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簡介】
歐洲聯盟(簡稱歐盟,European Union -- EU)是由歐洲共同體 (European communities) 發展而來的,是一個集政治實體和經濟實體於一身、在世界上具有重要影響的區域一體化組織。1991年12月,歐洲共同體馬斯垂克首腦會議通過《歐洲聯盟條約》,通稱《馬斯垂克條約》(簡稱《馬約》)。1993年11月1日,《馬約》正式生效,歐盟正式誕生。總部設在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
2003年7月,歐盟制憲籌備委員會全體會議就歐盟的盟旗、盟歌、銘言與慶典日等問題達成了一致。根據憲法草案:歐盟的盟旗仍為現行的藍底和12顆黃星圖案,盟歌為貝多芬第九交響曲中的《歡樂頌》,銘言為「多元一體」,5月9日為「歐洲日 」。
歐盟的會旗 :1986年5月29日正式懸掛,會旗為天蘭色底,上面有12顆金黃色的星,表示歐洲聯盟12個成員國。製作會旗的目的是表示要建立一個統一的歐洲,增強人們對歐洲聯盟和歐洲同一性的印象。
歐盟的會徽:1988年1月開始使用,會徽的底呈蘭色,上面12顆星圍成一個圓圈,象徵著歐共體12個成員國,圓圈中間為各成員國國名。
歐盟的盟歌:貝多芬第九交響曲中的《歡樂頌》。
歐洲議會重新啟用盟旗盟歌等歐盟標誌 歐盟將增加官方語言
歐盟的銘言:「多元一體」。
歐洲日:每年的5月9日。
歐盟的統一貨幣: 歐元 (euro) ,1999年1月1日正式啟用。除英國、希臘、瑞典和丹麥外的11個國家於1998年首批成為歐元國,這些國家的貨幣政策從此統一交由設在德國法蘭克福的歐洲中央銀行負責。2002年1月1日零時,歐元正式流通。截至2009年1月,歐元區成員國有16個。
歐盟的主要出版物:《歐洲聯盟公報》、《歐洲聯盟月報》、《歐洲文獻》、《歐洲新聞—對外關係》和《歐洲經濟》等。
【成立過程】
1957年3月25日,歐洲六國領導人在義大利首都羅馬市政大樓籤署了成立歐洲經濟共同體的《羅馬條約》。
1946年9月,英國首相邱吉爾曾提議建立 「歐洲合眾國」。1950年5月9日,當時的法國外長羅貝爾·舒曼(1886年-1963年)代表法國政府提出建立歐洲煤鋼聯營。這個倡議得到了法、德、意、荷、比、盧6國的響應。1951年4月18日,法國、聯邦德國、義大利、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在巴黎籤訂了建立歐洲煤鋼共同體條約(又稱《巴黎條約》)。1952年7月25日,歐洲煤鋼共同體正式成立。1957年3月25日,這六個國家在羅馬籤訂了建立歐洲經濟共同體條約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條約,統稱《羅馬條約》。 1958年1月1日,歐洲經濟共同體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正式組建。1965年4月8日,六國籤訂的《布魯塞爾條約》決定將三個共同體的機構合併,統稱歐洲共同體。但三個組織仍各自存在,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布魯塞爾條約》於1967年7月1日生效,歐洲共同體正式成立。
【歐盟成員】 歐盟的幾次擴大
1973年後,英國、丹麥、愛爾蘭、希臘、西班牙和葡萄牙先後加入歐共體,成員國擴大到12個。歐共體12國間建立起了關稅同盟,統一了外貿政策和農業政策,創立了歐洲貨幣體系,並建立了統一預算和政治合作制度,逐步發展成為歐洲國家經濟、政治利益的代言人。 1991年12月11日,歐共體馬斯垂克首腦會議通過了以建立歐洲經濟貨幣聯盟和歐洲政治聯盟為目標的《歐洲聯盟條約》,亦稱《馬斯垂克條約》(簡稱「馬約」)。1993年11月1日「馬約」正式生效,歐共體更名為歐盟。這標誌著歐 共體從經濟實體向經濟政治實體過渡。1995年,奧地利、瑞典和芬蘭加入,使歐盟成員國擴大到15個。
2002年 11月18日,歐盟15國外長會議決定邀請賽普勒斯、匈牙利、捷克、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馬爾他、波蘭、 斯洛伐克和斯洛維尼亞10個中東歐國家入盟。2003年4月16日,在希臘首都雅典舉行的歐盟首腦會議上,上述10國正式籤署入盟協議。2004年5月1日,這10個國家正式成為歐盟的成員國。這是歐盟歷史上的第五次擴大,也是規模最大的一次擴大。2007年1月,羅馬尼亞和保加利亞兩國加入歐盟,歐盟經歷了6次擴大,成為一個涵蓋27個國家總人口5.025億、國民生產總值高達12萬億美元 的當今世界上經濟實力最強、一體化程度最高的國家聯合體。>>
歐盟著手擬訂未來十年經濟發展戰略 歐盟未來經濟發展關鍵詞 2009年歐盟人口將達4.997億
【組織機構】
歐盟總部大樓
歐洲理事會 (European Council): 即歐盟首腦會議,是歐盟的最高決策機構。它由歐盟成員國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及歐盟委員會主席組成,理事會主席由各成員國輪流擔任,任期半年。順序基本按本國文字書寫的國名字母排列。歐盟首腦會議主要負責制訂「總的政治指導原則」,其決策採取協商一致的原則。
自1975年起,歐盟首腦會議每半年舉行一次正式會議,必要時舉行特別會議。目前,歐盟首腦會議為每半年舉行2次。
輪值主席國:現任歐盟輪值主席國為波蘭,任期為2011年下半年。
2009年11月19日,歐盟27國領導人在布魯塞爾召開特別峰會,選舉比利時首相赫爾曼·范龍佩為首位歐洲理事會常任主席,英國的歐盟貿易委員凱薩琳·阿什頓為歐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級代表。歐洲理事會常任主席和歐盟外交與安全政策高級代表是按照2009年11月3日通過的《裡斯本條約》設立的。根據職務特點和內容,這兩個職務還被形象地稱為「歐盟總統」和「歐盟外長」。根據規定,範龍佩將在2010年1月1日正式上任,而對阿什頓的任命還需要經過歐洲議會的批准。
(來源:新華網 編輯:任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