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重與晉升掛鈎新規出臺後 有軍官體重不合格被令補訓
從嚴治軍嚴到體重 軍隊如何管「官」
軍人體重強制達標,否則不能晉升評獎,這則新規出臺一個多月,如今已有個別偏胖的不合格幹部被留級。據解放軍報日前報導,3月底,某防化團第一批機關幹部集訓考核結束。被勒令補訓的人員中,有3名是因為體型不合格而「留級」。將體重與晉升掛鈎,這是部隊近兩年來嚴管幹部的體現之一。
訓練
有體重超標軍官被要求補訓 機關食堂放電子秤提醒幹部
三位體型不達標軍官考核不合格
近日,某防化團分4批對機關幹部進行集中輪訓。據解放軍報報導,第一批人員集訓結果顯示:2名副營職幹部、1名正連職幹部體型不達標。團領導當眾宣布:這3名機關幹部和其他課目不合格人員一起回爐參加第二批集訓;如若考核再不合格,繼續參加下批集訓;四期集訓結束,體型依舊不合格者,年底不得參與評功評先。
「把體型作為一項人人必須過關的考核指標,既是對總部政策的堅決落實,也是錘鍊首長機關打仗能力的形勢需要。」報導援引該團團長馬國傑的話說,對於軍人而言,肥胖絕不僅僅是形象好壞的面子問題,更是關乎戰場上個人技戰術能力發揮的生死問題。
該團採取的方法包括,從駐地院校請來體育教員,教授體型訓練方法和技巧;每天早晚各劃出1個小時,訓練越野長跑、器械、健身操等內容;在機關樓、機關食堂放置電子秤,提醒機關幹部科學飲食。
按年齡段而非官銜定標準
知情人士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軍人的體型達標按照《軍人體能標準》執行。據了解,這一標準由通用體能標準、入伍訓練體能標準和飛行人員體能標準構成。標準根據性別、年齡段以及專業領域有所區分,與官銜無關。
標準中透露了25歲以下的男女兵通用標準計算公式是:[身高-105(108)]+(-)10%。也就是說,一名25歲的、身高一米七的年輕軍官的體重應該在55至75公斤範圍內。
不久前,四總部聯合頒發《軍事體育訓練改革發展綱要(2015-2020年)》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綱要中採用反映體型指標的BMI指數(用體重數除以身高的平方得出的數字),能更準確反映體型是否符合標準。
首次與晉升掛鈎引重視
知情人士表示,這是部隊首次實行軍人體重強制達標、推行軍事體育訓練與人事管理掛鈎、建立軍事體育訓練榮譽體系等配套政策。即在全軍實行軍人體重控制計劃,實行體重強制達標制度,把軍人體重達標與晉職晉級晉銜掛鈎。
解放軍報的前述報導稱,保障處楊助理是第一批集訓體型不達標的3名機關幹部之一,團裡的嚴格考評制度,讓他感受到了沉甸甸的壓力。近來,他按照訓練計劃,嚴格控制飲食,全勤參加訓練,體重已明顯下降。
「(體能成績)關係到升職、調動、入學培訓等方方面面。」知情人士在接受北青報記者採訪時說,「儘管絕大部分人都是合格的,但是這段時間以來,大家還是更注意飲食和體育鍛鍊,保持體型、加強體能訓練,例如每天晚上跑步。」
評獎
對團級以上領導幹部獎勵從嚴控制
近兩年來,軍隊在嚴管幹部方面可謂屢現「鐵腕」。在軍事能力方面,將體重嚴格與晉級掛鈎就是其中一個方面。除此之外,針對幹部的作風建設、選人用人等方面,部隊也都出臺了若干新政。而在接受北青報記者採訪的知情人士看來,這些新政都可以從全軍政治工作會議中提出的好幹部標準中找到影子。國防大學教授公方彬告訴北青報記者,首先嚴管幹部,這是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的治軍思路的體現,教育兵要先教育官,尤其是高級幹部。
在全軍政治工作會議上,習近平指出,要著力抓好高中級幹部管理。他表示,軍隊要像軍隊的樣子,很重要的要體現在高中級幹部身上。在軍報的評論文章中,善謀打仗被認為是軍隊好幹部的核心能力。實績突出指的是必須把是否有利於部隊建設發展,把是否有利於提高戰鬥力作為政績標準。
