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補貼是我國為鼓勵農民種植糧食,保障我國糧食安全和農民利益的一項措施。最近有農民朋友給我們平臺留言問2019年的糧食補貼還有嗎?如果有土地流轉後的補貼到底該歸糧食種植者還是給土地的原有者呢?今天就和大家聊一聊。
1、2019年的糧食補貼還有嗎?
糧食補貼還有,但是調整到了農業「三項補貼」裡(糧食直接補貼、農資綜合補貼、良種補貼),現在「三項補貼」已合併為農業支持保護補貼。
2、糧食補貼的發放對象
農業「三項補貼」,調整為農業支持保護補貼,補貼對象是擁有耕地承包經營權的種地農民。
普惠制的補貼,如玉米、大豆種植者補貼,補貼對象是玉米、大豆種植者。
3、糧食補貼範圍
糧食補貼包括糧食直接補貼、良種補貼和農資綜合的補貼,其中可以獲得糧食補貼的品種包括小麥、玉米、油菜、棉花、水稻(早稻、中稻、晚稻)。
4、糧食補貼是該給糧食種植者還是給土地的原有者呢?
目前農村的土地流轉,是為了將原村民手中的土地向種植大戶手中集中,進而進行規模化經營以產生更好的效益。依據國家的相關規定,誰種地補給誰的原則,承包地轉包給他人的,按承包協議處理。
大家看到後,普遍認為糧食直補的補貼應該由種糧大戶領取。可大家不能只看前半句,更要把後半句看仔細。後半句說承包地轉包給他人(土地流轉)時,還需要按照承包協議中的內容進行處理。
但在實際的生活中,很多很多土地承包協議中,並沒有寫清楚糧食直補的補貼歸誰。這就導致擁有土地的農民認為自己應該領補貼,而流轉土地的種糧大戶認為,按照誰種地補貼給誰的原則,補貼該由自己領取,因此就常常發生糾紛,弄得雞飛狗跳。遇見這種問題該怎麼辦?
約定不明的情況下,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糧食種植效益好的情況下,種糧大戶多會做出讓步;糧食種植效益差總體土地流轉租金下滑的情況下,擁地農民多會做出讓步;雙方都不能做出讓步的情況下,只能廢除土地承包協議。
所以我們在這裡提醒各位種農民朋友,在流轉土地的時候,一定要提前商量好,糧食補貼到底由誰領取,另外把一定要約定寫在協議當中,避免降低土地流轉金擁地農民拿不到補貼或提高流轉金種植大戶拿不到補貼的現象發生;更避免為了補貼而鬧糾紛。
但是有這幾類農民是領不到補貼的:耕地常年棄耕拋荒的;未經允許私自開荒的;私自改變耕地用途的;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耕地轉為設施農用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