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跑高速的人都知道這個道理,高速路最低60碼,平均車速都在100碼,所以高速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就是一個大事故,其中最為常見的就屬追尾事故了。那麼假如幾十輛車在高速路上撞在一起,那個責任應該如何劃分呢?接下來我們一起聽聽交警如何判定責任的。
通常人們看到的追尾事故,最多就兩車相撞,在高速路上可不一樣了,出現多輛車連環追尾也不罕見。在2016年滬寧高速就曾發生過50多輛車連環追尾事故,造成了慘重的人員傷亡和道路損壞,並形成了嚴重的交通擁堵。交警以此為例,發生此類事故時,如果追尾事故的第一輛車存在違章行為,比如倒車、停車等,那麼它就必須承擔全部事故責任,但如果第一輛車處於正常行駛狀態,那麼第二輛車就需要付全部責任。
如果連環交通事故,第二輛車及時採取了安全保障措施,後面相撞的第三輛車就必須對前車負責,如果第二輛車沒有採取安全措施,那麼第三輛車造成的交通事故就由第二輛車來承擔,後面其他車輛以此內推劃分責任。
多車連環追尾雖然情況複雜,但是交警能根據具體情況來劃分責任,該承擔責任的司機一個跑不了。所以說,開車時我們一定要注意安全,既是保障我們自己的人身安全也是對別人的安全負責。不論是責任如何劃分,再保障自身安全行駛的基礎上,不破壞交通規則,我相信就算發生連環追尾事故,交通事故的責任也與你無關。所以作為車主的你,面對這種情況,清楚如何應對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