭來表述。
在她和同事們的努力下,一批與法律法規不一致的「問題規範性文件」被亮出紅燈,得到了糾正。
她說:「不管是哪一級主體,只要是行使國家憲法法律賦予的職權,就不能任性,一定要在法治框架內、在憲法法律授權的範圍內來行使。既不能突破法律的界限,也不能隨意設定一些義務,隨意減損公民的權利。特別是不能為了管理上的便利而任性地制發文件,不能亂立規矩。
撰寫論文總結立法實踐提升立法水平
「在公民權利中,生命權、自由權、財產權一起構築成公民基本權利的三大柱石,這三項權利相互聯繫、密切相關。財產權是實現生命權、自由權的物質基礎,擁有了私有財產,意味著人們有了實現自己合法權利的物質條件。賦予公民財產權,意味著公民個人有權依法支配屬於自己的財產,能夠用自己的勞動成果來保障自己的生存和發展……」
這是在她撰寫的《公民財產權的保護—行政補償制度之研究》論文中進行的嚴謹的法理探討的內容,這篇論文被新疆法學會採用,編入了《市場經濟法制與依法行政研究》一書中。
《以總目標為統領,深入推進依法治疆夯實穩疆興疆的法治基石》《科學發展觀與新疆地方經濟立法研究》《自然保護區法制建設》《公眾參與是推進民主科學立法的重要途徑》等20餘篇文章,先後被新疆法學會、《新疆日報》《新疆社科論壇》《新疆政府法制》等期刊報紙採用。
她通過理論文章寫作這一方式,將自己的立法實踐中的思考和心得進行提煉和總結,不斷提升自己的立法水平。
「作為一名新疆地方立法事業的參與者、實踐者和推動者,何其幸哉!」馬明晶說。
責任編輯: 楊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