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4 20 : 40 來源:深圳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深衛健醫政〔2020〕10號
各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各有關醫療機構:
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印發的《關於推行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證照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20〕605號)和《廣東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關於進一步推進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證照工作的通知》(粵衛辦醫函〔2020〕63號)要求,為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註冊和電子證照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到2020年12月31日前各省、市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註冊率、電子證照申領率達100%的目標,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專人負責,限時完成任務
各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各醫療機構要高度重視,指定專人負責落實本單位的醫療機構、醫師和護士電子證照申領工作。各醫療機構必須在2020年12月9日前完成機構端帳號申領;12月20日前完成醫療機構、醫師和護士電子證照申領任務,確保申領率達100%。
二、落實責任,強化培訓,保質保量申領電子證照
(一)市、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分配核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醫療機構的電子化註冊系統機構端帳號,具體工作聯繫人和電話,詳見附件1;醫療機構負責分配機構內醫師、護士的電子化註冊系統個人端帳號。
(二)各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組織轄區內醫療機構進行專門培訓和指導。各醫療機構要落實主體責任制,對機構內所有醫師和護士通知到位,並及時培訓和指導。
(三)各醫療機構安排專人在醫療機構電子化註冊系統機構端申領《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電子證照,醫師、護士在醫師、護士電子化註冊系統個人端申領《醫師執業證書》或者《護士執業證書》電子證照,具體流程詳見附件2。
(四)各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及時登錄電子化註冊系統,核查確認本轄區內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證照申領情況。各醫療機構應安排專人按時完成機構電子證照申領工作,並及時登錄醫師、護士電子化註冊系統機構端核查確認本機構醫師、護士的電子證照申領情況,對未及時申領的醫師和護士,要及時督促提醒。2021年1月1日起,國家衛生健康委電子註冊和電子證照系統將停止申領電子證照,未按時申領電子證照的醫療機構、醫師、護士將無法辦理相關業務,其損失和後果將由該醫療機構、醫師或護士自行承擔。
三、以電子證照為抓手,及時清理醫師、護士在職情況
醫療機構要及時清理本機構醫師、護士的在職情況,對於以下兩種情形的人員:1.調離、退休(未返聘)、退職、被辭退、開除、死亡、被宣告失蹤、受刑事處罰、中止醫師執業活動滿兩年或通過多種途徑仍聯繫不上的「殭屍戶」的醫師;2.《護士執業證書》有效期屆滿未申請延續、受刑事處罰、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通過多種途徑仍聯繫不上的「殭屍戶」的護士,要及時向市醫師協會或市護理學會辦理註銷註冊等相關手續。
四、有關要求
請各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更新轄區內「民科」系統用戶信息表(附件3),於2020年12月7日(星期一)前報送我委郵箱,並分別於12月10日、12月20日前向我委書面報送轄區內電子證照工作進展情況。對未按時完成任務的各區和醫療機構,我委將約談其主要負責人,書面通報批評並抄送同級區政府。對履職不力的工作人員按相關規定問責。
深圳市衛生健康委
2020年12月3日
(聯繫人及聯繫電話:市衛生健康委黃小靜,88113981,郵箱:yzc@wjw.sz.gov.cn;市醫師協會黃志勝,25855178;市護理學會孫麗華,8810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