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麗港匯店對自帶酒水收100元酒水服務費 /記者朱影影
年末聚餐,市民宋先生帶了兩瓶紅酒去吃飯,結果遭遇已被禁數年的「開瓶費」。記者調查發現,雖然2014年國家多部門都發文禁止餐廳這一行為,但一些滬上餐廳仍「令行而禁不止」。
酒水收入對於餐廳的利潤很重要,因此許多餐廳對限制消費者自帶酒水的「開瓶費」難以割捨,巧換名目變著花樣收取。另一邊,雖然相關法規、文件已明確禁止收取開瓶費等行為,但由誰來執行這一規定仍是一筆糊塗帳。
自帶兩瓶酒收費100元
上周末,市民宋先生在徐家匯港匯廣場裡的港麗餐廳請同事吃飯。因為一名同事說好要帶兩瓶紅酒過來給大夥助興,宋先生便在電話預訂座位時提了此事,對方表示要收取100元酒水服務費。
到達餐廳後,宋先生點菜時,餐廳服務人員又提醒,自帶酒水需要收100元費用。因為是年末聚餐,大家圖個高興,不想為了這筆費用和餐廳「扯皮」,宋先生便答應了下來。結帳時小票打出來,最後一行果然有著100元「酒水服務費」,而所有菜品、飲料加打包盒加起來1580元,小計1680元。
宋先生很疑惑,雖然名為「酒水服務費」,但這不就是以前說的開瓶費麼?印象中多年前餐廳就已經不允許收取了。
昨天,記者致電港麗餐廳(港匯店),一名負責人也有些委屈:「一開始電話訂餐的時候,我們就說過自帶酒水要收100元,顧客是同意的。後來到店裡點菜,服務員又提醒了一次,他也是同意的。我們菜單上明確寫著,謝絕自帶酒水,如果自帶酒水要收取100元費用,都是明示消費者的。而且自帶酒水我們也付出了服務,要提供酒杯和醒酒器。」
許多高檔餐廳仍收開瓶費
昨天,記者向滬上多家餐廳了解關於自帶酒水是否要收取「開瓶費」。
同樣是港麗餐廳,來福士店表示臨近春節包房緊張,建議訂大堂,「可以自帶酒水沒關係。」時尚餐廳70後飯吧(新世界城店)也表示可以自帶酒水。杏花樓、新雅粵菜館、沈大成等多家老字號酒樓均表示不收取「開瓶費」。沈大成經理杜智明說,老字號酒樓熟客比較多,不收開瓶費的情況下,預訂席位的大部分顧客都會帶上一兩瓶好酒,有的還是一兩千元的紅酒、白酒。那些未預訂座位的顧客,自帶酒水的情況就比較少。
豐收日大酒店(商城路店)的工作人員說,帶紅酒、白酒、黃酒等酒水不收取費用,但啤酒、可樂、雪碧等飲料則需要在店消費。王寶和大酒店同樣不收取酒水服務費,紅酒、白酒等酒類可以自帶,但黃酒、啤酒和其他價格相對較低的飲料鼓勵在店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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