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庭都喝過或聽說過惠氏奶粉。在市面上還有著惠氏母嬰洗護等產品,他們有著相似的商標和英文拼寫,但卻並非同一家公司。近日,杭州中院宣判了惠氏公司與廣州惠氏寶貝母嬰用品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品牌糾紛案。這也是浙江首例適用懲罰性賠償的智慧財產權案件。
惠氏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惠氏公司)於1926年2月4日在美國成立,在研究、開發、製造和銷售嬰幼兒奶粉等方面處於全球領先地位,是「惠氏」、「Wyeth」等商標的商標權人。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使用惠氏(WYETH)商標的嬰兒配方奶粉產品就已進入中國市場進行銷售,並在國內許可惠氏(上海)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惠氏上海公司)等多個關聯公司使用「惠氏」、「Wyeth」商標。經過長期的推廣使用,「惠氏」、「Wyeth」商標在嬰幼兒奶粉等產品中取得了較高的知名度。2015年,惠氏公司旗下奶粉業務在中國市場的銷售收入突破100億元。
廣州惠氏寶貝母嬰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惠氏公司)自2010年成立以來,長期、大規模地生產、銷售帶有「惠氏」、「Wyeth」、「惠氏小獅子」標識的母嬰洗護產品等商品,並通過搶註、從他人處受讓等方式在洗護用品等類別上註冊了「惠氏」、「Wyeth」等商標。廣州惠氏公司還在宣傳推廣中暗示與惠氏公司相關聯。此外,在廣州惠氏公司受讓取得的六個「惠氏」、「Wyeth」商標被宣告無效以及最高院判決認定廣州惠氏公司使用「惠氏」、「Wyeth」構成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後,其仍繼續使用「惠氏」、「Wyeth」、「惠氏小獅子」標識銷售相關母嬰洗護等商品。廣州正愛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正愛公司)、杭州單恆母嬰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單恆公司)、青島惠氏寶貝母嬰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島惠氏公司)經廣州惠氏公司授權,在網店上銷售廣州惠氏公司委託生產的商品。其中,僅單恆公司網店的銷售額就超過3000萬元。
陳澤英系廣州惠氏公司、正愛公司的股東,其個人帳戶用於收款;管曉坤系正愛公司、青島惠氏公司的股東,廣州惠氏公司的股東、董事;陳澤英與管曉坤曾系夫妻;廣州惠氏公司與單恆公司亦存在關聯關係。管曉坤還在香港成立惠氏中國有限公司,用於轉讓「惠氏」、「Wyeth」等商標。
從左自右分別是美國惠氏產品、廣州惠氏產品
惠氏公司、惠氏上海公司向杭州中院起訴,要求廣州惠氏公司等六被告停止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適用懲罰性賠償經濟損失3000萬元,以及合理費用55萬元。
杭州中院經審理後,認定六被告在其生產、銷售的被訴侵權產品、產品包裝及宣傳冊上使用「Wyeth」、「惠氏」、「惠氏小獅子」標識並在網站上進行宣傳的行為構成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惠氏公司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容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來源產生混淆,侵害了惠氏公司「Wyeth」、「惠氏」註冊商標專用權,並認定青島惠氏公司在企業名稱中使用「惠氏」構成不正當競爭。
在判賠金額方面,杭州中院考慮到原告的商標知名度高、被告惡意攀附惠氏公司商譽及字號的惡意侵權明顯、被告的侵權行為持續時間長、涉及地域廣、侵權規模大,情節嚴重,涉案產品關乎嬰幼兒健康安全等因素,對各被告的賠償金額採用懲罰性賠償的方式予以計算。經過計算,無論是基於網店、經銷商渠道還是廣州惠氏公司大區經理自認的銷售金額,所計算的被告獲利均超過了1000萬元。因此,杭州中院按照侵權獲利的三倍計算賠償金額後,全額支持了惠氏公司、惠氏上海公司賠償金額的訴請。
具體判決如下:
一、被告廣州惠氏寶貝母嬰用品有限公司、廣州正愛日用品有限公司、杭州單恆母嬰用品有限公司、青島惠氏寶貝母嬰用品有限公司、陳澤英、管曉坤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在其生產、銷售的嬰幼兒洗浴、護膚、餵哺、洗衣、尿褲,驅蚊溼巾商品以及成人用洗護和孕婦產品、商品包裝、廣告宣傳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使用「惠氏」及「Wyeth」商標;
二、被告青島惠氏寶貝母嬰用品有限公司立即在企業名稱中停止使用「惠氏」字樣,並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變更企業名稱,變更後的企業名稱不得包含「惠氏」字樣;
三、被告廣州惠氏寶貝母嬰用品有限公司、陳澤英、管曉坤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連帶賠償原告惠氏有限責任公司、惠氏(上海)貿易有限公司經濟損失人民幣3000萬元,及為制止侵權所支出的合理費用人民幣55萬元,共計人民幣3055萬元,被告杭州單恆母嬰用品有限公司就其中的人民幣1500萬元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被告廣州正愛日用品有限公司就其中的人民幣10萬元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被告青島惠氏寶貝母嬰用品有限公司就其中的人民幣60萬元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四、駁回原告惠氏有限責任公司、惠氏(上海)貿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瀟湘晨報綜合杭州中院
【來源: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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