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堅持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圍繞涉外法治和國際法治發表了一系列重要論述,不僅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作出重大貢獻,而且對國際法理論和實踐也具有重要意義。
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是國內法治的兩個方面,而國內法治和國際法治是全球法治的兩個方面,都不可或缺。涉外法治在國內法治和國際法治之間發揮著橋梁紐帶、互動融通的作用。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基本理念和基本經驗,在法治建設和法治發展領域,體現為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更好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為此,一方面,要加快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加強涉外法治體系建設。推進涉外法治重要領域立法,完善涉外法律法規體系,完善涉外經貿法律和規則體系,加快推進我國法域外適用的法律體系建設,積極參與執法安全國際合作,深化司法領域國際合作,強化涉外法律服務。另一方面,強化法治思維,運用法治方式處理國際事務、參與全球治理體系改革和建設。始終做多邊主義的踐行者,積極參與全球治理體系改革和建設,積極參與並努力引領國際規則制定,推動形成公正合理透明的國際規則體系,推動依法處理涉外經濟、社會事務,增強我國在國際法律事務和全球治理體系變革中的話語權和影響力,運用法律手段維護我國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作者:黃進,系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國際法學會會長、中國政法大學全面依法治國研究院教授)