知情人士表示,近兩年來,部隊在抓實績和提升軍事能力方面都更加嚴格,體能與晉級掛鈎就是其中最基本的表現之一。不論官職多大,都要完成體能測試,不合格的只能「原地踏步」。
在要求部隊幹部實績突出的同時,部隊卻壓縮了對領導幹部的獎勵。也就是說,領導幹部晉升需要評功評獎,但是獎勵和表彰的獲得變得更難。去年8月1日開始施行的《軍隊獎勵和表彰管理規定》對團級以上單位和團級以上領導幹部的獎勵從嚴控制。根據《規定》,今後表彰將向作戰部隊傾斜,大幅壓縮對領導幹部和機關的獎勵表彰。此外,對團級以上領導幹部實施三等功以上獎勵的,批准單位政治機關組織部門還要徵求紀檢、審計部門意見。
作風
嚴管軍隊差旅費 清退幹部違規住房
在知情人士看來,在嚴管領導幹部生活作風、促進廉政建設方面,部隊出臺新政策最多,改變最大。
自2013年開始,部隊建立巡視制度,不久前已實現巡視全覆蓋。在《中央軍委關於開展巡視工作的決定》中,文件明確,重點對高層黨委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主要領導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中央軍委決議、決定、命令、指示,執行民主集中制,開展作風建設,選拔任用幹部,廉政勤政等方面情況進行監督。
2014年2月,部隊頒發了《軍隊差旅費管理規定》。《規定》調整了領導幹部在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夥食補助費、市內交通費和行李託運費等標準限額。團職以下幹部由兩人住一個標準間,調整為住單間或標準間;軍職幹部不分正副職,統一調整為住普通套間。
2014年6月,部隊發出《關於建立軍隊人員住房報告、公示和核查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建立住房情況報告、公示和核查制度,每年對所有房源、住房分配認購資格組織一次公示。一個月後,部隊又發出《關於進一步做好離退休幹部違規住房、用車問題清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有一些離退休幹部沒有按規定騰退多佔多購的住房、退交多佔用車輛,影響了清理工作整體推進,要求全軍和武警部隊堅決貫徹軍委決策指示,採取有力措施深入推進違規住房清理,確保清退務盡、不留死角。
用人
選用軍官首次成系統出「規範」
今年2月,部隊發布專門針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管理的五項規定。知情人士告訴北青報記者,這是部隊首次成系統地規範選人用人制度。
五項制度規定著眼解決部隊反映的突出矛盾問題,對領導幹部秘書選拔配備和教育管理監督等作出明確規範,對領導幹部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嚴格任職迴避作出具體規定。
五項制度規定還對作戰部隊指揮軍官任職年限、任職經歷、專業資質、任職培訓等作出明確規定。
知情人士告訴北青報記者,對作戰部隊指揮軍官的選用提出以上標準也就規定了滿足什麼條件、有什麼經歷才能被提拔,可以避免任人唯親和違規晉升,讓真正「想打仗」、「謀打仗」、「會打仗」的人被用起來。
此外,部隊還專門下文要求針對領導幹部的審計工作要在提拔前進行,以杜絕先提後審。2014年9月,中央軍委下發《關於加強和改進軍隊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意見》,《意見》明確要求,軍隊隊列單位和機關部門領導幹部、軍隊事業單位和保障性企業負責人,以及負責專項經濟工作的領導幹部,應當依法接受審計監督,積極推行先審後提、先審後離制度。本組文/本報記者 嶽菲菲
圖示製作/楊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