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取消一批行政許可等事項...

2020-12-12 渭南市人民政府
016024605/2018-001541 籤發日期 2018-09-04
發布機構 渭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發文日期 2018-09-05
  渭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取消一批行政許可等事項決定的通知
渭政辦發〔2018〕113號 渭南市 人民政府 政府辦公室 貫徹落實 國務院 取消 行政 事項 的通知
有效 公開時限 長期公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機構,高新區、經開區、滷陽湖、華山景區管委會,莊裡實驗區:
  2018年7月28日,國務院印發了《國務院關於取消一批行政許可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8〕28號,以下簡稱決定),決定取消11項行政許可等事項。上述項目中,我市需取消的行政許可事項7項(其中市縣兩級共同取消3項,市級取消1項,縣級取消3項),其餘4項為省級事項。為貫徹落實好《決定》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根據《決定》要求,對國務院取消的行政許可事項,我市相關部門及各縣(市區)不再實施申報和初審。要加快配套改革和相關制度建設,從職能轉變的角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堅持「放」、「管」結合,防止出現監管真空,使監管更有效率、更加公平,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變相審批。
  附件:渭南市貫徹落實國務院決定取消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共計7項)


  渭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9月4日

附件

渭南市貫徹落實國務院決定取消行政許可事項清單

(共計7項)

序號

項目名稱

審批部門

設定依據

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措施

1

臺港澳人員在內地就業許可

市人社局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

取消審批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通過以下措施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在臺港澳人員就業服務、社會保障、失業登記、勞動權益保護等方面,儘快出臺配套政策措施,並指導督促地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抓好落實。

2

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

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取消審批後,交通運輸部要制定完善並公布維修業務標準,督促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通過以下措施加強事中事後監管:1.建立健全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制度,及時公布相關信息。2.要求機動車維修企業嚴格按照標準開展維修業務,維修服務完成後應提供明細單,作為車主追責依據。3.加強對機動車維修行為的監管,對維修企業出現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予以處罰。4.建立黑名單制度,深入推進維修誠信體系建設。

3

農業機械維修技術合格證核發

縣級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

《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

取消審批後,農業農村部要制定完善農業機械維修相關標準和規範,督促地方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通過以下措施加強事中事後監管:1.規範維修企業服務,引導維修企業推行承諾服務制,加強行業自律,要求維修企業提供服務明細單,作為消費者追責依據。2.加強修理人員技能培訓,提高維修隊伍能力和水平。3.加大對農機維修企業的抽查檢查力度,嚴厲處罰違法違規行為,處罰結果記入信用平臺,實行聯合懲戒。4.暢通農機維修質量投訴渠道,有效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4

船舶進出漁港籤證

縣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取消審批後,改為實行報告制度。農業農村部要督促地方漁業行政主管部門通過以下措施加強事中事後監管:1.明確進出港報告的內容,加強漁船管理,簡化船舶進出港手續。2.通過信息系統或漁船身份識別系統掌握進出漁港船舶的狀況。3.加強重點時段、重點漁船的管理,伏季休漁期保證休漁地區漁船回船籍港休漁,大力整治涉漁「三無」船舶。

5

設立分公司備案

市工商局、縣級市場監管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取消該事項後,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通過以下措施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建設維護信息系統,完善規章制度,明確分公司設立信息要及時推送、及時更新、及時掌握,加強監管。

6

外商投資合夥企業設立、變更、註銷分支機構備案

市工商局、縣級市場監管部門

《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規定》(原工商總局令2014年第63號)

取消該事項後,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通過以下措施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建設維護好信息系統,完善規章制度,明確分支機構設立、變更、註銷信息要及時推送、及時更新、及時掌握,加強部門協同監管。

7

營業執照作廢聲明

市工商局、縣級市場監管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取消該事項後,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採取以下管理措施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對營業執照遺失或損毀申請補領的,不再要求申請人委託媒體刊登作廢聲明,改為在審批部門官方網站免費發布公告。

 

相關焦點

  • 國務院關於取消一批行政許可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8〕2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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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自國新辦新聞發布會的報導】本報北京9月29日電(記者劉坤)近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9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政府職能轉變辦公室主任、國務院審改辦協調局局長迪晶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政策吹風會上介紹,《決定》取消29項行政許可事項,下放4項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層級;另有20項有關法律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國務院將依照法定程序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訂相關法律規定。
  • 國務院:取消保薦代表人等資格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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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務院關於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定(國發〔2015〕27號)_政府...
    20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國發〔2005〕33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國發〔1988〕15號) 《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
  • 國務院關於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
    》 《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 取消審批後,教育部要會同工商總局研究制定相關合同示範文本》 《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 取消審批後,教育部要制定相關管理辦法,規範監管。
  • 取消行政許可設立分公司備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經研究論證,國務院決定取消11項行政許可等事項,現予公布。
  • 9月起 石獅全面取消兩項工商登記行政許可
    日前,記者從石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取消一批行政許可等事項的決定》,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要求,我市自今年9月份起全面取消企業集團登記證核發和指定報刊聲明作廢等事項。  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做好取消企業集團核准登記等4項行政許可等事項銜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場監管局不再單獨登記企業集團,不再核發《企業集團登記證》。
  • 渭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全面加強穩投資工作機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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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務院決定各部門公開行政審批事項目錄
    同時,對國務院此前決定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要落實到位,及時清理修改有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切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要改革管理方式,向「負面清單」管理方向邁進,清單之外的事項由市場主體依法自主決定、由社會自律管理或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門依法審批。    近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再次取消和下放64項行政審批事項和18個子項。
  • 渭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渭南市創建全國全民運動健身模範市...
    發文日期 2018-09-06 名稱   渭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渭南市創建全國全民運動健身模範市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關於印發貫徹落實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貫徹落實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 魯政辦發〔2018〕32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貫徹落實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重點任務分工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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