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九二一」以後,中部山區每逢豪雨即災害不斷,尤以中橫谷關至德基段,始終因坍方而未能修復,2003年「行政院」乾脆以高山生態復育為由,決定不再修復中橫。為抗議此一宣示,臺中縣長黃仲生曾以剪刀將臺中縣地圖攔腰剪斷,凸顯因為中央拒修中橫斷路的政策,使依賴中橫的臺中縣和平鄉梨山、平等兩村,已與臺中縣本體割裂分離了。只是,縣太爺可能有所不知:三十年前中橫還是車水馬龍之時,由梨山、平等兩村組成的梨山地區,就一度脫離臺中縣的管轄,自成一個新縣——梨山建設管理局。
讓時光倒帶回1949年,此時國民政府在大陸正面臨人民政府的追擊,在此風雨飄搖局面下,草山管理局悄悄於8月26日正式設置草山管理局,以臺北縣的士林、北投兩鎮為轄區,直接受臺灣省政府監督管轄,到了1950年4月時,住在草山的「總統」將其改名為陽明山。做為風景名勝,臺灣草山繼承了浙江莫幹山、湖北雞公山、河北北戴河、湖南南嶽等管理局的傳承;做為中樞要地,臺灣陽明山則繼江西廬山、四川北碚之後,成為新的實際政治中心所在地。
隨著局勢穩定,「總統」又開始遊山玩水了,全臺從北到南建有27個行館,然而,同一地區內能設有兩個行館的好地方不多,除了陽明山管理局外,1950年東西橫貫公路通車後,沿路發現的臺中縣和平鄉梨山、武陵兩地,則是另一首選。於是,「蔣總統」先是下條子要臺灣銀行撥專款建設梨山賓館,後來更下令設立梨山地區建設委員會。於是,正當臺北市於1967年7月1日升格為「院轄市」之際,在臺灣新生報的一個小角落裡,刊載一個小新聞:臺灣省政府將成立梨山地區建設委員會,隸屬民政廳。不明就裡的人也許會以此新聞的版面來衡量此新單位的重要性,但同月十一日「民政廳」副廳長張宗良在梨山就任梨建會首任兼主任委員時,在場觀禮嘉賓中,可是包含當時已四連任,四年後將再連任第五屆,並將在任內逝世的蔣公。
梨建會一成立,即開始大興土木,好為兩年前完工的梨山賓館建立起配套生活機能;於是環繞著賓館四周,梨建會官署、警察局、醫院、郵電局、自來水廠、加油站、變電所、電視轉播塔、文物館等均陸續完工。同時,政府也以梨山做為中橫建設成就的廣告,透過傳媒宣揚此一山地新興都市;諸如「梨山痴情花」、「梨山春曉」等歌曲、電影,也在此時成為家喻戶曉的名曲、名片。
在梨山取得如此大好建設與宣傳成績之時,臺灣省政府再接再厲,於1971年5月呈文「行政院」,希望比照已由臺省移交北市的陽管局前例,將梨建會升格為「梨山管理局」,成為剛失去一市一局的臺省所屬第21個縣級地方政府。然而,此時剛併入北市的陽管局正為了行政、人事、財產、預算,乃至首長施政風格等諸多問題,與其頂頭上司臺北市政府全面開戰,要正在為如何撲滅高玉樹市長與潘其武局長所點燃之遍地烽火而頭痛的蔣經國院長,再同意設置一個新的管理局,自是有所困難;更何況「院長」那位喜愛廣設行館的父親,此時已是龍體欠安,足不出官邸多年,續設「行轅」的政治動力已無。所幸小蔣對其主導的中橫感情甚深,連帶亦對因中橫而起的梨山愛屋及烏;且此時拜種植溫帶蔬果所賜,人口僅二千餘人的梨山,已以其每年人均一千美元之所得,冠於全臺一千五百萬人的人均五百美元,這個搭機人口足以支撐往返臺中定期直升班機的新興山區小鎮,確有必要設立專門機關提供居民及觀光客更多更好的服務。於是,隨著北市與陽局的紛爭在潘局長去逝,高市長高升交通部而逐漸平息之際,「蔣院長」終於在1972年5月,回復臺省同意設立「梨山建設管理局」。省府遂以半年多的時間草擬公布管理局設置要點及組織規程,並於1973年7月1日,將梨建會正式改制為梨建局,由末任主委金輅出任首任局長,梨山脫離臺中的「獨立大業」至此大功告成。
梨建局成立後,於1973年12月29日,自臺中縣政府交接民政與教育等業務,正式負擔地方行政工作;因此,梨建局不僅是風景區管理當局,轄區內並設有福壽山、武陵兩個退伍軍人墾植農場,加上兼管德基水庫的建設與水源區管理。可以說,政府所設之風景維護、開荒墾殖、水利建設等三種類型管理局,都在梨建局身上合一,梨山建設管理局可謂國府管理局的終極進化版。
照說,梨建局既已成立,自當新官上任三把火,轟轟烈烈大幹一場。然而,升格後的梨山卻突然間在書刊中沉寂下來,僅在隨後由臺省新聞處出版的《臺灣光復三十年》一書中,留下這樣的自我介紹——梨山建設管理局:管理梨山地區各項建設、治安維護,及增進地區內行政管理事項。
顯然,與原先省府期望的縣級地方政府定位不同,現在的梨建局只是臺省眾多省府直屬機關之一,畢竟自從梨建局老前輩陽管局在1974年元旦被遞奪身為地方政府的地位與權力後,「行政院」可不希望再有新的特別行政區接下陽明山的香火。只是這下可害慘了未能取得完全地方政府地位的梨山了,梨建會時期的老上司民政廳,此時已無義務再為梨山留下文字紀錄,新設的機關僅憑編制內的25人,能把轄區統計數字整理上報省府就不錯了,無力再對外發行什麼書刊流傳後世。結果等到「九二一」將省府檔案大樓震垮時,所有梨建局過去的辛勞成果也跟著埋在瓦礫堆中,後人要再找到1970年代的梨山歷史,只好由臺省每次發布的政府公報以及年年編纂的基本統計數據中,找到偶爾與各縣市並列的梨山數據,或是平均一年才見報一次的新聞剪報了。不過,雖然當時的官方文書上盡力避免賦予梨建局地方政府的地位,然而梨山在獨立的管理局領導下,擁有獨立的戶政、地政事務所、警察所、衛生所,居民的生老病死、兵役徵退、地籍買賣等,都可在足不出梨山的情況下辦理完畢。甚至連依行政區而設的奧運委員會、婦女會等地方民間團體,梨山亦一概不缺,實質上還是維持著縣治架勢。
只是,當1981年梨建局裁降時,如何讓這些縣級機關融回原來的臺中縣及和平鄉,可就讓人煞費苦心了。最後梨建局併入省府交通處,改為梨山風景特定區管理所,管理局各業務轉由臺中縣府接管,戶政、地政並回和平鄉負責。精省後,管理所再降為管理站,連對外發文的機關地位都沒有了,只能守著自梨建會起建的雄偉祖厝,懷想輝煌往事。
雖說梨山做為一個獨立縣級政區的歷史,已在數次天災人禍中散失難尋,然而仍偶有些不及修訂之書籍,尚留存著梨山的過往榮耀;至今中縣電話簿中,仍不時可看到冠上「梨山建設管理局」頭銜的單位。但最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對岸出版的「臺灣省地圖冊」中,梨建局仍與臺灣16縣7市,並列在書末附錄說明內。
看來,凡走過的必留下痕跡,不管這痕跡留在那。
原文刊於《方輿》網刊2009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